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中小企业发展对策研究报告1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中小企业发展研究报告”。
我省中小企业发展对策研究报告
(一)编者按:最近,我们对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状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形成了《我省中小企业发展对策研究报
告》。由于《报告》篇幅较长,拟分三期发表,供有关领导和部门参阅。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中小企业发展迅猛,在吸纳社会就业、增加居民收入、优化经济结构、加强区域合作、繁荣县域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09年,全省有中小企业135.36万户,从业人员667.44万人;实现增加值3547.98亿元,营业收入9630.17亿元,利润总额699.91亿元,比2008年分别增长了18.7%,18.2%和16.0%。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省中小企业也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发展形势依然严峻。最近,我们对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状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整理,并提出
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金融创新步伐
1、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调查中,中小企业普遍反映资金短缺问题严重。在危机前,中小企业资金短缺、融资难的问题就存在,而危机使信用收紧,市场需求不足,产能过剩,导致企业经济效益大幅下降,亏损加大,资金短缺问题更为突出。中央4万亿的投资计划中小企业基本享受不到,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县域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以及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贴息
等政府扶持政策虽然起到了很关键的作用,但对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需求来说,数量上仍显不足。
2、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目前,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在结构、经营和功能上存在明显缺陷。结构性缺陷是指政府的财政担保处于绝对主导地位,民间资本的商业担保和互助担保所占份额很低。经营性缺陷主要体现在资本补偿机制、风险分散机制、担保品种和担保人才缺乏、内部管理混乱等五个方面。功能性缺陷与结构性、经营性缺陷有着密切联系——结构性缺陷形成了宏观意义上的功能性缺陷,经营性缺陷则构成了微观意义上的功能性缺陷。具体而言,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担保资金规模过小,商业银行不予授信评级,由于地方财政困难,个人积极性不高,使担保资本金筹集非常困难。二是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之间存在分歧,难以取得良好合作,银行由于对担保公司的信用度怀疑,从而在担保放大倍数、风险分担比例上与担保公司分歧较大,有的商业银行不愿承担公司的风险。三是担保机构的资本金补偿制度缺位,自身抗风险能力较低,政府补偿制度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四是担保条件过高,导致相当一部分企业无法达到担保要求,由于担保机构实力不强,目前开展的担保业务都是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并要求担保企业具有反担保能力,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单位,落实资产的反抵押,从
而导致担保的有效需求不足。
首先,改善担保结构,尽快降低财政担保比重,大幅提高互助担保和民间担保在担保体系中的比重和地位,并使其占据主导地位,建立一种政府财政和民间资本分工合作、相互补充的信用担保体系。政府担保不以盈利为目标,收取的担保费较低,因而缺乏资金补偿机制,而市场本身具有管理和分散风险的功能,中小企业贷款风险本来就是市场现象,政府担保的主导地位导致政府承担了许多可由市场管理和分散的风险,必然导致市场管理和分散风险功能的弱化。政府担保的任务主要有两种:一是提供间接担保,即为民间的直接担保提供再担保,分散民间担保的部分风险;二是对那些与担保目标密切相关的中小企业提供一部分直接担保。政府的担保目标是有弹性的,一般与支持出口、扩大就业、保护环境、鼓励技术和产业升级等有关。另外政府担保还有专门的担保对象,即为妇女、残障人士、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等特殊群体提供担保。政府目前应当调整财政资金的投放比例,适当压缩直接担保的投放,大幅增加培育民间担保市场的投放,一方面在工商和财税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建立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机制和激励机制,扶持和鼓励民间担保机构的发展;另一方面加大对商业银行相关的财政资助,鼓励商业银行和担保机构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分散担保机构的风险,降低担保机构过高的反担保要求,有效激发中小企业巨大的信用担保需求。其次,把政府的资助与培育中小企业的信用意识有机结合起来。即使降低了反担保要求,中小企业过高的融资成本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信用担保的有效需求,或者导致还款率的相应降低,从而影响担保市场的快速发展。据调查,大部分已获得贷款的中小企业事实上都承担了比央行公布的利率高得多的实际利率。我国的担保费率偏高,多数机构在1.5-4%之间,远高于国外的1%的水平,有的甚至高达5-6%,平均担
保费率也在2.5-3.5%之间。过高的融资成本,显然不利于担保市场的健康发展和中小企业的快速成长。一个值得探讨的方法是,能否将一部分财政资金专用于中小企业的融资补贴,对那些讲诚信按时还款的中小企业给予相应的担保费和保证金占有费的全额补贴,通过信用担保获得贷款的中小企业在按要求还清本息后,可持相关证明在指定机构获得补贴,这不但降低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激发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巨大需求,促进了担保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而且培育了中小企业的诚信意识。由于这种补贴所需的财政
