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查处案例相关报道_中央活动区案例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05:19:03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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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反腐败中的“高举轻放”

3月28日晚,广东省纪委发布消息称,茂名市政协原主席冯立梅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此前,茂名官场早已传出冯立梅涉罗荫国案,但在向专案组交代后被从轻处理未予追究。此番重查冯案,或又将掀起茂名官场新一轮“地震”(据《东方早报》)。

之所以有个“又”字,是因为茂名官场腐败窝案早在2009年底就已“首播”。另据2012年广东省纪委官方通报,此窝案共涉及省管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218人,波及党政部门105个,茂名市辖6个县(区)的主要领导全部涉案。但被立案查处的只有61人,其中省管干部19人、县处级以下干部42人。而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的只有20人。

目前尚不清楚,那些涉案的官员是否皆有贪腐,又是否均构成犯罪。但200多人涉案却只有20人移送司法,难免给公众以“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合理猜疑。要回应社会关切,避免选择性反腐,复查并及时、全面、有效公开相关信息显得必要而紧迫。

值得关注的一个细节是,据报道,重查茂名窝案系出于“中央巡视组的要求”。还有接近广东省纪委的人士透露,“当年放过了160余人。”如果这一消息能够证实,则在茂名官场腐败窝案之外,恐怕又衍生出了一系列的新案,即有罪案不诉、有责不追的渎职罪案。当下的旧案重查,不但要查涉嫌贪腐官员,更应查“放过”贪腐的各路官员与执法者。

当然,在法律上,涉嫌贪腐并不一定都有罪,有罪也并不一定都要追究(如检举有功)。对于无罪的官员,要依法还其清白。这也是实现司法公正,而不是什么“放过”。公众所担心的,并不是这类“不移送”,而是本来有罪、依法本该刑究的贪腐官员,基于某种无法公开的原因被“放过”了。

窝案中大批涉嫌贪腐官员被“放过”,最常见的理由是“法不责众”——因为波及面太广,全查会影响党政部门的正常工作。这样的理由实是杞人忧天。且不说当地未涉案官员毕竟还是多数,且看看每年火热的公务员考试就知道了,中国从来不缺想进入官场的精英人才。

官场绝不应成为一个藏污纳垢的地方,更不能成为贪腐官员的庇护所。“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苛,而在于刑罚的不可避免。”有罪不诉、有责不究,在国家治理层面,势必会动摇法治根基;在社会治理层面,也将加剧官民对立拉大阶层断裂;它还会让反腐败的既有成果毁于一旦。反腐败必须“零容忍”,选择性反腐的结果,只会是腐败利益的重新分配。

习近平总书记今年1月14日在中纪委全会上曾强调指出,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要让每一个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

3月28日,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江西省副省长姚木根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现正在按程序办理。

3月2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这是去年中央巡视之后,江西省第二位“落马”的副省级官员。在姚之前,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陈安众已于去年12月“落马”。

春节前已被调查

据相关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透露,姚木根是在山东开会期间被带走的。

事实上,姚的落马并非像此前媒体报道的那样突然和毫无征兆。多方信息源向《中国经济周刊》透露,春节前,有关姚被调查的消息已经在江西的官场传得沸沸扬扬。

一位熟知江西省政情的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透露,这个春节,姚木根基本是度日如年,十分煎熬。

过完年之后,全国两会召开。两会期间较为敏感。但今年,中纪委恰恰在此期间宣布了另一位副省级官员——云南省副省长沈培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的消息。“在两会期间,带走高级别官员调查会引起较大的震动。如果在此期间同时宣布两位在职的副省长被调查,所引发的议论和震动可以想象。”上述知情人士分析,或为错开两人的宣布时间,姚木根事件在两会期间也就暂时搁置。

从往常经验上看,官员在被宣布接受调查前的一段时间,往往都会淡出公众视野,但年前从中央党校学习回来之后的姚木根仍密集出席他分管各领域的公务活动,并出现在当地官媒的新闻里,因此,也给外界错觉,“以为他会没事了,没想到宣布这么突然。”

