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师范学院 重修(某门课程旷课四分之一)警示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内江师范学院文学院”。
内江师范学院学生重修警示通知书(学院存档联)
同学:
你于201-201学年第期《》课程旷课学时,达到该课程的四分之一以上。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内师教字„2013‟81号)第三十二条“学业警示”第2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重修警示”中第(2)“某门课程无故旷课达到1/4学时者”之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重修警示。现将此文传达给你,请引起重视。
特此通知。学院
院长(签章):
二○一年月日
学生重修警示通知书送达回执
兹收到内江师范学院学院学生重修警示通知书一份。
送达人:签收人:
二○一年月日
特殊原因:
1、受警示学生或其代理人拒绝签字。
证明人(两人):、2、因特殊原因,采取邮寄送达。办理人:年月日
3、因特殊原因,采取公告送达。办理人:年月日
(保存公告照片(打印件)并盖学院公章)
„„„„„„„„„„„„„„„„„„(裁剪线)„„„„„„„„„„„„„„„„„
内江师范学院学生重修警示通知书(学生留存联)
同学:
你于201-201学年第期《》课程旷课学时,达到该课程的四分之一以上。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内师教字„2013‟81号)第三十二条“学业警示”第2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重修警示”中第(2)“某门课程无故旷课达到1/4学时者”之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重修警示。现将此文传达给你,请引起重视。
特此通知。
学院(印章)
院长(签章):
二○一年月日
说明(打印时请删除此段文字):
1、“学院保存联”由各二级学院存档;“学生留存联”送达学生本人;将“学院保存联”复印件寄送学生家长;
2、如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处分时,“学院保存联”就作为上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