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真题参考答案及解析_建设工程法规试卷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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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013年真题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B。【解析】导致合同变更与撤销的原因有:1.重大误解。2.显失公平。3.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4.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

2.C。【解析】《产品质量法》规定:本法所称产品是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结构配件和设备适用本法规定。

3.C。【解析】仲裁的灵活性体现在仲裁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仲裁中许多具体程序都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和选择。

4.A。【解析】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举行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当事人不承担听证费用,是指行政机关为组织听证所支付的费用,如租用场地等费用。不包括当事人聘请律师、取得证据等个人所应支付的费用。

5.D。【解析】要约的撤回:发生法律效力前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6.B。【解析】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方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子公司和母公司是两个不同的实体,子公司不可以使用母公司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7.D。【解析】既有居住建筑的建筑节能改造费用,由政府与建筑所有权人共同负担。

8.B。【解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9.B。【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通常包括:

1.行政处罚;2.行政强制措施;3.行政许可;4.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5.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6.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10.A。【解析】要约的撤销:发生法律效力后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11.A。【解析】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12.C。【解析】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3.B。【解析】不安抗辩权成立要件:1.双方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2.债务履行有先后顺序,且由履行顺序在先的当事人行使;3.履行顺序在后的一方履行能力明显下降,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4.履行顺序在后的当事人未提供适当担保。

14.A。【解析】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15.D。【解析】合同成立地点: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以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地,无主营业地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地,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书面形式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

16.D。【解析】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主要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17.D。【解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申请的期限起算:从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

日起计算,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18.A。【解析】委托代理的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19.D。【解析】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1.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可以不登记。2.依法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3.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4.预告登记的期限为三个月。

20.C。【解析】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

21.C。【解析】构成缔约过失责任应具备如下条件:1.该责任发生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2.当事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所要求的义务3.受害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

22.A。【解析】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了合同关系三要素即主体、客体、内容,至少一项要素发生变更。狭义的合同变更不包括合同主体变更。

23.C。【解析】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24.B。【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接受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后,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做出裁定。

25.C。【解析】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在这里,所谓的“成本”应指投标人的个别成本,该成本是根据投标人的企业定额测定的成本。

26.B。【解析】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的时间为15天;对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0天。只有当双方的上诉期都届满,均未提起上诉的,裁判才发生法律效力。

27.B。【解析】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

28.B。【解析】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商,可以认可,但不得指定。但是在国外建设单位可以指定分包商,但是在国内是违法的。

29.C。【解析】裁定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30.A。【解析】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监利、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31.C。【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2.C。【解析】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但定金规定不能超过20%。

33.C。【解析】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4.A。【解析】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一方以合同中有仲裁条款为由,对人民法院受理本

案提出异议的,应当在首次开庭前提出。

35.D。【解析】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应当用裁定书形式,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不是撤销该仲裁裁决。裁定不予执行后,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并未消除,当事人可以就该纠纷重新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36.D。【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实体权利并不因超过了诉讼时效而消灭,如果债务人在超过了诉讼时效的前提下自愿履行,债权人依然可以受领。

37.D。【解析】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1.返还财产;2.折价补偿;3.赔偿损失;4.收归国库所有。

38.B。【解析】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1.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主体必须是仲裁当事人。

2.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的申请。根据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3.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撤销申请。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4.必须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律规定的应予撤销的情形。

39.C。【解析】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该规定是为了保护从业人员请求赔偿的权利。

40.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不可抗力及违约责任的免除。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但是本题中地震前施工单位的违约,建设单位已经同意不追究,因此其风险由建设单位承担。

41.B。【解析】招标文件的要求:1.原则性要求。2.对技术的要求。3.对时间的要求:

(1)可以澄清、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2)确定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3)确定投标有效期。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42.D。【解析】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1.留置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2.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3.留置权的实现: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

43.B。【解析】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可能进行了不动产登记而使得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行为生效。也可能没有进行不动产登记而使得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行为不生效。此时,当事人需要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而承担违约责任。

