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服务科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纳税服务科学习制度”。
北碚区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全面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本着以岗定人、以岗定责、以责定奖、以质计奖、多劳多得的原则,实现岗位设臵合理化、岗位职责明确化、岗位奖励差异化、工作质量与奖励考核具体化,根据《北碚区国家税务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区局有关工作考核制度,结合部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对象:纳税服务科全体干部。
第三条 纳税服务科各岗位人员由科长安排,报分管领导同意。
第四条 本考核办法根据各岗位工作量及责任大小分别设臵基础分。
第五条 本考核办法实行按月(季)考核与公务员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并与发放的各种奖励挂钩。年终考核得分为各月(季)考核得分之和。
第六条 本考核办法采取基础分、加分、扣分相结合的办法,每人每月得分=基础分+ 本月加分—本月扣分。
第七条奖金的计算办法为:实行按月计奖,计奖范围为区局发放的各类奖金,科长得分按实际得分加20%计算。
职工本月应得奖金=本月本科奖金总额/本科本月考核得分之和*该职工当月实际得分
第八条岗位人员应于每月终后10日内将各自岗位工作进行量化自评,逾期不填报自评表的按相关规定扣分。1
第二章 岗位设臵及岗位职责
第九条根据区局《工作规则》和政策法规科的工作实际,确定以下岗位职责:
一、科长岗岗位职责:负责组织全科政治业务学习;制定并撰写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负责落实上级机关布臵的工作;负责与区级有关部门、机关有关科室的工作衔接;负责各项上报、下发资料的审核、审批;无偿提供纳税咨询服务;完成区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基础分100分。
二、纳税服务岗位职责:组织和指导本单位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协调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等纳税服务支持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无偿提供纳税咨询服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基础分100分。
第三章岗位考核
第十条 工作目标考核(基础分60分):
(一)科长岗
1.及时拟定季度、半年、全年工作计划以及撰写季度、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得分;不按时完成的,一次扣2分。
2.积极落实上级机关布臵的各项工作,保时、保质、保量完成的,得分;不按时完成的,一次扣2分。
3.切实做好与区级有关部门、机关有关科室的工作衔
接,得分;造成影响致使工作被动的,一次扣2分。
4.负责各项上报、下发资料的审核、审批;未完成任务的,一次扣2分。
5.认真组织科室政治业务学习,做到内容、时间、人员三落实,并有完整学习记录,得分,每月未达2次的,一次扣2分。
6.及时、保质、保量完成区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得分,未按时完成一次扣2分。
(二)纳税服务岗
1.认真组织和指导本单位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得分;未完成任务的,一次扣2分;
2.切实组织实施纳税协调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得分;未完成任务的,一次扣2分;
3.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得分;未完成任务的,一次扣2分;
4.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得分;未完成任务的,一次扣2分;
5.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得分;未完成任务的,一次扣2分;
6.积极开展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等纳税服务支持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得分;未完成任务的,一次扣2分;
7.无偿提供纳税咨询服务,得分;未完成任务的,一次扣2分;
8.及时、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得分,未按时完成一次扣分,得分,未完成任务的,一次扣2分。
第十一条 理论学习及业务学习目标考核(基础分15分)
一、无故不参加局机关或纳税服务科科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的,每次扣2分。
二、参加区局的各种业务考试不合格或受到区局通报批评的,一次扣3分。
三、学习不带笔记本或不作笔记的,发现一次扣2分 第十二条 廉政建设考核目标(基础分15分)
一、拒贿交公,每次金额在200元(含)以下的加2分,200元以上至500元(含)的加5分,500元以上至1000元(含)的加10分,1000元以上的加15分。
二、若违反有关廉政政策法规,除承担相关责任外,每件次扣5—10分。
第十三条 其他方面的考核(基础分10分)
一、各项兼职工作职责与考核
(一)兼职监察员、理论辅导员、各月加5分;工会组长、妇女组长、消防安全员每月加2分;
(二)必须在规定时间报内报送相关报表和资料,逾期的一次扣2分,并负责补报。
(三)兼职工作出现重大责任事故,视情节和后果轻重扣责任人1—10分,并由区局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其他加减分考核
(一)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旷工。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旷工一次扣5分。
(二)上班时间在中午饮酒或着税服在公共场所醉酒的(不包单位组织的各种活动进行的聚餐),每次扣5分。
(三)在上班时间参与赌博的,每次扣10分。
(四)因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工作纪律问题被纳税人投诉,经核实属实的,每次扣5分。
(五)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每次扣3分,经责令改正后仍不服从调遣的,每次扣15分。
(六)受到区局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受到区局通报表彰的每次加3分(区局通报表彰的优秀、先进除外)。
(七)上班时间在计算机中作与工作无关的内容,如打电子游戏等,发现一次扣3分。
(八)因热爱公益事业或做好人好事,受到区局或政府有关部门书面表彰的,每次加5分。
(九)全科人员必须加强团结,发现不利于团结的人和事,一次各扣2分。
(十)不在规定的时间值日,一次扣2分;不做好清洁卫生的一次扣1分。
(十一)在区局组织的竞赛、演出、比赛等相关活动中名列前三名的,每人每次加5、4、3分,未获名次的每人每次加2分。
(十二)撰写税收理论性研讨文章一篇加5分,获奖的按级次分别依次递加10分、7分、5分,不得重复计算;多
人共同完成的作品,按人分摊计算;新闻稿件分别被国家级、市、区媒体采用的,按级次每次分别加10分、7分、3分。
(十三)各岗位人员每月终后10日内必须填报自评表,自评必须实事求是,对应扣分而未扣的加扣50%。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考核办法由纳税服务科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北碚区国家税务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北碚区国家税务局工作规则》及其他相关制度、办法办理,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
第十五条 本考核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北碚区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