资金明显偏小,可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再次,担保机构的业务应当多元化,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分散担保行业的风险。业务多元化包括代偿债券转股权、担保费转股权、担保费在金融方面的运作等。代偿债券转股权是指担保公司在进行担保时,通常还与被担保企业签订延迟还款的合同,当被担保方不能如期偿还银行债务时,担保公司进行代偿,如果
被担保方不能在宽限期内偿还担保公司债务,担保公司的债券将变为股权。
最后,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上下游环节的制度创新。担保机构既非贷款需求方,亦非贷款供给方,只能为那些经营管理上并不存在困难,只是由于信用水平和抵押担保品的缺乏而出现融资困难的企业缓解融资困难的程度,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的信贷缺口,因此,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其上下游环节的支持和配合。从上游贷款的供给方面来看,除了鼓励国有银行和商业银行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外,还应大力发展以中小银行为代表的中小金融机构。中小银行一般具有地域性,它们在与地方中小企业的长期交往中,彼此十分了解,有利于克服信息不对称问题,它们之间的信贷往往是关系型的,而不是市场交易型的,这有利于克服中小企业缺乏财务报表和抵押品不足的问题。发展中小银行就要对非国有金融机构开放市场,加快现有中小金融机构经营机制的转换,增加金融市场的竞争程度,加强金融监管。从下游贷款的需求方面来看,要加快发展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首先要尽快建立起以中小企业、企业经营者、相关政府机构、中介机构和金融机构为主体,以信用登记、采集、评估和发布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其次应鼓励民间建立和发展社会信用调查评估等中介机构,允许它们以独立法人的资格有偿提供中小企业信用成果。再次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某一机构所提供的信息成果经过相关部门认可后可以共享,不必重复调查,完善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询
服务。最后应构建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信用约束机制,增强中小企业信用意识。
3、加快金融创新步伐,规范发展民间融资。1983年孟加拉国银行家穆罕默德·尤努斯创办了乡间银行,专门为贫困的孟加拉国农民提供从数美元到数千美元的小额贷款,已经向数百万穷人(几乎都是妇女)提供了近80亿美元的贷款,使孟加拉国近6成的借款人和他们的家庭脱离了贫困线,他本人也于2006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早在1993年,我国第一个孟加拉国模式的试验点——河北易县经济合作社应运而生,17年过去了,我们的村镇银行发展步履艰难,困难重重。但是,发展民间融资是总体方向,要加快金融创新步伐,规范有序的发展民间融资。加大对村镇银行的扶持力度。鼓励民间资本以投资入股的方式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努力拓展资金来源,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建立针对大学生创业和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小额信贷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
转为城镇银行。
4、以优先股的形式向信用好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注资。在调查中发现,有许多信用好有发展前景且处于规模扩张阶段的中小企业,就是苦于缺乏资金。这种企业一般需求资金量较大,小额贷款无济于事,即使担保公司提供了上百万元的贷款也解决不了问题,而商业银行能提供的数额不大的贷款也是短期的。对这样的企业,以优先股的形式注入资金是一种可取的方式。优先股的股东不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只领取固定股息,企业破产时必须得到优先补偿。为了降低优先股投资的风险,注入优先股的企业负债率等于1减去优先股的比例时就算破产,例如,一般企业的负债率达到100%时就算破产,而某企业优先股占总股本的比率为20%,则该企业的负债率达到80%就算破产。之所以这样规定,就是为了保证优先股的资产不受损失,优先股的持股时间长短、股息高低和数量多少由投资公司和企业双方协商决定。在调查时,问到的企业都认为该种形式他们能够接受,建议政府借助国家号召地方政府设立引导基金的强劲东风,鼓励投资
公司可以率先做些试点。
5、拓宽抵押渠道,探索新的抵押形式。中小企业融资最困难的原因就在于缺乏抵押品,我们在探讨存货、应收账款和销售合同等有形资产抵押品外,还应开阔思路,探讨无形资产抵押品。在这方面,孟加拉国银行家穆罕默德·尤努斯的五户联保模式对我们很有启示。五户联保模式是指,任何一个符合要求但无抵押品想获得信用贷款的人要想获得贷款,必须由五户人家用自己的信用联合担保,假若该借款人没有按时还款,联保的五户人家的信用都要受到影响。联保人也是有要求的,以下几类人没有联保资格:光棍汉、离异或丧偶者、50岁以上的人、不讲信用的人和赖账者。这种模式是把人们的社会关系当作一种抵押品,但是这种关系涉及到了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因而对他们的借贷行为具有很强的约束作用。据统计,这种模式的还贷率达到99%以上,非常成功。我们从这个模式中可以得到一个重要的启示,那就是利益关系也可以作为抵押,如果贷款人没有按期还款,作为抵押的这种关系就要受到影响,甚至不存在,进而给贷款人带来相应的损失,从而产生一种约束作用。当然,这种经济利益的损失有大小之分,相应的贷款数额也有多少之分。例如,工作职位、技术职称等所有能给当事人带来稳定的预期收益的关系都可以作为抵押品,当事人可以直接运用自己所具有的职位和职称等作为抵押品,也可以把别人的职位职称等作为担保品为自己获取
贷款,贷款的数额与职位职称的高低有关,违约的程度也和职位职称受损失的程度有密切的关系。
