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产检,生育)申报材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北京市生育保险”。
东城区申报计划生育费用须知
每月20前号提交生育费用申请材料(产前检查90天内申报)
一、产前检查费用申报
1.报销原始收据、处方、明细
2.生育诊断证明书复印件,出生证、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3.无北京生育服务证的人员,提供住所街道出据的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复印件
4、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申报表
二、生产费用申报
1.报销原始收据、清单、明细;
2.生育诊断证明书复印件,出生证、生育服务证复印件;无北京生育服务证的人员,提供住所街道出据的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复印件
3.全额结算证明(医保办开,异地生产不提供);
4.异地生产需个人提供原因说明(单位盖章);
5.异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医院级别证明;
6.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申报表
三、取环、上环费用申报
1.原始收据、底方、明细;
2.计划生育诊断证明(取环须注明绝经时间);
3.在职人员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申报表;
四、人流费用申报
1、原始收据、底方、明细
2、诊断证明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申报表;
4、先兆流产、稽留流产、自然流产在基本医疗报销
五、在职计生住院前检查费用申报(退休人员在基本医疗报销)
1、原始收据、底方、明细
2、住院诊断证明
3、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申报表;
注:单据按先后时间装订,收据、底方、明细相互一一对应,保存好证明原件,不提供证明复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