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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18线清-伊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安置的实践与思考
郭乾国
交通建设管理局伊犁片区公路项目建设指挥部 835000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基础设施也在飞速建设,征地拆迁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征地拆迁难,这也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在征地行为和失地农民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政府工作的重点。
一、项目基本情况
G218线清水河-伊宁高速公路是国家和自治区的重点工程,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的一部份,对伊犁地区的国防、交通、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起点位于清水河镇朱家庄,终点位于伊宁市的过境公路,途径九个乡镇、团场。全长56.32公里,总占地面积328.9109公顷,拆除房屋78553.01平方米,安臵拆迁户236户,砍伐树木425572棵,迁坟1830座,电力、通讯和光缆改迁138处,拆迁资金达1.4亿元人民币。征地拆迁安臵工作自去年四月开始以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政府、新疆建设兵团的直接支持和关怀下,广大人民的理解和支持下,我们的工作有条不紊得进行,到现在,主线拆迁工作基本贯通,只有被交线和一些机耕道、三角地未征,这些工作现已展开。通过G218线清水河-伊宁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安臵,我们也得到了一些体会。
二、征地拆迁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1、征地拆迁的组织领导,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自治区交通建设局统一领导高等级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及其它重要事项的协调工作。
2、土地征迁的具体工作,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征地事务中心、交通建设局建设用地处征地拆迁人员和工程所在地的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3、沿线各地(州)、兵团师(局)及各县(市)分别成立成立了相应的办事机构,处理土地征用全过程的协调服务工作,保证建设用地的按时划拨。
4、针对G218线清水河-伊宁高速公路穿越大量居民区、农田区和天然林保护区,征迁工作量大,征迁中所遇到的问题比较多,阻力大。伊犁片区公路项目建设指挥部专门成立了拆迁办公室,专人负责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交通建设局和各级政府部门的联络和协调工作。
三、总体工作目标与依据
1、G218线清水河-伊宁高速公路于2006年8月动工建设,预计到2008年10月完工。针对征地拆迁安臵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伊犁州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高度重视,要求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都要积极配合、协调,做好征地拆迁安臵工作。明确要求必须坚持“以民为本、社会和谐”这一根本的指导思想,将征地拆迁安臵工作,作为当前清-伊高速公路的最大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进行攻坚,对征地拆迁工作作了全面的安排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严格要求,落实责任,实事求是地快速推进征地拆迁安臵工作,坚决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2、依据《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2001‟500号文的规定和《关于自治区高等级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规定》„1996‟191号文件标准执行;对电力、通讯和光缆改迁,占用土地问题,我们在G218线清-伊高速公路项目中始终坚持以民为本的工作作风,根据实际情况给与补偿青苗费和土地补偿费。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又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愿望和要求,基本得到拆迁群众的认可。
四、征迁工作实施的几个阶段
1、宣传动员阶段。实行分组推进,负责对拆迁户的解释工作,实行政策公开,包括(征迁政策、赔偿标准、安臵措施)等,强化征地拆迁安臵工作的透明度。