二、下大力气,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1、完善中小企业政策法规体系,加大政策的落实力度。调查中发现,在一些领域仍然留有对中小企业的歧视性规定,比如在税收、技改和财政支出等方面的差异不是根据行业而定,而是根据所有制和企业规模而定;对非公有制的合法财产、权益的法律保护力度不够,侵害非公有制企业财产的情况较多;在土地、资本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使用方面,缺乏平等使用的制度保证。执法不公,随意性大,在一些执法活动中,对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和当事人未能平等对待;在行业准入问题上还存在着明显的所有制歧视。由于获得扶持政策的信息渠道不畅通,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没有享受到政府的优惠政策。有些扶持政策不具体不明确,附加条件太多,难以操作,使这些优惠政策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要进一步清理过时的地方性法规,清理一切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法规和制度,整顿法制队伍,加强法治宣传,尽快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体系。要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扩大市场准入范围,降低准入门槛,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要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增加政策的透明度和落实力度。建立多元化的通畅的信息渠道。一项重要政策的公布和实施,不仅通过有关会议和相关管理部门,更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还要注意信息的识别,现在虚假信息满天飞,受骗上当时有发生,政府应尽快建立一个权威的有关中小企业各种优惠政策相关内容的信息发布平台,配备一套多元便捷有效的信息反馈、收集、分析和处理系统,以达到政策及时落实,问题及时处理,偏差及时纠正的效果。
2、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权益保护,减轻企业负担。调查中,企业普遍反映税赋太重,有许多中小企业负责人无可奈何地说,一年到头,上缴国家税收,下付职工工资后所剩无几,严重影响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和扩大再生产的能力。例如,汉中万目仪电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纳税426万元,净利润176万元,税收是净利润的2倍多,到了2009年的上半年,纳税360万元,净利润31.68万元,税收是净利润的11倍多,这家企业不仅税收过重,而且还有增加的趋势。在纳税时间的要求上也太过严格,企业发货后就得缴税,否则税款就要增加一倍。在金融危机冲击下,市场需求缩小,销售困难,应收款增多,企业资金紧张,这样的税收方式显然不利于企业的生存发展。目前,至少应在收税时间和方式上增加弹性,缓解企业资金紧张局面。一方面,要改变对税务部门工作政绩考核的指标和方法,不要简单把税额的高低作为考核政绩的唯一指标,更要看到税务工作是如何贴近现实,如何有利于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税务工作者的教育和引导,不要只考虑如何趁早完成税收任务,而要充分考虑纳税人的现实和困难,充分考虑税收工作体现的重要意义,不能把税收工作简单化。从严落实国家对于中小企业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和各种费用减免政策,并在省地县设立中小企业负担举报电话,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行为。
3、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新劳动法的实施提高了企业的用工成本,压缩了企业的利润空间,使企业的资金短缺问题更为突出,特别是对低附加值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影响更大,有些企业甚至出现已离厂多年的职工也要求企业给予补偿,讨要待遇的问题,使部分企业处于十分困难的境况。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在相应时期内,对于稳定和增加就业的中小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三险补贴。同时,要加大对新劳动法的宣传和细则制定工作,化解企业主和劳动者之间的矛盾。
4、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政府机构设置要精简科学,要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调查中发现,许多市县同时设有中小企业局、乡镇企业局和非公有制经济办公室,虽然都是一套人马,但对于服务对象来说当发生问题时并不明确应当找哪一家来处理,难免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是否考虑将三套机构统一合并为中小企业促进局更为合理,因为就我省实际来看,绝大部分的乡镇企业都属于中小企业,即使有个别企业已经发展成为大企业,它所遇到的问题也往往不是一般乡镇企业通常遇到的问题了,所以中小企业的概念基本上可以涵盖绝大多数乡镇企业的范围。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区别就更没有必要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所有制差别逐渐淡化,以所有制为标志来划分企业在统计分析和问题研究中是有意义的,但作为职能部门的划分标志显然是不合时宜的。是否考虑在中小企业促进局下按行业和服务内容形成一种矩阵结构,例如行业可分为食品加工、纺织、能源、电子等,服务内容可分为税费减免、财政补贴、人才资助等。这种职能分工既有利于服务对象尽快找到服务的提供者,从制度上杜绝了互踢皮球现象的产生,又有利于政府工作人员熟悉业务,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工作效率。调查中许多企业反映,一些政府工作人员在被询问有关政策规定时,竟然翻资料找文件达半小时之久也不能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这种情况的出现,固然与政府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关,与政府部门职能设计不合理关系更大。除了改进机构设置以外,还要改进对政府工作人员的管理方式,在政府内部展开适度的竞争,打通各种反馈渠道,使其工作业绩有一个科学评价的基础。调查中不少企业反映,一些机构很难找到工作人员,去了多次都吃闭门羹。在对政府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时,应把服务对象的意见作为一种重要因素考虑进来,由没有相关利益的第三者从事反馈工作,促使政府工作人员之间展开竞争,从而达到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