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精神文明 共保安全稳定公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精神文明建设公约”。
共建精神文明
共保安全稳定公约
为继承和发扬我党我军的光荣传统,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关于军民共建的一系列指示,促进地方“三个文明”建设和实现部队“两个确保”,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按照“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要求,制定“共建精神文明 共保安全稳定”公约(简称公约)。
(一)拥政拥军。部队拥护支持驻地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主动向地方干部、群众学习,虚心听取工作意见和建议;地方理解关心部队建设,主动帮助协调处理部队在学习、训练、工作、生产、生活等方面与地方发生的矛盾和问题。
(二)爱民优军。部队视驻地为故乡,积极开展“爱驻地、建驻地”公益活动,尊重驻地人民群众生活和风俗习惯,积极帮助驻地发展生产,以实际行动体现热爱人民之意;地方视部队官兵为亲人,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按照对待当地驻军的优抚政策同样对待交通部队官兵,以实际行动体现优待军人之情。
(三)支持建设。部队根据驻地党委、政府要求,有组织地参加驻地基础设施建设、植树造林、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镇、乡、村),帮助驻地发展社会福利和教育等公益事业,积极开展学雷锋活动。在抢险救灾中奋勇争先,在助学兴教上奉献爱心,在扶贫济困上提供支持;地方党委、政府根据部队的需要,积极提供有利于促进部队建设、发展和完成中心任务的良好环境,在主动协调解决部队住房难、就医难、用水难等问题上,想部队所想,急部队所急,帮部队所需,以实际行动支持部队建设。
(四)遵纪守法。警地双方在工作交往中,均应以国家经济建设大局为重,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重,严格遵守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以及有关地方性政策法规,爱护国家、集体、人民群众和部队的财产。部队要严格执行条令条例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树立人民军队的良好形象。
(五)维护稳定。警地双方以维护驻地社会稳定和促进部队内部安全稳定为共同责任和目标,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警地联管联防工作,携手加强驻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对部队官兵行为的监督管理,定期通报情况,分析形势,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形成警地联防、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六)防止纠纷。警地双方以“不发生重大纠纷和较大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纠纷”为目标,广泛深入地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教育,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部队严格遵守和执行武警部队《预防和处理警民纠纷规定》。地方党委、政府对部队在完成施工生产任务中容易引发警民纠纷的疑难问题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控制。遇有矛盾、分歧和纠纷,双方应本着“依法、平等、协商、高姿态”的原则,尽量在本级范围内及时加以解决,防止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
(七)互相学习。警地双方坚持做到思想共育,经常开展国防教育、普法教育、科学技术传播活动等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互助活动,不断提高警地思想建设水平;文化共学,注重发挥各自优势,互相利用教育资源,互相使用教学力量,互相提供教育训练场地,促进部队官兵和驻地人民群众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新风共树,携手开展争创“文明单位”、“先进单位”、“文明公民”和“优秀士兵”等活动,共同宣传“婚姻法”、“计划生育条例”等基本国策,积极开展文艺汇演、体育比赛等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努力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人文环境。
(八)加强联系。警地双方各指定一名协作领导小组成员为联络员,每月互通一次情况。部队向地方通报执行群众纪律情况,影响警政警民关系的不利因素或纠纷隐患,执行任务中需要地方帮助和配合的有关事宜;地方向部队通报群众反映的部队因施工生产影响他们生产生活的问题和部队人员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以及地方建设和维稳中需要部队帮助支持的相关事宜。遇有警民纠纷发生等特殊情况及时相互通报。每逢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时机,进行互相走访,征求意见,协调工作,互通情况,密切感情,促进警地良性互动。为把公约的各项条款和制度落实到实处,支队由一名副政委分管此项工作,政治机关负责实施,大队(项目部)、单独施工的中队分别由教导员、指导员全面负责履行“公约”的组织领导、协调联络、宣传解释和服务保障等工作;地方政府、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明确履行“公约”的主要责任人。
此“公约”相互监督执行,自 年 月 日生效。
共建单位:(签字盖章)
武警交通第一支队雷西项目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