江西省水利系统的一位人士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称,原定于3月28日开全省的防汛大会以应对即将到来的汛期。按惯例,分管水利的副省长姚木根作为总指挥,将主持召开会议。

然而,当他们还在为防汛大会的召开做准备工作时,突然从网上看到姚被调查的新闻,“当时我还不敢相信,因为之前没得到任何消息。”

在姚被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宣布调查的当天,《江西日报》还刊登了一篇他的署名长文。

“现在纪委办案是一旦查实,立即宣布,动作非常快,基本上让你措手不及。”曾任江西省政府副秘书长的郑克强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说。

郑克强与姚木根曾经在同一个办公室共事多年。姚木根被调查的消息宣布后,他在其认证微博上转发了该则消息,并称:有关部门春节前就开始对姚个人申报情况进行调查了。

事实上,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已明确规定:“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有分析认为,这一改革意味着中纪委在查处中管干部(中央直接管理的干部)时,获得了较大的主动权,在报请中央同意后可直接查办,对当地省委只需报备,而不再像原来那样需征求当地省委同意。

若从这个角度看,也就不难理解为何作为江西省委机关报的《江西日报》也未能提前获知姚木根“落马”的消息了。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据江西官场多位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透露,姚的落马源于其不实的“个人事项报告”。早于2010年7月11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要求领导干部应当报告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以及领导干部应当报告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

在去年启动的新一轮中央巡视中,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要求,要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抽查,提高巡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此项要求被认为是中央授予巡视组的一把“尚方宝剑”。现在看来,这个比喻并不为过。

江西省是去年第一轮中央巡视的10个地区和单位之一。“中央巡视组来了之后,副省级以上的领导其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全部被调出来查看。”上述熟知江西省政情的人士说,姚木根的报告表也被调出查看。广为流传的一个说法是,“姚在上面只填了一套房产,而其实际被举报的房产多达十多处,分布在北京、上海、南昌、广州、深圳等多个城市。两者之间有很大出入,这引起了中央巡视组的注意。”

郑克强在其认证微博上称,听闻姚有存款几千万、房产十几套,来源不明。

“当时有人说重大事项报告与个人实际资产严重不符的人,指的就是他。他实际十几套房产只填了一套。仅这十几套房产,就肯定有问题了。在调查之后又牵出了巨额股票。”该知情人士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央巡视之后,江西省在整改中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等两项法规。目前,江西省所有县处级以上干部按规定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组织部门将对领导干部个人报告的有关事项进行抽查。

“当时,姚被要求解释清楚究竟有多少财产?巨额财产怎么来?他解释说,几千万炒股的钱是亲戚之间凑起来的,买房子的钱是借来的。但这么多的房产和股票,这么解释很难自圆其说。”多位官员向《中国经济周刊》透露,姚木根在北京的一套房子几年前由他亲手提拔的江西省发改委的一名副处级官员赠送,时价500万元左右,现在估值1000多万元。“当时,姚的儿子在北京念大学,正好给他住。”

据悉,该副处级官员原供职于企业,2008年被时任江西省发改委主任的姚木根调到省发改委担任副处长。“在2006年《公务员法》正式实施之后,这样的逆向调动是相当困难的,而且这种调动也明显违反了《公务员法》。”江西省发改委系统的一位官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在姚之前,该副处级官员已经被带走调查。姚木根出事之后,他的妻子易安萍很快也在南昌被纪检部门带走了。易安萍为江西省质监局法规处处长,她与姚木根育有一子,目前在美国。据一位与姚木根家庭交往多年的官员透露,她被带走是“因多套房产都挂着她的名字,股票也以她的名字持有”。

