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的性质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公安机关性质”。
第一章 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
1、警察是指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惩治犯罪、保卫国家安全的国家行政力量。
2、决定警察必要性的直接因素是由社会矛盾引起的犯罪、对抗冲击和社会秩序问题。
3、警察产生的条件A,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是经济条件B,阶级矛盾和统治者内部
矛盾的不可调和性是阶级条件C,维护统治秩序和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是警察产生的社会条件D,国家机器的形成,是警察产生的政治条件
4、古代警察的特点:A,军警部分,警政合一;B,行使职权时在法律上极不严格;C,私刑、私狱普遍存在。
5、近代警察制度:A,以英国为代表的地方自治制B,以法国为代表的中央集权制
6、我国最早的专职警察机构是湖南保卫局;第一个全国性专职警察机构是巡警部;1912
年南京临时政府将巡捕和巡警改为警察;1927年蒋介石将警察机关改为公安局;1946年蒋介石将警察机关改名为警察局。
7、1927年周恩来建立的中央特科是最早的保卫组织;我国最早的人民政权的公安机关是国
家政治保卫局。
8、公安机关的性质是: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
和刑事司法力量。1,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这是公安机关的阶级属性也是它的根本属性2,公安机关是国家治安行政机关,其主要任务是:防范和控制犯罪活动,预防和查处各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同各种治安灾害事故作斗争,以维护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人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9、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是专政职能和民主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