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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建〔2007〕45号
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市建委200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七年三月七日
市建委200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要点
2007年是“五五”普法进入实施阶段的第一年。做好2007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于全面落实“五五”规划,保障和促进和谐武汉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007年全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武汉为总揽,以发挥普法依法治理职能为先导,以健全制度为抓手,以促进解决当前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努力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促进和谐武汉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和谐武汉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一)继续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通过举办法制培训、专题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学习宣传宪法的主题活动,使宪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深入人心,促进全委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二)大力开展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宗旨,继续实行一月一法学习宣传制度,结合法制宣传日、周、月活动,积极开展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建筑节能、知识产权、劳动和社会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复议、仲裁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三)加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深入开展《信访条例》精神“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公民有序维权,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针对少数缠访闹访、阻碍正常执法、群体性事件等现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主题宣传活动,引导人们崇尚法治,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认真做好本市新颁布实施的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宣传,重点是《武汉市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应用管理条例》和《武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
二、切实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推动全民普法教育深入开展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市建委将制定下发《2007年度市建委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安排》,对全委干部法律知识的学习作出具体部署。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完善和落实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等制度,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验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按照省里要求,“五五”普法期间,各级党委中心学习组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3次(9课时),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
(二)切实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
坚持和完善公务员学法制度,加强对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和考试工作。各单位除了学习统一安排的法律知识外,还要结合本职工作,认真学习有关专业法律法规。要加强《公务员法》的学习宣传,积极组织参加全省、市开展的公务员法律知识竞赛,以此促进公务员学法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增强公务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观念。
(三)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制定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实施意见,对青少年学生“五五”普法期间的法制教育作出安排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学法制教育制度,督促委属学校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加强对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学校法制课的教学水平。加强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建设,促进青少年学生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
(四)切实加强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围绕我市“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农村实际的法律需求,通过组织发放法制宣传书籍(资料)、集中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组织法制文艺演出、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农民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知识和法律途径。
结合我市农民工素质进城计划,积极开展农民工法律素质培养行动主题活动,大力开展有关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安全生产、计划生育以及治安、刑事、建设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理,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武汉市执法责任制工作条例》,以开展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切实提高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加强行业依法治理,不断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实施意见》(武普办字[2006]第1 2号),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使“法律六进”活动成为弘扬法治理念,惠及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要注重分类指导,培育典型,推广经验。今年重点总结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的经验。
(三)大力开展专项依法治理。结合平安武汉、和谐武汉建设,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开展建设管理、安全生产等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创新形式和方法,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注重运用现代传媒手段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单位要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的联系,促进法制宣传资源的共用共享,不断扩大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和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适合不同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认真做好普法讲师团工作,开展法制宣传骨干培训,进一步充实和加强法制宣传队伍,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三)充分发挥其它宣传形式的作用。注意运用法制宣传资料、板报、宣传栏、挂图以及法制文艺、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演讲等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使法制宣传教育适应不同群体的需要,真正做到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社会。
(四)切实组织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按照全国和省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12·4”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努力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力求取得更大的社会效果。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本年度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一)加强对“五五”普法启动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及时掌握各单位启动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今年一季度前全面完成“五五”普法启动工作。
(二)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各单位要及时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健全和完善工作职责,切实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建设,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三)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按照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第七、九次全会精神和鄂财行发[2006]67号文件要求,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的支持,按年人均标准,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为“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各单位要保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所需经费的落实。
(四)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基础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信息反馈、统计报告和会议制度,加强调研工作,做好各种资料收集和整理,搞好基础建设。
(五)继续实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切实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各项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