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开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通知)
淄安监字„2011‟69号
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开展非药品
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高新区)安监局,文昌湖区经发局: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开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鲁安监发[2011]7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各区县要将专项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7月5日前报市安监局(危化处)。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容易发生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的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按上限加重处罚,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整顿不合格的,要吊销相应的许可证或备案证明,严厉打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检查工作要严格依法、认真细致、不走过场,对每一个企业的检查都要做好记录,建立档案,留存备查。要认真分析本地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存在的问题,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各市检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主要包括:工作措施、检查企业数量、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罚和企业整改情况)于7月10日前报省安监局(危化处)。
二0一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