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工业企业涉及卫生标准”。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以下简称“涉水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保证涉水产品的卫生安全,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规定了生产场所设施、生产过程、原材料和成品贮存、运输、从业人员卫生的基本卫生要求和管理规定。
第二章 生产场所设施的卫生要求
第三条 生产场所周围不得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
第四条 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有害气体、粉尘、噪声等污染的生产场所必须单独设置,其与其它建筑(场所)应有的一定的防护间距,并应有相应卫生安全和“三废”处理措施。
第五条 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和生活区设置应能保证生产的连续性,做到功能分区明确,人流与物流、清洁区与污染区分开,不得交叉。生产场所道路通畅,并有防止积水及扬尘的措施。
第六条 生产场所应根据生产产品特点和工艺要求设置原辅料库、产品加工生产场所、成品库、检验室、危险品仓库等场所。
第七条 动力、供暖、空调机房、给排水系统和废水、废气、废渣的处理系统等辅助建筑和设施的设置应不影响生产场所卫生。
第八条 生产场所通道应宽畅,保证运输和卫生安全。第九条 涉水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生产设备、工具、管道,必须用卫生、无毒、无异味、耐腐蚀、不吸水、不变形的材料制作,表面应光滑,便于清洗消毒。
第十条 生产区厕所应设在生产场所外,保持有效防护距离,并有防臭、防蚊蝇昆虫等措施。
第三章 生产过程的卫生要求
第十一条 公司任命***为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建立、完善产品生产的卫生安全保证体系。
第十二条 产品标准中应制定卫生指标并符合卫生要求。
第十三条 公司建立健全的检验制度,设立与产品特点相适应的卫生安全和质量检验室。配备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检验人员,具备相应检验仪器、设备。
第十四条 根据产品特点公司开展对生产环境卫生、原材料和产品卫生安全自检。产品卫生安全的监测方法必须按有关标准进行,检测记录应完整,不得随意涂改,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第十五条 采购的原材料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采购时应向供货方索取该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或同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入库时应进行验收。
第十六条 每批原材料使用前必须经过检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 严格按生产工艺实施生产,对产品卫生安全有潜在威胁的工艺不得使用。
第十八条 生产过程应有各项原始记录,并妥善保管。第十九条 产品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应与卫生部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内容相一致,不得夸大功能宣传。
第二十条 每批产品必须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第二十一条 生产场所不得存放与生产无关的设备、物品。
第四章 原材料和成品贮存、运输的卫生要求
第二十二条 应有与生产规模、产品特点相适应的原材料、成品和危险品仓库。
第二十三条 原材料库应设专人管理,按品种分类验收登记、分类分批分区贮存。同一库内不得贮存相互影响的原材料。先进先出,不符合质量和卫生标准的原材料应与合格的原材料分开,设置明显标志,防止混淆和污染。原材料贮存应隔墙离地,与屋顶保持一定距离,垛与垛之间也应有适当距离。要有通风、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措施。定期清扫,保持卫生。
第二十四条 成品库规模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成品检验合格包装后按品种、批次分类贮存于成品库中,防止相互混杂。成品库不得贮存有毒、有害物品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成品堆放应隔墙离地,要便于通风,并定期清扫,保持卫生。
第二十五条 原料和成品运输应根据产品特点,选择适当的运输工具,其工具应符合有关卫生要求,避免污染产品。
第五章 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第二十六条 从业人员上岗前,应经过卫生和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七条 操作人员手部有外伤时不得直接接触涉水产品和原料。第二十八条 生产场所禁止吸烟、进食及进行其它有碍涉水产品卫生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生产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必须穿戴整洁,不得将个人用品带入生产场所。
第三十条 本规范自即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