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办法”。
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在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研究训练和独立工作能力培养的重要环节。
第二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普通本科生。
第二章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
第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分管校长领导,实行校院二级管理。
第五条 教务处在分管校长领导下,负责毕业论文(设计)规章制度的制定、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学院负责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细则制定和全过程管理。
第三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第七条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选题的深度、广度和难度要适中,使学生
指导教师意见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第五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要求
第十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一般由题目、中外(英)文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致谢、参考文献、附录等部分构成,具体要求见《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华南农教„2012‟30号)。学院如有特殊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调整方案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实施。
第六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第十五条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评阅人评定成绩和答辩成绩三部分组成,各部分成绩所占比例由学院自定,其中指导教师评定成绩不少于总评成绩的40%。
第十六条 学院根据需要成立若干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设组长1人,答辩程序由答辩小组制定。
第十七条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的态度、能力表现、论文(设计)质量等情况撰写评语并给出指导教师评定成绩,不及格者不得提交评阅。
第十八条 评阅人由答辩小组指定,指导教师不能作为所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人,评阅人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撰写评语并给出评阅人评定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参加答辩。
第八章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检查与资料保存
第二十四条 为保障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学校将不定期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五条 学校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实行纸质版和电子版“双套制”归档管理,学院组织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按档案管理要求及时移交学校档案馆保管;不在规定移交范围的其他资料由学院作为教学档案妥善保存。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学校之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原《关于加强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的意见》(华南农大(办)字„2000‟第23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