44.D。【解析】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45.C。【解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合同被撤销之后,该合同即不具有效力,且将溯及既往,即自合同成立之始起就不具有效力,当事人不受该合同约束,不得基于该合同主张认可权利或承担任何义务。

46.B。【解析】工程建设中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应当由拟采用单位提请建设单位组织专题技术论证,报批准标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审定。

47.C。【解析】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其主体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主张和请求合同变更。

48.D。【解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49.D。【解析】因变更注册申报不及时影响注册建造师执业、导致工程项目出现损失的,由注册建造师所在聘用企业承担责任,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50.D。【解析】除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外,应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51.A。【解析】本题中表述的是无代理权的情形,此情形下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如果被代理人表示反对或者未做表示,则表明该合同是无效的。对于效力待定合同而言,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第三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

52.A。【解析】根据《合同法》规定,承诺应当给在要约确定的期限达到要约人。承诺不需要通知,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做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53.C。【解析】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2.追索劳动报酬的;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54.A。【解析】附条件合同,该条件可能成就、也可能不成就。法律意义上的附条件合同只有:附条件生效、附条件解除;法律意义上的附期限合同只有:附期限生效、附期限终止。

55.D。【解析】女职工的特殊保护: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1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4.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5.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56.B。【解析】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57.A。【解析】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58.A。【解析】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各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不在同一时间的,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59.B。【解析】先期违约,也叫预期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之前,明示或默示其将来不能履行合同。《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60.A。【解析】根据《合同法》规定,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二、多项选择题

61.ABCD0【解析】根据《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62.CE。【解析】试用期:1.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63.AE。【解析】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包括: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简称民事主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和参与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64.CD。【解析】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清理条款和独立存在的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65.DE。【解析】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有: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违反法律规定的,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ABC阐述不全面。

66.ABCE。【解析】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情形: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67.ABDE。【解析】《产品质量法》规定了生产者不得有下列行为:1.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如危害物超标的建筑装修装饰材料;2.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3.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质量标志;4.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68.BCD【解析】本题在合同订立谈判阶段,建设单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所以属于缔约过失责任,属于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侵犯了乙设计单位的权利。

69.ACE。【解析】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6.行政拘留,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7.其他行政处罚。

70.ABC。【解析】不能作为证人:1.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2.诉讼代理人;3.审判员、陪审员、书记员;4.鉴定人员;5.参与民事诉讼的检察人员。

71.BCDE【解析】根据《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的规定,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72.ABCD。【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的;5.以欺诈、胁迫等手段在违背劳动者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73.ABCD。【解析】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①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资金不得少于50%;②工期超过一年的资金不得少于合同价30%;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消防法》规定,对于按规定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其消防设计图纸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

74.ADE。【解析】民事诉讼的基本特点:1.公权性;2.强制性;3.程序性。

75.AD。【解析】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约定不明、当事人又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因此使得仲裁协议不再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既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也能重新达成仲裁协议以仲裁方式解决。对于法院,由于排斥司法管辖的仲裁协议已经消失,法院对于当事人的纠纷恢复了管辖权,而仲裁机构却因仲裁协议无效导致不能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审理裁决,再次体现了民事纠纷“或裁或审”的原则。既然法院对当事人的纠纷恢复了管辖权,本案例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特殊地域管辖,由(1)被告住所地、或者(2)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76.CE【解析】建筑法严禁肢解发包,也不可以分解为若干标段进行招标。

77.CDE【解析】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非金钱债务不符合规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2.债务的标的物不适于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78.ABCE。【解析】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1.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79.ACE。【解析】导致合同变更与撤销的原因有:1.重大误解;2.显失公平;3.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4.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

80.ABCD。【解析】安全生产事故分类:1.特别重大事故,是死亡30人以上或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10人到30死亡或者50到100人重伤,或者5000万到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3.较大事故,是3人到10人死亡或者10到50人重伤或1000万到5000万的经济损失。4.一般事故,指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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