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健全煤炭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体制的实践与研究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安全生产管理改进研究”。
关于完善健全煤炭安全生产 管理机制体制的实践与研究
摘要:本文针对沁源煤矿的类型与特点,介绍了目前沁源县煤矿安全监管方面的一些创新方式方法,包括两线四级网格式管理模式、“点线面管理,隐患排查市场化”机制等,通过以上措施的实践,2009年以来,沁源县连续5年实现了煤矿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在省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平稳。
关键字:煤矿 安全管理 实践与创新
一、我县煤炭企业现状
沁源县位于长治市西北部,是国家首批确定的重点产煤县之一,沁源矿区位于沁水煤田西北霍东勘探区,含煤面积达2040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80%,预测煤炭总储量128.8亿吨。经山西省煤田地质勘探144队进行的普查、详查勘探面积750平方公里,己探明地质储量90亿吨,其中焦煤26.10亿吨,占总地质储量的29%;瘦煤35亿吨,占总地质储量的39.9%;贫煤28.90亿吨,占总地质储量的32.1%。煤矿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与全县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
煤矿兼并重组整合后,全县共有主体企业8个(沁新集团、通洲集团、康伟公司、黄土坡公司、马军峪公司、长沁公司、汾西正新公司、潞安集团),7座单独保留矿井(隆泰、明鑫、梅园嘉元、地宝、凤凰台、梗阳、太岳)。保留煤矿总数为31座,总生产能力3060万吨,净增1059万吨,总面积308.823km2,占全县含煤面积的15%,净增65.203km2;批准保有地质储量19.22亿吨,占探明地质储量的21%,可采年限达60年以上。按能力划分:180万吨矿井2座(贾郭、和善)、150万吨矿井1座(太岳)、120万吨矿井9座(沁新、新源、安达、森达源、留神峪、鑫能、马军峪、常信、新升)、90万吨井12座(新达、南山、安神、新超、晋杨、新兴、梗阳、凤凰台、金晖隆泰、祥云、明鑫、鑫运)、60万吨矿井5座(孟子峪、李城、曙光、五
一、东盛)、30万吨矿井3座(地宝、梅园嘉元);按煤矿类型划分:截止目前,生产矿井14座(沁新、新源、新达、孟子峪、安神、地宝、马军峪、曙光、五
一、太岳、南山、新兴、新超、东盛)、建设矿井17座(贾郭、和善、森达源、常信、新升、梗阳、、祥云、明鑫、鑫运、鑫能、李城、梅园嘉元、安达、晋杨、留神峪),其中凤凰台、金晖隆泰已完成建设任务,进行了竣工验收。
近年来,我县煤矿井下基础建设、管理水平、矿容矿貌等有了较大改观,但受地质因素与开采条件的影响,矿井分布松散,点多面广,且长期以来缺乏整体规划,大部分煤矿提升系统为斜井运输,井下提升系统复杂,管理难度大,矿井基础条件差,管理水平较低,采煤工艺落后,仍需不断提高装备和监管水平。
二、煤矿主体责任管理体制
为切实巩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全面提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近年来我县大力落实“主体抓、抓主体”监管办法,要求煤矿主体企业及煤矿健全管理做了大量工作:
1、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和管理体系。各主体企业均健全了安全管理机构体系,严格落实煤炭主体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及所属煤矿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一岗双责、层层负责”的管理机制,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推行业务保安,强化企业岗位安全责任制。要以全员业务保安为核心,建立健全企业岗位安全责任制,突出建设和生产全过程的安全管理。通过推行业务保安,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
2、健全完善各项基本制度。按照山西省办矿标准,各主体、煤矿均建立健全了以下十八项制度。(1)安全例会制度;(2)安全生产自检制度;(3)岗位生产责任制;(4)矿级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5)安全技术操作规程;(6)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7)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9)风险抵押金制度;(10)群防群治制度;(11)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12)安全与工效挂钩的奖惩制度;(13)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4)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5)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6)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监控预警制度;(17)煤矿班组建设制度;(18)安全举报制度。
3、落实矿级领导带班责任。煤矿企业实行了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带班备案制度、交接班制度等,明确带班领导职责、权力和任务,带班领导要加强对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的控制,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现场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带班领导要切实做到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保证煤矿24小时有矿级领导带班。
4、加强煤矿班组建设。按照煤矿班组建设“要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班组、要把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班组、要把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落实到班组、把安全防范技能落实到班组、要把党和政府对煤矿工人的关怀落实到班组”等“五个落实”的要求,各矿积极推进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工作。强化区队长和班组长岗位安全责任和权力,赋予其对现场安全管理的决策权和指挥权,有权制止和处理职工违章作业、抵制上级违章指挥,有权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工停产撤人命令,并组织井下人员安全有序撤离。
