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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英德君主立宪制发展史的差异和原因杨文正
(芜湖一中高一25班宣城242000)
内容提要:英国和德国,这两个欧洲强国在世界近现代历史上显示出了各自的强势,但是它们各自的发展模式却大不相同。德国的二元制君主立宪、英国的资产阶级君主立宪推动了本国历史的跨越式发展,但是两国的发展结果却大不相同:英国的君主立宪制不断发展沿用至今,而德国的君主立宪制却仅仅存在于德意志第二帝国的短短几十年的时间。本文将试论二者的差异和原因,以助于对英德两国历史的深入了解。
关键词:君主立宪二元制君主立宪制资产阶级代议制资产阶级革命王朝战争资本主义
一、英德发展史简介
(一)英国:
1、不列颠群岛很早就有人类居住,他们依靠海洋、农耕维持着自己的生活,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们与世界隔绝着,古代的英国曾被罗马征服过、抗击过丹麦、日耳曼的入侵、盎格鲁-撒克逊人用自己的方式书写历史,直到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
2、英国早就开始的圈地运动、新航路的开辟、海外贸易、殖民掠夺为资本主义的发展积累了大量的资本。经济决定了政治,专制制度极大地阻碍着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加上英国天主教对清教徒的迫害很大程度上激化了社会的矛盾,新贵族和资产阶级再也不能容忍当前的状况,一场长达几十年的革命一触即发。
3、1640年,资产阶级联合新贵族,带领广大人民,在社会矛盾尖锐的情况下,通过议会斗争、内战、共和国建立、克伦威尔军事独裁,斯图亚特王朝复辟(1660年),直到“1688年光荣革命”,历经半世纪的曲折斗争,完成革命,最终推翻封建君主专制,为英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制度的建立开辟了道路,成为英国历史的分水岭。此后的英国确立了资产阶级专政的君主立宪制度,英国借此不断发展强大,终成世界资本主义强国。
(二)德国
1、德意志一词起源于920年,日耳曼人的东法兰克王国改名为“德意志王国”,开始了所谓的德国历史。962年东法兰克国王、奥托王朝的奥托一世在罗马由教皇约翰十二世加冕称帝,到973年在位,成为罗马的监护人与皇帝和罗马天主教世界的最高统治者。1157年,这一帝国得到了“神圣帝国”的称号。1254年,帝国第一次开始使用头衔“神圣罗马帝国”,1512年的科隆帝国会议后颁布敕令,使用“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此后作为官方名称沿用直至1806年德国人在论述其帝国历史时,将其定义为“第一帝国”与后来的德意志帝国(1871年-1918年,史称为第二帝国)与希特勒执政时期(1933年-1945年,史称为第三帝国)加以串连论之。
2、1806年,神圣罗马帝国灭亡,德国进入长达几十年的分裂时期,其中的普鲁士和奥地利最为强大,1862年,俾斯麦出任普鲁士首相,864年普鲁士打败丹麦,收回北方近丹麦边境的多个领地。1866年普鲁士打败奥地利,迫使奥地利与匈牙利组成奥匈帝国;并合并数个邦,组成北德意志邦联。1870年普法战争爆发,德国南部几个邦脱离法国控制,至1871年德国宣布完成统一,德意志帝国成立,也称“德意志第二帝国”。
3、统一后的德国建立了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德意志民族用自己的智慧抓住了第二次工业革命的机会,极大地促进了工业的发展。20世纪初,德国超越英法,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工业强国。但是长期以来,英法一直控制着世界的殖民霸权,德国怎么会甘心于现状?一场轰轰烈烈的世界大战就此爆发。好战必亡,德国最终毁于一战。
4、事实上,英法美三国与德国真正有仇的是法国,英美也并不希望法国在欧洲大陆上强大,于是他们尽量保持德国的实力。巴黎和会并未使德国彻底灭亡,可是它对德国过分的剥削也让每个德国人愤怒,埋下了复仇的种子。1929年,一场世界性的经济危机爆发,这对本来就经济萧条的德国几乎进入灭亡的境地,终于,希特勒和他的纳粹党上台,最终引爆了二战的导火索。
5、二战没能改变什么,只是让德国回到了百年前的生产力状态,千疮百孔的德国让德意志民族认识到了和平的重要性。依靠工业基础和美国的资助,德国的经济再次起飞,现在的德国是整个欧洲的火车头,世界上实力最强的几个国家之一。
二、君主立宪制的含义
君主立宪可分为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现在世界上大都为后者,二元制君主立宪制从政府结构来讲君主交出了立法权但保留部分行政权,首相只是辅助君主治理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由议会制订,从体制上看就是议会制订宪法和法律限制君主,君主在制订的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治理国家。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君主交出所有的权力(有些国家的纪年由君主指定),首相是国家的主要行政人,立法和实君一样,从体制上来看宪法和法律不是限制君主而是用来限制首相,首相只能在宪法和法律内治理国家。其缺点在于国家内仍存在着特权阶级,优点是不用战争就可实现宪政。君主立宪制亦称“有限君主制”,是资本主义国家君主权力受宪法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是资产阶级同封建势力妥协的产物。有二元制和议会制两种。二元制的君主立宪制,是君主和议会分掌政权,君主
任命内阁,内阁对君主负责,君主直接掌握行政权,而议会则行使立法权,但君主有否决权。
三、英德君主立宪制度的确立