据可查询到的公开信息显示,以“易安萍”为名的自然人,在2009年为洪城水业的十大流通股股东,2012年为联创光电的十大流通股股东,2013年为罗平锌电的十大流通股股东,分别持股0.27%、0.29%、0.2%。其中,洪城水业、联创光电为江西省内的公司,前者主要从事自来水生产经营及污水处理业务,后者是一家专业从事LED、光电线缆研发与制造的光电子企业。罗平锌电则是云南一家集水力发电、矿山探采选、锌冶炼及深加工为一体的股份制企业。

在2009年至2013年间,姚木根先后担任江西省发改委主任、江西省副省长。

然而,仅此信息并未能证明这三家上市公司的股东“易安萍”为同一人,同时也不能证明该“易安萍”与姚的妻子“易安萍”为同一人。

与姚木根家庭交往密切的官员说,易安萍给他的印象很安分老实,想不到她也被带走了。

从政28年仕途平顺

在江西省官场,多位与姚交往、共事的官员评价其行事低调,姚的“落马”让他们感到意外。

姚的一位下属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他天天在办公室都是穿一双布鞋,穿着很普通,不讲究,很随和。他常常会说‘我请教一下你们专业人员,这方面我不懂,这段话你看看这样写行不行?’”

即使是当了领导,姚木根仍常常亲自动手写讲话稿。“很多时候,他都不需要我们给他准备材料,自己拿个本子,记了一大段话,问这样讲行不行?还要不要再补充什么?”姚的这位下属说,“出那么大的事,平时完全看不出来。”

姚木根的写作能力很强,这在江西省官场得到普遍公认。经济学出身的姚木根还曾发表过不少有关江西经济发展的理论性文章。据悉,姚在其仕途起步的时候,主要工作即是为领导写材料,并因此受到领导的赏识。“姚还是很有水平的,能力不错。他比较明显的特点是善于提纲挈领,考虑问题比较有高度,内涵挖掘得也很深刻,这是他的一大优势;同时,他对经济领域也很熟悉,把握整个宏观经济内在联系的能力也不错。”江西省政府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向《中国经济周刊》评价说。早年在姚木根当江西省政府办公室主任时,这位官员与姚有过接触。

从公开的简历看,姚木根的仕途相当平顺。

1986年,姚木根的仕途起步于江西省计划委员会(江西省发改委的前身),历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等职。1998年,时年41岁的姚木根被调至江西省政府,先后担任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等职。2007年3月,姚木根重回江西省发改委,任省发改委主任。2011年5月起,姚木根担任江西省副省长,主要负责国土资源、农业、粮食、人口和计生等工作,分管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等部门。

从江西省计划委员会的基层公务员岗位一路晋升至副省长,其全部职业生涯均在江西省度过。

“他获提拔非常快,我当副局长时他还是一个副处长,但很快便超越我,提拔到我前面去了。”在郑克强眼中,他这位昔日的同事非常聪明。

“姚善于变通,会打牌能喝酒,几乎跟每一任领导都能搞好关系。”上述江西省政府不愿具名的官员认为,除了自身能力外,这也是姚获得快速升迁的原因之一。

江西官场的多种猜测

《中国经济周刊》在采访中了解到,与姚木根交往密切的商人及有交集的一些官员已陆续被调查。

据悉,一位与姚相交多年的商人在年前已经被中纪委带走。该商人与姚是结拜兄弟,曾经营汽车及酒店业,后从事房地产开发。在姚木根还是一般干部时,两人已经相识,有着超过20年的交情。“这位老板一进去,姚也就保不住了。因为两人交往非常密切,这位老板一直就跟在姚的身边。”上述熟知江西省政情的人士说,“现在的纪检系统反腐很有一套,先抓官员身边的老板,老板一抓什么都吐,官员也就完了。”他总结,官员如果常常与老板聚在一起大多很危险。

