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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济宁市第21届中学生运动会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济宁市教育局、济宁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济宁市第一中学
三、时间与地点 2014年10 月17日--19日 济宁市第一中学太白湖校区
四、参加单位甲组:要求全市所有普通高级中学以学校为单位参加田径和阳光体育项目的比赛。乙组:要求各县市区选拔初级中学在校学生,以县为单位组团参加田径和阳光体育项目的比赛,市直初级中学以学校为单位参加。体育联赛项目:由县市区教体局推荐县市区联赛优胜代表队参加,市直学直接参加。具体参加单位依据《2014年济宁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竞赛规程》执行。
五、比赛项目及分组
1、田径(甲组男女各19项,乙组男女各17项)
(1)男子甲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栏高0.99米、栏距9.14米、至第一栏13.72米)、400米栏(栏高0.914米、栏距35米)、3000米竞走、5000米竞走、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kg)、铁饼(1.5 kg)、标枪(700g)、五项全能(跳远、标枪、200米、铁饼、1500米)共19项。
(2)女子甲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栏高0.84米、栏距8.50米、至第一栏13米)、400米栏(栏高0.762米、栏距35米)、3000米竞走、5000米竞走、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铁饼(1kg)、标枪(600g)、五项全能(100米栏、铅球、跳高、跳远、800米)共19项。
(3)男子乙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10米栏(栏高0.914米、栏距8.70米、至第一栏13.72米)、3000米竞走、5000米竞走、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kg)、铁饼(1.5 kg)、标枪(600g)、四项全能(100米栏、跳高、标枪、1500米)共17项。
(4)女子乙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栏高0.762米、栏距8.00米、至第一栏13米)、1500米竞走、3000米竞走、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3kg)、铁饼(1kg)、标枪(500g)、四项全能(100米栏、跳高、标枪、800米)共17项。
2、阳光体育项目
(1)踢毽子(甲组、乙组男女各5项)一分钟单脚足内侧踢毽子、一分钟双脚足内侧互换踢(盘踢)、一分钟膝盖互换踢(磕踢)、三分钟双人对踢、三分钟三人轮踢。
(2)跳绳(甲组、乙组男女各4项,甲组、乙组集体各2项)一分钟单摇跳、一分钟单摇编花跳、一分钟双摇跳、双人单摇跳绳,三分钟8人齐跳长绳、三分钟8人绕8字跳长绳。
(3)健身操(甲组、乙组各2项)集体徒手操、舞蹈啦啦操(花球)
3、体育联赛项目:包括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游泳6个项目。
六、参赛办法 运动员不可兼报田径和阳光体育两个项目。
(一)田径项目:每单位(甲组、乙组)可报运动员12人(女生不得少于5人),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每人限报两项(全能运动员限报一项),另可兼报接力;每单位每项限报3人。
(二)阳光体育项目
1、踢毽子高中以学校为单位,初中以县市区为单位报名参赛(市直初中以学校为单位),每单位限报1队,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男、女各7人,每人限报2项,每项限报3人。
2、跳绳高中以学校为单位,初中以县市区为单位报名参赛(市直初中以学校为单位),每单位限报1队,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男、女各7人,每人限报2项,每项限报3人,另可兼报8人齐跳长绳和8人绕8字跳绳,两项参加人数均为10人,其中2人摇绳(摇绳人员性别不限),8人跳绳(男、女各4人)。
3、健身操高中以学校为单位,初中以县市区为单位报名参赛(市直初中以学校为单位),每单位限报1队,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至少12人(男运动员不少于4人)。
(三)体育联赛项目体育联赛(六项)利用暑期提前进行。由县市区教体局推荐县市区联赛优胜代表队参加,市直学 接报名参加,具体参赛办法依据《2014年济宁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竞赛规程》执行。