5、突出瓦斯治理和水害防治。煤矿企业自身紧紧抓住“治瓦斯、摸清水”两大重点,组织实施瓦斯和水害治理攻坚行动,制定实施方案,重点加以推进,切实提高煤矿瓦斯和水害防治的科学化水平。一要加强灾害治理基础管理。按照《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和《煤矿防治水规定》,认真组织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和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开展抽采达标评判;开展煤矿水文地质和老空区普查,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强化探、掘分离管理。健全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立专业的瓦斯抽采机构和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配足配强满足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健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
6、提高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投入,积极组织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建设活动,实现全面达标、本质达标和动态达标。对已达到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矿井,要向安全高效型、本质安全型矿井迈进;对已达到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矿井,要向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迈进;新建、改扩建矿井,在竣工验收时努力达到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7、加强煤矿教育培训。煤矿企业以职业教育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岗前培训和全员培训为重点,加强煤矿安全教育培训。一是大力开展企业全员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对《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的培训学习,特别是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开展安全警示教育,不断增强煤矿职工灾害辨识、防范事故的技能和自保互保、自救互救的能力。二是认真组织煤矿“三项岗位”人员参加安全资格培训,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三是大力实施“十二五”专业学历提升工程,利用煤炭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等教育资源,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合作办学力度,积极培养煤炭专业技术人才,不断壮大煤矿安全人才队伍。四是加强煤矿劳动用工管理,继续推行变招工为招生、先进校后入矿的用工模式,扎实推进煤矿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
8、加强煤矿企业技术力量配备。煤炭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总经理、分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及总工程师)具有管理大中型煤矿的经历,并具有煤矿相关专业(指地质、测量、采矿、通风、安全、机电及运输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煤矿企业“八长”的学历、职称必须达到素质提升工程进度标准的要求。煤矿企业配备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采煤、机电、通风、地质和测量等专业的技术人员,并在市煤炭局进行学历注册。
9、积极开展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煤矿高度重视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以防治煤矿尘肺病为重点,积极贯彻“源头治理、科学防治、严格管理、依法监督”的基本要求,切实加强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煤矿企业要认真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建立健全煤矿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和设置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十八项职业危害防治制度;要认真做好职业危害的日常检测和申报工作,严格执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要超前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实施防治煤矿粉尘、噪声、高温为重点的综合治理工程,创造良好作业环境,积极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10、持续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投入。煤矿企业及时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煤矿主要负责人要保障用于安全生产、改善安全设备设施、配备安全防护用品、职工教育培训、特别是瓦斯、水、火等重大灾害治理专项资金的投入,并有效实施,确保煤矿企业达到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要加大安全科技投入,坚持“科技保安”战略。煤矿企业要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健全安全管理技术保障体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县煤炭局机构设置及安全监管体制