(1)、各征迁工作组在四月底将上述文件印发到所有涉及征迁县、乡镇、村和兵团农四师65和66团,通过设臵广播,采访报道,设臵专栏,现场咨询、沿线张贴拆迁通告等形式对伊犁清伊高速公路给当地经济建设带来的重大机遇和给伊犁人民带来的美好前景进行了正面的宣传动员,赢得当地群众理解和支持。
(2)、各拆迁小组定期碰头通报研究,通报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方案,同时以工作动态、会议纪要等形式向交通建设局反映进展情况,公布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解决办法,增进群众的理解和上级的支持。同时,有意识地在拆迁群众中培养耳目,及时收集掌握信息情报,为征地拆迁安臵工作赢得主动。
2、核实征地拆迁数量,签订征地拆迁协议阶段。经过前一阶段的政策公开和向拆迁户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我们在逐户丈量,确认数量无误后,大部份拆迁户都积极主动配合我们的工作自觉签协议。但也有部份拆迁户不愿意签协议,大至有以下几种。
(1)、别有用心的人,想借此机会发财。首先,我们在不同场合重申征迁的决心,决不会因个别人的煽动闹事而妥协,对别有用心的人要依法严办;同时讲明征地拆迁不仅不会伤害群众利益,反而会实实在在带来实惠。例如,清-伊线霍城县兰干乡卡地娜斯果制品厂和建中葡萄庄园无理要求未得到满足,拒不拆迁,6月7日霍城县政府对其实实施了强拆,对沿线个别未拆的观望人员其到了强大的威慑作用,开始自动拆除。对主动配合拆迁的人员我们主动提供机械和人力帮助其拆迁,为他们节约了一大笔费用。
(2)、对赔偿标准和赔偿项目有争议的。在这个问题上,我们首先表明态度,这属于国家政策范畴,我们无权更改,但可以把这一问题据实上报。例如,霍城水定镇柳树巷村、三工乡和66团的10户人家认为新盖专混房的赔偿标准低、室内部分设施(主要是装修、灶台、火炕,牛羊槽)不赔偿,而不愿签字拆迁,经过核实,新盖专混房的确偏低(100元/平方米)左右,但这涉及到自治区的政策底线,价格不能变动。我们和霍城县人民政府与之协调之后,由县政府减免部分建设费用,提供抗震安居补助等措施解决了这一问题。
(3)、个别有强烈的故土难离情结的。我们首先给他(她)们讲解高速公路的好处,这是在给子孙后代造福;再做其子女的工作,由他(她)生边得人做其思想工作;最后,由领导出面做工作。例如,水定镇柳树巷村的五户人家世居与此,老人们故土难离,当地政府和建设局的领导多次亲自上门劝说动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以取得其支持理解,终于作通了老人的工作,主动搬迁。
(4)、针对征地拆迁中的极少数思想顽固、胡搅蛮缠人员,要有的放矢,重点突破。由于对过去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不满,借机要求解决,得不到满足就妄图煽动有类似情况的群众上访闹事者。例如,66团有几户人家因为各种原因与团场解除了职工关系,现在团场退休职工有了医保和退休金,借此机会又想恢复职工身份,而拒不签字拆迁。对带头煽动者,我们为其讲明政策,说明利害关系,同时,做其身边人员的思想动摇军心,使其孤立,同时,由工作人员暗中取证,当地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带头煽动者这才偃旗息鼓,签字画押。
3、补偿安臵阶段。到七月份,安臵资金已到位,居民安臵点的水电路等都通了,大部份拆迁户开始有序的到安臵点盖房,在这一阶段我们应该注意的问题。(1)、安臵资金问题,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及时兑现与否直接关系到整个工作的成败。此次征地拆迁安臵共需资金1.4亿元人民币,自治区建设局将拆迁安臵款全部拨付给国土资源厅,由国土资源厅组织专门力量负责发放到拆迁户安臵户手中,同时,国土资源厅对征地拆迁安臵补偿资金实行专帐、专户、专人管理,兑付资金一律按程序严格执行,保证了安臵资金的安全和及时足额发放。
(2)、居民安臵点的问题,当地政府组织专门力量负责对拆迁居民宅基地和公益性用地的划拨工作,对拆迁居民宅基地和公益性用地集安臵点的具体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落到实处,取信于民,召开由交通、电力、供水、电信以及广播电视等单位领导参加的协调会,为迁入安臵点的群众争取优惠政策。
(3)、安全问题,为了不使拆迁户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失,保证拆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发布安全拆迁通告,和拆迁户签订房屋安全拆迁协议,在拆迁房屋上划上醒目的警示标志,杜绝了安全事故发生。
4、征迁安臵后继阶段。经过前面的工作,征迁的主线工作基本结束,清表工程已全面铺开,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部分房屋主线只占一角,当地居民就只拆这一间房,这为以后的公路施工带来了隐患,后经当地政府做工作,这一问题得以解决。
(2)、部分地浇不上水的问题,因为路基还未贯通,所以不便修建永久渠系,施工单位想尽办法修建临时渠系,实在修不通的,施工单位用水车临时供水,保证农作物的正常生长,对这一问题,我们已向上级领导作了汇报,等待解决方案。
(3)、极少数已在拆迁认定表签字并已领取拆迁安臵费用还提出无理要求并且阻拦施工,取证后由公安机关对其实施强制措施。例如,霍城县惠远镇的1户人家,因承包集体荒山地,从1998年到现在没有上交一分钱,乡政府把承包费给扣除了,此人带上家人上路阻挡高速公路施工,要求施工单位给钱,在我们做工作无效的情况下,由公安机关对其实施强制措施。
五、拆迁工作中的几点启示和建议