七、竞赛办法
(一)田径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计分方法:各单项均取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不足录取名 比赛项目,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减一录取;全能项目计分加倍;破全市中学生运动会记录者加9分。只有二人(队)或一人(队)报名的项目将取消该项目的比赛,已报名该项目的运动员可更改报名参加其它项目比赛。某运动员若在一个项目的比赛中多 记录,只计取一 记录分,全能项目的单项破记录予以承认,但不记分。
(二)阳光体育项目
1、踢毽子
(1)比赛用毽子自备(大花毽,高度21厘米—23厘米,重量20克—22克),须经组委会审定,比赛场地为长5米、宽5米的平整地面。比赛采用电子口令。
(2)一分钟单脚足内侧踢毽。利用单脚足内侧踢,高度不限,脚触地为一次,不得悬踢。
(3)一分钟双脚足内侧互换踢(盘踢)。盘踢必须用两脚内侧互换踢,高度不限。
(4)一分钟膝盖互换踢(磕踢)。磕踢必须两腿膝盖互换踢,高度不限。
(5)三分钟双人对踢。比赛时,两名运动员各自持毽,听到发令后,将毽相互踢向对方,再由对方踢回,双方运动员成功接踢毽视为成功一次,如此重复进行,计两人对踢成功次数,(6)三分钟三人轮踢。比赛时,由1号队员持毽,听到发令后,1号队员将毽踢向2号队员,2号队员踢向3号队员,3号队员踢向1号队员,1号队员成功接踢毽视为轮踢成功一次,如此重复进行,计三人轮踢成功次数。如中途失误,必须从1号队员重新开始。
(7)运动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效次数多者名次列前,次数相同,失误次数少者名次列前;比赛进行中毽子落地或用手接计为失误,在场外踢毯(包括踩线踢)计为失误,连踢调整不计成绩,不计失误;毽子被踢入其他场地,必须在不影响其他运动员比赛的情况下将毽子拾回,继续比赛,如影响他人则取消比赛成绩;因运动员本身造成的原因中断比赛,不得重新比赛。
2、跳绳
(1)比赛用跳绳自备,须经组委会审定,多人跳绳不可使用外部助力器材,不得有安全隐 影响裁判员判断的饰物。比赛场地为长5米、宽5米的平整地面。比赛采用电子口令。
(2)一分钟单摇跳。队员两侧手摇绳,双脚同步跳同时摇绳迅速绕身体1周,计跳1次。
(3)一分钟单摇编花跳。队员两侧手摇绳,双脚同步跳,同时两臂体前交叉摇绳迅速绕身体1周,计跳1次,两臂体前不交叉不计次数,不计失误。
(4)一分钟双摇跳。队员两侧手摇绳,双脚同步跳同时摇绳迅速绕身体2周,计跳1次,只绕一周不计次数,不计失误。
(5)双人单摇跳绳。两人分别持绳的一端,比赛开始后摇绳,采用一带一上或同时上绳的形式,两人同时跳过绳的次数。一人跳绳不计次数,算作调整,不计失误。
(6)三分钟8人齐跳长绳。绳长10米,比赛开始前,8人全部上绳,2人摇绳,发令后进行齐跳,8人同时齐跳成功方计数1次。
(7)三分钟8人绕8字跳长绳。2人摇绳(间距3.6米),8人固定顺序依次按8字线路从绳子的一边跳过绳子到另一边(绳子必须过脚),以3分钟内通过绳子的累计有效总人数计入成绩,人数多者名次列前,人数相同以失误人数少者名次列前,再相同则成绩并列。
3、健身操
(1)集体徒手操执行中国健美操协会审定的《2011年-2012年普及性健美操评分规则》创编自选套路部分。成套动作时间为2分钟加减10秒(不含提示音)。集体徒手操特定要求:成套操中至少4个八拍第二风格,成套操中至少两次对比组合动作,成套操中只能出现一次托举。
(2)花球啦啦操自选套路执行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 中心审定《2010-2013年全国啦啦操竞赛规则》,成套动作时间为2分15秒至2分30秒(不含提示音)。花球啦啦操特定要求:成套动作手持花球应占成套的80%以上。成套动作中至少出现一组2×8拍的对比组合动作;成套动作中每8拍必须出现1次方向变化;成套动作中每4个8拍必须出现1 间变化;成套动作中队形变化不得少于8次,其中流动队形不得少于3次。
(3)健身操上场人数至少12人,其中男生不少于4人;各项目均先进行预赛,预赛成绩列前八名者进行决赛,预赛成绩不带入决赛,决赛出场顺序按预赛成绩倒排序出场。参赛队伍不足8名时仅进行一场制决赛。预赛出场顺序赛前由大赛组委会、大赛仲裁委员会、总裁判长等人监督抽签决定。
4、计分方法阳光体育项目进入前八名的各单项和集体项目,分别按9、7、6、5、4、3、2、1分计分;8人及以上项目加倍记分。
(三)联赛项目:包括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游泳5个项目,依据《2014年济宁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竞赛规程》执行。
八、运动员条件 运动员必须是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具有 学籍的普通高中、初中在校学生。
九、资格审查
(一)运动员资格:以市教育局学籍 和居民二 份证为准。提前依据报名单核查学籍,赛前检录采用身份证识别仪器验证二代身份证参赛,无二 份证者一律不得参加比赛。