目前,县煤炭工业局内设机构有5股3中心2室2队3站6组,即:安全监察管理股、生产技术股、驻矿安检员管理股、通风瓦斯治理股、劳动用工管理股,安全检查中心、监测监控中心、安全培训中心,综合办公室、督查室,煤矿纠察队、矿山救护中队,三个区域安监站,6个包矿巡查组,在所负责监管的27座煤矿中均设立有驻矿安检站。
在安全监管实践方面近年来的主要做法有:
1、实行了两线四级网格式管理模式。即县局股室分别对应基层安全管理部门和煤矿,进行垂直监督管理和考核,即安监股——安监站——煤矿八长——煤矿业务科室,进行过程监管;安全检查中心——包矿巡查组——驻矿安检站——煤矿特殊工种,进行动态安全监管。
2、推行了“点线面管理,隐患排查市场化”机制。即矿井的每一个“点”(设备、设施、物件),每一条“线”(系统和事故类别);每一个“面”(相对独立的管辖区域)责任到人,各负其责,“点”上的责任人负直管责任,“线”上的责任人负主管责任,“面”上的责任人负兼管责任,使每一条安全隐患的产生都能找到三个责任人,形成闭合的安全联保责任制。煤矿隐患实行出卖方式,凡未在限期内彻底整改,由矿隐患市场化管理部门进行隐患拍卖给同类型班组和工种,扣除制造隐患班组人员的费用另加30%奖励给应标整改了隐患的班组,目的是促进隐患的及时整改和降低了隐患产生的频率,同时也激励了职工整改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有的公司实行鼓励职工举报隐患,主体企业核实后给予一定奖励,对举报人不公开姓名保护,企业买单及时整改隐患,2011年运行以来效果不错,得到长治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认可,并在全市推广借鉴。
3、建立了督办令跟踪落实。建立了销号闭合安全管理制度,对省、市、县各级检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由县煤炭局安全检查中心下达督办令给有关部门指定专人跟踪督导进行落实,整改后进行销号,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4、坚持了定期聘请煤矿安全领域的专家进行会诊制度。针对县煤炭局和煤矿专业技术人员技术素质较弱的现状,从2010年以来,聘请潞安、汾西,阳煤集团、大专院校的专家对煤矿进行安全会诊,县政府财政出钱购买有偿服务,特别是2013年聘请阳煤集团瓦斯治理中心专家常驻沁源,帮助煤矿企业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疑点、难点技术问题,有力促进了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5、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互相参观学习,取长补短,借鉴交流管理经验。为有力推进质量标准化建设工程,组织全县煤矿矿长在沁新煤矿召开了质量标准化建设推进会,并对几个质量标准化搞的较好的煤矿井上下进行参观学习;组织全县建设煤矿矿长,施工项目部经理在鑫运煤业召开了建设项目现场推进会,对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安全管理进行了规范和指导,好的管理办法和做法经验交流;组织煤矿技术负责人到潞安集团常村煤矿参观了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特别是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有序推进了质量标准化建设,建设矿井管理和“六大系统”建设工作。
6、积极抓好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实行了校企联合办学,变招工为招生。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县煤炭局和县职业中学具体承办,在2010年和2011年连续两年招生492人,开办了煤矿采掘、通风、机电三个专业学习班,聘请太原理工大学等教师授课,学制3年,两年理论学习,一年实习,并要长期坚持办学,为煤矿输送后备人才,同时鼓励企业与长治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合作,先后己送出代培生300多人。
7、强力推进岗位对标。以岗位对体标为抓手和切入点,促进煤矿职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把安全隐患降到最低,推动质量标准化建设。县煤炭局在2011年8月份就先于全市在沁新集团、康伟集团、马军峪公司试行岗位对标工作,要求企业认真建标、学标、对标、达标。9月份在全市岗位对标现场会上,沁新集团和康伟集团分别在会上进行了经验交流,目前全县煤矿均己开始实施对标工作。
8、扎实落实好监管责任。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工作不断线。近年来,县煤炭局均要安排在5月份开展机电大会战;6月份开展防治水专项检查;7—9月份开展“一通三防”大会战工作。在此期间通过企业自查自纠,县局组织专业技术骨干进行检查,努力做到及时发现隐患,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消除管理盲区。3个驻矿安监站、6个包矿巡查组、27个驻矿安检站吃住在基层,全局人员实行“白+黑”(白天+黑夜),“5+2”(5个工作日和2个休息日)的安全监管模式,认真履行好安全监管责任。
9、严格要求煤矿履行和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为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近年来,县煤炭局春节过后都要召集主体企业的总经理,安全、生产、技术、机电副总和煤矿“八长”进行集中学习培训,精心选聘全国煤矿安全领域的专家教授讲课,努力抓好“三基”:基层、基础、基本技能;建设“三化”:质量标准化、装备现代化、管理准军事化;“三提升”:人员素质提升、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提升、安全文化建设提升,全力做好瓦斯治理和防治水攻坚工作。
10、抓好劳动用工管理和对煤矿“八长”的考核工作。为规范煤矿企业劳动用工,县煤炭局成立了劳动用工管理股,对煤矿用工进行了年检审核和用工备案,逐步理顺劳动用工的管理。为确保煤矿“八长”认真履职,坚持每月对“八长”安全工作目标、下井带班和履职情况进行严格考核,每季度在区域安监站内排名通报,每半年在全县排名通报,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
四、我县煤矿安全监管创新办法探究