(一)1688年,英国爆发了一场不流血的革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推翻了詹姆士二世的专制统治。从荷兰邀请詹姆士二世的女儿玛丽和女婿威廉共同“管理”英国,建立起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统治,史称“光荣革命”。为了限制国王的权力,防止君主制度的死灰复燃或者出现第二个克伦威尔,1689年,英国议会颁布《权利法案》。英国从此确立了君主立宪制的资产阶级统治。
(二)1864-1870年,普鲁士王国依靠三次王朝战争(普奥对丹麦、普奥战争、普法战争)完成了德意志帝国的统一。1871年,颁布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德意志帝国是一个君主立宪的联邦制国家,标志着德国确立了君主立宪的统治。
四、英德君主立宪制的差异
(一)1、《权利法案》就像一个紧箍咒套在了国王的头上,英王名义上是国家的元首,但只是“名义上”而已,国家的权力集中在代表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利益的议会,资产阶级统治者英国,法律在英国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君王的权力虚有其表,是国家的象征,这样的政治体制称之为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2、德国的现象与英国的大不相同,德国的皇帝不仅是世袭的,而且控制着国家的大权。君主任命对自己负责的内阁,直接掌握行政权,而由议会行使立法权。宰相是政府的首脑,但他只对皇帝负责而不用对议会负责,至于帝国议会和联邦议会的实权就更加的小。君主是实,立宪是虚。帝国不过是披着议会外衣的半专制国家,普鲁士贵族处于统治地位,资产阶级在政治上处于从属地位,宪法确立的君主立宪制度具有浓厚的专制主义色彩。
(二)建立君主立宪制度以后的英国是个资产阶级民主的国家,德国则是大量保留了专制主义和军国主义,德国实行的是一种不彻底和不完善的资产阶级代议制。
(三)英国在建立君主立宪制度之前,资本主义经济已经发展起来,工业革命后的英国资产阶级统治更加牢固。德国则是在建立君主立宪制之后才开始了资本主义经济的腾飞,工业革命后的德国专制制度则开始越来越落后腐朽,限制了经济的发展。
五、产生这些差异的原因
(一)、1、英国是个具有民主传统的国家,1215年,贵族们和当时的英王签署了《大宪章》,成功地限制了国王的权力。在后来的几百年时间里,英国形成了议会,虽然当时的议会代表的是贵族们的利益,不过它也代表着民主的潮流。16-17世纪,英国的资本主义开始发展,一些贵族们转变了发展的方向,成为从事资本主义经营的新贵族,议会成为新兴资产阶级们的阵地。
2、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是从下而上的革命,几次推翻国王,几次王朝复辟,其中的流血牺牲无数。在最终取得胜利时,一定会避免国王的再次复辟。各种法
律限制着国王的权力,保证了议会的至高无上。
3、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发生之前,英国的资本主义已经发展到一定程度,资产阶级的力量一天天强大。正是因为专制制度阻碍了资本主义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英国才爆发了革命。
(二)1、德意志帝国是个依靠王朝战争才建立起来的国家,普鲁士是其中的核心。统一后的帝国代表着容克贵族们的利益,自然不会给资产阶级们过多的利益。德国的统一是依靠普鲁士三次的对外战争完成的,它是自上而下的统一。
2、普鲁士有着军国主义传统,统一后的德国更加需要拓展国外的市场,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殖民扩张,军事力量更加决定了德国的发展方向——向着专制的道路一步步发展。
3、德国的资本主义是在统一后才迅速发展起来的,统一前的德国各邦独立,关卡重重,资本主义难以发展起来。德国资产阶级的力量相对落后,容克贵族控制着国家的大权。统一后,自然代表着他们的利益。
六、总结
英国和德国,这两个传统的欧洲国家,分别代表着盎格鲁撒克逊民族和日耳曼民族,在不同的历史背景下创造了属于自己的发展模式。虽说都有其各自的局限性,但它们相对于以前的制度来说都是一种质的飞跃。弊端虽然存在,可在一段时间内,它们都推进着历史的向前发展。从这一点上来说,英德的君主立宪制度都是先进的制度。
每个国家的发展史都代表着这个国家的民族,每个民族都有它的特点,不同的国家发展史也就不一样。英国的资产阶级向往着民主和自由,议会制资本主义由此而生;德国的贵族们控制着国家的大权,资产阶级代议制控制着德国。但从二百多年的历史来看,人民更加青睐于自由和民主。专制统治下的德国疯狂向外扩张,最终在一战的战火中灰飞烟灭。仅仅几十年,纳粹又控制了德国,二战又将德国摧毁。但德意志民族又站立了起来,最终成为维护世界和平的一员。
当今的世界,每个国家都必须遵循民主和共和,维护每个人的权益,充分尊重每一个国家。专制必将被人民推翻,霸权必将退出世界的舞台,英国和德国各自的发展历程就是每个争夺世界霸权的国家的标杆、榜样。昔日英国的风光不再,德国也在两次世界大战中饱尝苦果。这些难道还不够作为那些好战的国家的历史教训吗?
【参考文献】
1、翟文明 《世界上下五千年》华文出版社 20092、丁建弘 《德国通史》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23、钱乘旦、许洁明 《英国通史》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24、《权利法案》《德意志帝国宪法》
5、钟美荪《牛津英国史》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6、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
7、C·沃伦·霍利斯特《欧洲中世纪史》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