(二)为了端 风,市教育局将成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比赛前、比赛中、比赛后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如在报名后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并不得补报或更换其它运动员;如在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追回奖牌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并在全市通报。
(三)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须由领队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团长签名的申诉报告。
(四)参加田径乙组比赛的运动员应是1999年8月30日以后出生者,以二 份证为准。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各项目均按成绩录取前八名,不足8人(队)参加的比赛项目,按实际报名数减1录取。对获得前3名的运动员(队)颁发奖牌,获得前8名的运动员(队)颁发成绩证书;对获得 团团体总分前8名的 队颁发奖牌。
1、团体总分大会设“2014济宁市第21届中学生运动会代表团团体总分” 奖,团体总分为本县市区所有高中组得分和初中组得分总和。得分包括田径项目得分、联赛项目得分和加分。另设田径项目、阳光体育项目分项奖。
2、体育联赛项目计分办法市级体育联赛各项目前8名学校分别按9、7、6、5、4、3、2、1分计入团体总分,不足8人(队)参加的比赛项目,按实际报名数减1录取。高中学校联赛得分、县市区所有初中组联赛得分总和计入县市区代表团团体总分,市直学校成绩计入本学校团体总分。游泳联赛成绩不计入团体总分。
3、加分办法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自2012年9月以来,选派运动员代表济宁市教育局参加的省级及以上级别的中学生体育比赛(比赛项目必须与本届运动会计分项目相符),所获得的名次,分别按省级比赛2倍、全国比赛3倍计入本次运动会团体总分。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将加分项目统计表与报名表同时提交,经市教育局审核确认后进行公示。
4、“优秀组织奖”和“ 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条件另发。
十一、裁判工作
(一)本次运动会总裁判长由王鲁克同志担任。根据竞赛需要各县市区选派三名田径二级以上裁判员参加裁判工作,另可提前推荐具有踢毽子、跳绳、健身操项目国家裁判员证书的教师,以备选用,不足部分由市教育局、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二、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于2014年8月29日前将以下材料报济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联赛项目报名按联赛规程执行),同时上报电子稿。联系电话:2314430,电子邮箱:stwyk2314430@163.com。
1、报名表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必须认真填写统一的报名表(见附表)一式2份加盖公章,有县级以上医务部门章。
2、参赛队员的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照片背面写明单位、姓名、性别、组别、参赛项目)。
3、各县市区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及联络员名单
4、各单位200字左右的简介。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二)报到:
1、参加运动会田径项目的各队、代表团联络员于赛前一天报到。阳光体育项目比赛当天8时前报到,当天返回,时间另行通知。各 团团长、副团长要切实安排好本县市区各队的行程和比赛期间的安全。
2、报到时运动员须交验本人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允许参赛。
3、参加健身操各队务必在报到时提交高质量的音乐CD一份,啦啦操花球项目难度表一份。CD只刻录一首音乐(注明单位、名称、项目等信息),同时,用MP3格式备份一份。
4、参加各项目比赛的所有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及工作人员,都必须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三、其它
(一)各单位自备2×3米队旗一面,颜色不限。
(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