因为官至副省长,关于姚木根“落马”可能会涉及的问题在江西坊间有多种猜测。姚木根的“落马”是在中央巡视之后,因此,人们也试图从中央巡视反馈的问题中寻找蛛丝马迹。在去年第一轮巡视之后,进驻江西的中央第八巡视组曾向江西反馈了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存在插手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节假日收送红包礼金等问题。今年2月,江西省公布了关于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其中涉及水利、林业、矿产资源开发等多个问题,均与姚木根分管领域相关。

例如,针对“水利建设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严重权钱交易、贪污贿赂等问题”,加大了查办案件力度;全面开展了“一大四小”绿化工程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发现了一些项目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招投标,挤占挪用造林绿化财政专项资金等问题。

上述水利系统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分析,姚的主要问题应该不在水利方面,而很有可能是姚在任职发改委主任期间,因为发改委涉及到大规模的投资,审批的权力很大。

自2007年初开始至2011年9月,姚木根任江西省发改委主任达4年多。在此期间,中国政府为了应对经济危机,推出了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庞大的政府项目建设投资在此期间密集推出以拉动经济增长,这项工作主要由发改委系统来完成。“从立项到审批,必须通过发改委,他们的权力太大了,很容易出事。”上述不愿具名的官员说。

但截至目前,外界可获悉的信息仍是姚木根的房产、股票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问题,这是导致姚“落马”的直接原因。然而,接受采访的不少人仍担心,会不会后面越查问题越多,毕竟姚在发改委主任及副省长位置上这么多年,位高权重。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12日发布官员落马消息,中国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申维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据媒体报道,现年58岁的申维辰是中国今年落马的第一名正部级官员。引人瞩目的是,申维辰也是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

申维辰不是近来第一个被查的纪委系统高官。在他之前,还有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道铭,四川省政协原主席李崇禧。金道铭曾多年任职纪检监察系统,官至中纪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交通部纪检组长、山西省纪委书记等,系十五届、十六届、十七届中央纪委委员;李崇禧则在纪委工作了整整13年,曾任四川省纪委书记,十六届中央纪委委员。但与其他人不同的是,申维辰是在任的“中纪委委员”,也是十八大以来被查的纪委系统级别最高的在任官员。

“纪委的人”被查,表明中央的反腐意志,即便是“中纪委委员”也不是腐败官员的“护身符”。不管什么人,也不管他是不是“纪委的人”,只要敢于以身试法,就要“零容忍”,务求严厉惩处,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反腐败本来就不应该存在任何“灯下黑”的情形。

一直以来,在外界看来,对纪委官员的监管往往存在“上级很难管,同级不好管,下级不敢管”的现象。而随着反腐的深入,“谁来监管监管者”,也就成了悬在民众中间的一个巨大问号。毕竟,纪律的监管者,其自身不应游离于监督之外。如不及时破解这种“灯下黑”的情形,听之任之,难有作为,则必将严重损害中央厉行反腐的效果,也很难真正传递给民众信心。

今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各级纪委要解决好‘灯下黑’的问题,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你们是查人家的,谁查你们,这个问题要探索解决。”

这需要内部监督制度的完善。从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已经开始了积极的制度尝试。前不久,中央纪委增设干部监督室,专门负责监督纪检监察干部;3月28日,中纪委副书记吴玉良披露,“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这种内部自上而下监督制度的建立健全,一方面,可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促使其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自我约束,以身作则;另一方面,也可在这一过程中,强化权力运行的制衡和管控,防止权力滥用。

当然,查处“灯下黑”,剑指“内部人”,也应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弥补内部监督的乏力或失灵。特别是,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媒体监督的作用更加突出,网民的眼睛可以观察到制度难以抵达的任何盲区。此前,中纪委网站设置了“我要举报”网络举报板块,方便民众举报监督,这是个不错的尝试

这一切都需要最终落实为实际的反腐行动,一旦发现纪委系统内部人员腐败线索就依法调查,决不容忍。申维辰的被查就是一个典型个案。这对纪委系统内部有警示价值,对其他部门官员也是一种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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