担保公司高管任职条件_银监局高管任职要求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06:24:15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担保公司高管任职条件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银监局高管任职要求”。

附件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非公司制融资性担

保机构与上述职务职责相当人员任职资格条件

一、融资性担保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品行和声誉;

3、熟悉经济、金融、担保的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合法合规和审慎经营意识;

4、从事3年以上担保或金融工作,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5年以上,具有与担任职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

5、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融资性担保机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1、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犯罪记录的;

2、因违反职业道德、操守或者工作严重失职给所任职的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3、最近5年担任因违法被撤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因经营不善破产的机构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并负有直接

责任的;

4、曾在履行工作职责时有提供虚假信息等违反诚信原则行为的,或指使、参与所任职公司对抗依法监管或案件查处,情节严重的;

5、被取消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或禁止从事担保或金融行业工作的年限未满;

6、个人或其配偶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偿还负债的;

7、与拟担任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存在明显利益冲突的;

8、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独立董事拟任人除具备第一条、第二条条件外,还应该是法律、经济、金融、财会或担保业务方面的专家。

四、融资性担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了解所任职务的职责,熟悉任职公司的管理框架、盈利模式,熟知任职公司的内控制度,具备与所任职务相适应的风险管理能力。

五、融资性担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特殊情况确需兼职的,需经省中小企业局批准。

六、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拟任人除应当符合第一、第二条规定条件外,还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担保或金融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8年以上(其中从事担保或金融工作2年以上)。

不具备上述学历要求的,可相应增加5年以上从事担保或金融,或者6年以上相关经济工作经历,但必须达到专科或相当于专科同等学历。

实施任职资格审查前已担任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非公司制融资性担保机构与上述职务职责相当人员,如果不具备上述任职资格但具备实际履职能力的,经省中小企业局考核认定后可取得任职资格。注:

董事,是指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等董事会成员。

监事是指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事长、副监事长和其他监事会成员。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首席合规官、首席风险官、分支机构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其他对公司经营管理具有决策权或者风险控制起重要作用的人员。

未担任前三款职务或者称谓不一致,但实际履行前三款所列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人员,应适用上述任职资格要求。

下载担保公司高管任职条件word格式文档
下载担保公司高管任职条件.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