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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师资培训方案
为加强全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教学管理,强化培训工作质量,充实培训师资,更好完成全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学员熟悉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具备交通综合执法岗位培训的行政业务知识、工作方法和教学能力。具体包括:
(一)了解国家的法律体系,掌握国家有关交通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等;
(二)了解公路和水路运输管理的基础知识,熟悉公路交通行政许可、道路运输管理、公路路政管理、运政执法实务、路政执法实务和水运、港口、航道行政执法等业务知识;基本掌握交通行政执法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和执法依据;
(三)掌握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与职业道德基本规范;
(四)掌握交通综合执法岗位培训教学课程设计与授课技巧。
(五)掌握交通综合执法岗位培训办班的组织、教学、师资等管理办法。
二、培训对象
各地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各教育培训机构中,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交通行政法制或交通行政执法岗位工作,或交通专业教师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0年5月24日~28日,共5天;5月23日报到。培训地点:省高速公路公司培训中心(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
四、培训师资
聘请交通运输部领导、重庆交通运输厅领导、部交通运输部干部管理学院教授、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授现场授课。
五、培训内容
(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基础知识
[教学内容]交通行政执法概述及我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要求;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交通行政处罚;交通行政强制;交通行政执法文书;交通行政复议、诉讼及赔偿;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交通行政执法职业道德;交通行政执法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
[教学重点] 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交通行政处罚;交通行政强制;交通行政执法文书;交通行政执法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
(二)公路交通行政执法1.道路运政执法
[教学内容] 道路运输基础知识;道路运政管理基础知识;道路运政执法实务。
[教学重点] 道路运政执法实务。2.公路路政执法
[教学内容]公路及交通设施基础知识;公路路政管理基础知识;公路路政执法实务。
[教学重点] 公路路政执法实务。
(三)水路交通行政执法 1.水路运政执法
[教学内容] 水路运输基础知识;水路运政管理基础知识;水路运政执法实务。
[教学重点] 水路运政执法实务 2.港口行政执法
[教学内容] 港口基础知识;港口行政管理基础知识;港口管理执法实务。
[教学重点]港口管理执法实务 3.航道行政执法
[教学内容] 航道及航道设施基本知识;航道管理基础知识;航道行政执法实务。
[教学重点] 航道行政执法实务。
(四)交通综合执法培训教学设计与授课技巧
[教学内容] 课程整体教学设计与单元教学设计;教学手段;教学方法;考核设计;授课技巧。
[教学重点] 课程整体教学设计与单元教学设计;授课技巧。
(五)分(公路、水运)专业专题讲座
[教学内容] 交通行政执法风险与暴力抗法;道路运政执法、公路路政执法、水路运政执法、港口行政执法、航道行政执法相关热点、难点问题分析;相关执法案例分析。
(六)执法培训办班组织与师资管理
[教学内容] 办班流程、申报程序、批复执行、师资委派、总结及成绩上报程序等。
六、培训课时分配
七、培训与考核方式
培训课程内容的选择和教学方法主要立足于应用,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课堂讲授与学员讨论相结合。以生动、直观、灵活等有效的教学方式,强化学员的业务知识和教学能力的培养与训练。采用试讲方式与教案评分进行考核。
试讲方式考核以每人试讲时间15分钟,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及格以上等级为合格。
撰写教学设计方案的考核,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及格以上等级为合格。
学员学完规定课程,经考核上述两门课都合格,并经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岗位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合格者颁发
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岗位培训教师资格证书和胸卡。
八、培训用书和学习资料
1.《交通行政执法基础知识》(试用版),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写;
2.《公路交通行政执法》(试用版),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写;
3.《水路交通行政执法》(试用版),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写;
4.各主讲老师编写的上课讲义与ppt课件。
九、培训组织
培训组织单位: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承办单位: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协办单位:广东交通教育研究会。
十、收费管理
培训费用标准1000元/人,食宿费用自理,食宿统一安排。
十一、受训师资管理
由省交通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的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受训师资的管理工作。受训师资经过考核合格后,由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制作结业证书和胸卡,并经过省交通运输厅加盖公章后,作为
今后从事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授课师资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