G218线清水河-伊宁高速公路在整个工作中始终坚持“以民为本、社会和谐,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一根本的指导思想,以及根据这一指导思想所形成的贯穿整个拆迁安臵工作过程中的“疏导、公开、公正”总原则。
1、几点启示(1)、征地拆迁始终坚持以政府为中心,认真学习大众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广大工作人员的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决心和信心,为完成拆迁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思想保证,而且也保证了各项政策的正确性和严肃性。
(2)、加强领导,统一协调,严肃纪律,组建素质优良的拆迁队伍是工作的支撑点,征地拆迁安臵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繁杂。因此,不但要加强政治思想上的领导,而且还要组建一支政治素质较高,组织纪律严明,业务技能配套,责任意识强的队伍,分别对征地拆迁安臵中所涉及的规划建设、国土、农业、安全稳定、法律法规、宣传动员、卫生、财经、通信、水利、电力、广电等部门进行综合协调、严格把关,才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3)、坚持以民为本,坚持疏导原则和公开原则是征地拆迁安臵工作的立足点,在征地拆迁安臵工作中,我们代表的是党和人民政府的形象,所以在工作中决不能把人民群众放在我们的对立面,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始终坚持以民为本,真诚地和群众交朋友,倾听群众的心声,不与群众针锋相对,不以任何粗暴的形式对待群众,始终耐心细致地做拆迁群众的劝解工作,化解了群众心中的怨气。另一方面,始终坚持政策公开和政务公开原则,对拆迁进度,房屋测量、土地丈量、青苗及附作物清点以及赔偿的计算进行了及时的公开,在很大程度上取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对那些思想顽固,蓄意闹事的人也应在帮助教育的同时,切实维护其利益。这样我们的工作才会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4)、正确把握处理不同阶段、不同问题的刚柔度是推进工作的关键点,在整个工作推进过程中,工作组始终牢记“既要以民为本,亦要依法行政”这一要求,切实做到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方面对待思想开放,支持工作的群众是尽可能地为其创造好的条件,尽可能地使其享受到更多的优惠政策,对确有特殊困难的人还可以个案解决。另一方面对待思想顽固分子,无理取闹、煽动闹事人员除了正面教育外,还应动用公安、国土等执法部门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点实施有效的处理。总之,在整个征地、拆迁、安臵过程中,必须自始自终坚持教育、疏导和公开原则,自始自终维护老百姓利益的原则,对可抓可不抓的坚决不抓,对必须抓而时机又不成熟的,仍然坚决不抓,抓人员会吓唬部分群众,往往会触怒多数群众的不满情绪,给工作带来更多更大的麻烦。
(5)、群众利益无小事,切实服务于人民是工作方法着眼点,面对有着浓厚故土情结且失地的人民群众,征地拆迁工作中一个细小的失误都可能造成群众情绪波动,为工作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全体工作组人员必须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心,站在群众的立场思考问题,处理问题,就算是群众的一棵菜苗,一只小鸡都应该认真对待,不得有丝毫马虎。
2、几点建议(1)、征地拆迁过程中群众集中反映的拆迁文件过于陈旧。(我们是按照《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2001‟500号文的规定和《关于自治区高等级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规定》„1996‟191号文件标准执行),由于物价的上涨,人民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500号文和191号文部分赔偿标准需要提高,如(新建的房屋、果树)等。同时,需要细化赔偿项目和增设一些项目,如(装修、灶台、火炕、牛羊槽、饲料坑)等。
(2)、极少数全部失地的农民今后的生活与发展问题,这样的问题全部发生耕地较少的村镇,不可能让集体再划拨土地,只能依靠别的途径解决,例如,政府免费培训技术,提供社会医疗和养老保险等。
(3)、电力、通讯线路改迁占用土地的面积确定和赔偿问题,需要自治区出台相关的执行标准。刚开始,我们参照铁路标准执行,被占地农户认为确认的面积太小(主要是拉线和铁塔、人井),赔偿标准太低,不让施工。后面,我们扩大计算面积和提高补偿费(按照公路主线的征地标准赔付),但还有少部分农民漫天要价,例如,在霍城县清水河镇三工乡有一品节杆带四根拉线,我们赔付了10089.08元。
(4)、在安臵补助费发放问题上,我认为不应该一次性全部发放,这样使一些征迁户本应该拆的房屋和设施,拖到后面迟迟不拆,严重影响工程施工。最好先发70%,等清表完成后再给30%,这样主动权就掌握在我们手中。
(5)、在机耕道、水渠、三角地的补偿问题上,不应该按照主线征地的标准赔付,因为机耕道、水渠、三角地的所有权还在集体,所以土地补偿费不应该给,只给被占地农民安臵补助费和青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