我县煤矿现状,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民营企业多;二是高瓦斯矿井比例大,占到监管矿井的一半以上;三是质量标准化建设起点低,水平不高;四是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都存在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人员素质普遍低。针对上述现状,结合挡圈煤炭的新动向、新常态,我县煤矿监管机制体制的创新办法主要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核心理念。安全是企业最大的政治,是企业最大的效益,是企业发展的基石。要强化企业实际控制人再培训、再教育,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一切服从安全,一切为了职工,明确安全职责,落实安全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质量,巩固和发展矿区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不仅要满足职工对安全健康的基本要求和热切期望,还要组织文明施工,为职工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职工不仅要遵章守纪、自主保安,还要争做文明人,主动关爱他人,实现互保。
2、严格安全准入,做好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规范开展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和验收工作,依据《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等标准、规范和规定,严格坚持“四个不准”,即项目未经核准不准受理安全专篇、安全专篇未审批不准开工建设、未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不准进行矿井竣工验收、安全设施和条件未通过竣工验收不准受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等制度,对矿井进行安全设施审查和验收。
3、狠抓源头治理,认真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专项检查。持续引深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开展机电大会战、“一通三防”大会战和防治水专项治理等大排查,以瓦斯和水患治理为重点,并将查出的问题向逐级汇报,建立安全监管档案,进一步规范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
4、强化精细化安全管理。努力构实现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常态达标,无论是井上、井下的所有工作,在安全和质量上都必须按标准生产和施工作业,通过层层建立精细化管理运行机制,把每项工作细化、量化、明码标价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解决生产过程中人人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的问题,真正实现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按标准干和不按标准干不一样,充分体现出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5、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事故隐患是生产经营活动中各种矛盾和问题的综合反映,是导致事故的土壤和温床。治理一个隐患,就会消灭一起事故,就能保住一方平安。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始终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防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充分认识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常抓不懈。
6、严把隐患复查销号关口。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问题,要求各煤矿周密认真制定出整改方案报县煤炭局审批,煤矿扎实全面逐条逐项整改落实,主体企业先检查验收后报我局整改报告,县局再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验收,确实按照“五落实”(措施、时间、责任人、资金、预案)要求,保证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7、完善措施,加大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是防范重特大事故的有效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全面负责,要建立管理制度,做好登记建档,进行安全评估,保证资金投入,增加监控设施,制定应急方案,开展应急演练,保证有效监控,要不断完善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系统,开展重大危险源专项督查,实施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
8、积极推动机械化升级改造和信息化平台建设。做到有条件的煤矿改造,资源后备不足及没有发展前景的推出,建好、用好现有的瓦斯检测监控等信息平台。并不断升级,推动实现机械化生产、信息化管理。
五、结语
实践证明,通过上述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监管模式实践与创新,进一步细化了煤矿监管措施,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监管方式方法,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监管网络,沁源县煤矿安全形势逐步好转,2009年以来的几年,尽管煤矿的数量减少,但煤炭年产量却大幅上升了,安全生产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煤矿的死亡人数逐年下降,安全形势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煤矿的整体装备水平不断提高,煤矿已基本具备了煤炭生产企业应具备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管理制度。全县煤矿进行了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部分企业配备了防治水物探设备,绝大多数煤矿实现了综合机械化采煤,部分矿井还通过了本质安全矿井验收,加快了全县煤矿安全、稳定、科学发展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