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办理房产证,购买人应如何维权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房产证办理维权说明”。
无法办理房产证,购买人应如何维权
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无法依约办理房产证的,购买者如何维权呢? 对此,笔者认为,依约办理房产证是开发商应负担的重要责任。在购房合同中通常会约定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及无法办证的处理方式。即便是双方签署的合同中没有约定如何处理逾期办证的,购房者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一年以后,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不过,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请求解除合同应当注意行使合同解除权要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当发生法定解除权事由时,合同一方享有合同解除权。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时限的,经对方 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没有催告的,可以在一年内行使解除权;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将失去。
另外,退房流程一般分为三步:首先向开发商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开发商同意的,双方协商处理交还房屋、退款、赔偿损失等事宜。开发商不同意的,依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由开发商赔偿相关损失,由法院判决。其次,在购房合同解除后,可向贷款银行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这种请求法院应给予支持。最后,将开发商归还的购房款优先归还享有抵押权的银行,开发商在归还购房款时可以将代为偿9还的银行款项予以扣除。
文章整理者:海南法立信律师事务所 陈友峰律师,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