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保业务培训材料_农发行业务培训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04:28:02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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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保业务培训材料

一、如何进行人口数据核查?

村委会组织力量根据本村户口账册,结合实际,重新核实农村居民有关信息。剔除农业户籍人口中16周岁以下人员,16周岁以上在校学生,农业户籍人口中已农转非的人员,已经死亡但未到公安部门消户的人员,按照入户调查表内容填写参保人数、参保户数等情况,确定本村应保人数。

二、如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1.什么情况下要办理参保登记?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当地农村户籍、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首次参保或异地转移接续保险关系时要办理参保登记手续。2.参保登记需携带什么材料?

需携带户口簿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必须是第二代)原件及户口簿复印件三份和身份证复印件三份(备注:身份证正反面都要复印,反面的身份证有效期限,同户口簿首页和参保人页复印于同一张A4纸上,样式附后)。如是重度残疾人(一、二级)对象的还要带残疾等级证(第二代)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份。3.办理参保登记程序?

(1)个人申请(包括已年满60周岁)

农村居民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加新农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备注:要在充分宣传,让农民理解的情况下,根据缴费能力做出选择,45-59周岁的,以后补缴标准按首次参保登记时选择的缴费标准补缴,要特别提醒)。分别填写《平遥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四份,60周岁以上人员同时填写《平遥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审批表》一式四份。

注:①《参保登记表》原则上由参保人员填写,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委会经办人员代填,但必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②选择性项目,应在“□”内打“√”。③2011年11月30日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居民填写《参保登记表》时,“个人缴费额”栏不填。④《参保登记表》、《待遇领取审批表》一式四份,个人、村、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县农保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2)村协办员检查

村协办员负责检查《参保登记表》或《待遇领取审批表》是否填写完整,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是否准确,是否有个人签字、盖章或按手印,检查参保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检查无误后,在《参保登记表》或《待遇领取审批表》上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附上参保人员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然后按规定时限上报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培训资料汇编第190页详解 检查的内容、办法)

注:每份《参保登记表》和《待遇领取审批表》后面要附上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统一按人头装订,即《参保登记表》或《待遇领取审批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按顺序摆放订在一起(在左上角用回形针撇住统一整理归档),属于特殊群体的,还要附上相关证明材料。(3)乡镇初审

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对村里上报的参保登记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经办人员在《参保登记表》或《待遇领取审批表》上签字,加盖劳动保障所公章,及时将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按规定的时限将《参保登记表》和《待遇领取审批表》、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上报县农保经办机构。(培训资料汇编第194页详解 检查的内容、办法)

注:乡镇保障事务所经办人员,在录入参保人员基本信息时关键是核对参保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缴费档次,确保录入的基本信息准确。并安排专人复核。

(4)县农保经办机构复核

县农保经办机构收到乡镇上报的参保登记等有关材料及时进行复核,无误后,对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录入的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进行确认,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在《参保登记表》或《待遇领取审批表》上签字、盖章,留存一份后将另一份材料返回乡镇(街道)归档备案。(检查的主要内容、办法汇编195页)

三、如何办理个人信息变更手续

1、什么情况下要办理变更手续?

当参保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发生变化时,改变缴费档次,都要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当年选定的缴费档次,当年不能变更,要变更缴费档次的在次年1-3月办理。

2、变更登记要带什么材料?

参保人员应携带居民身份证及有关部门出具的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3、变更登记的程序

(1)个人申请

参保人员到村委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填写《平遥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以下简称《变更表》)一式二份。(2)村协办员初审

村协办员将《变更表》及相关材料上报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3)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

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对变更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及时在计算机中办理参保人员变更事项并将变更有关材料上报县农保经办机构。

(4)县农保经办机构复核

县农保经办机构对申请变更有关材料进行复核,对变更登记信息进行确认,留存一份后将另一份材料返回乡镇(街道)归档备案。

四、如何办理缴纳保费(实行银行代扣)

1、办理银行存折

参保登记后,县农保经办机构通过新农保信息系统,导出开户信息,连同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起提供给指定金融机构办理卡(折)。逐级履行签领手续,通过乡镇、村将存折发放到参保人员手中。

注:参保人员的银行存折,在缴费期间可以作为缴费存折使用,到达领取年龄,无需缴纳保险费时,可以作为待遇领取存折使用。领取存折后一定要确保发到参保人本人手中。

2、缴存保费 参保人员按照《参保登记表》中选定的缴费档次,将钱足额存入自己的新农保专用存折。不足额扣款就不能成功。

注:如何组织把保费存入参保人存折有四种方式:

1、村委会集中收保费,再通过银行或便民服务点分解到每个人存折

2、参保人自已上银行存款,3、代扣保费,生成扣款明细

由县农保经办机构生成扣款明细信息给合作金融机构,从参保人员银行账户上直接划转保费。

4、个人账户记录

县农保经办机构及时将金融机构反馈的扣款结果信息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记入个人账户。财政补贴同时进入个人帐户,从个人缴费到帐的次月起对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和地方财政补贴进行计息(一年期存款利率)

5、缴费时限与缴费提醒

新农保的保费实行按自然年度缴纳。规定首轮的缴费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5日前。从2011年12月1日开始执行基础养老金发放政策,以后年度最后缴费截止日期为每年的10月30日前,要求参保人员在规定的缴费截止时间前将当年的保费足额存入银行卡(折)。每年缴费一次。

县农保经办机构在缴费截止时间到来前二周及时将未缴纳保费(或缴费不足扣款未成功)的人员名单反馈给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应及时反馈给村协办员;村协办员应及时通知参保人缴费。超过规定缴费截止时间未缴保费的,按中断缴费处理。

起步阶段,由行政村委会代办员统一代收后,上缴乡镇政府财政所账户,乡镇经办机构收到村经办员送来的银行交款单及缴费花名核对无误后(注:审核花名表是否有缴费个人签名、留手印;缴费花名汇总是否准确;汇总金额与银行交款单金额是否一致等),以村为单位开据乡财政所统一收据,月末25号前乡镇汇总后将基金上缴县农保基金收入户,县经办机构收到款项及缴费花名审核无误后,以乡镇为单位开据财政统一的社保基金专用票据。

五、如何办理补缴费业务。

截止2011年12月1日,46至59周岁,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也可补缴不足年限的缴费部分,补缴标准按《参保登记表》中首次选定的标准一次补足,在年满60周岁之前都可以办理。今年12月份满60周岁的人,可以在参保登记时一并办理补缴,填写《补缴表》。(注:补缴多少年,参保人自愿,但累计缴费不超15年);对16-45周岁,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5年。

1、参保人员应该或者需要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到村委会办理补缴手续,填写《补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申请表》(简称《补缴表》)。

2、村协理员将《补缴表》上报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待审核通过后,通知补缴人将需补缴的保险费存入《银行存折》。

3、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经办人员,对参保人员的补缴资格进行审核(重点审核补缴年限有没有错),审核无误后,将补缴信息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将有关材料上报县农保经办机构。

4、县农保机构经办人员,及时对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将乡镇录入的补缴费信息进行确认,在当月末生成补缴扣款明细清单,转金融机构代扣补缴的保险费。

举例说明:

1、今年11月30日,46-59周岁的人员,如49周岁的,首先应按年缴费至59周岁,共11年,也可以补缴不足15年部分,共4年,如果他不按年缴费,中断了3年,这部分中断年限在领取前一样要补上。

2、今年11月30日,45周岁及以下人员,如40周岁,应按年缴费至60周岁,到60周岁时不足15年的,要补足15年。

六、如何办理集体补助业务

有条件的村可以对村里参保人员缴费进行补助,并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1、村填写《集体补助表》一式三联。

2、村将集体补助存入县农保中心基金收入户,将《集体补助表》报乡镇。

3、乡镇将《集体补助表》录入计算机。

4、县农保经办机构根据银行反馈的到账凭证对集体补助明细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将集体补助录入个人账户。

七、如何查询自已的个人账户 新农保个人账户,该账户用于记录参保人员基本信息以及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其他资助及利息等,参保人员也可到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查询,打印明细表。

参保人员对个人账户记录有异议的,可以向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应及时受理并进行核实。经审核确需调整的,由县农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参保人员。

八、新农保待遇是怎么计算的?

新农保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份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由财政全额支付的。今后,国家将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1、月领取养老金=基础养老金(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3、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他人资助+利息。

九、如何办理养老金领取

新农保待遇(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月由金融机构代发,实行社会化发放。享受新农保待遇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存折到指定金融机构服务网点领取养老金。

1、什么时候开始办理领取手续?

参保人员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开始享受新农保养老金待遇。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应通过新农保信息系统每月生成下月即将年满60周岁的人员名单(《待遇领取通知表》),交村协办员通知参保人员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

2、办理领取手续需提供什么材料?

符合待遇领取条件参保人员,应提供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二份,填写《待遇领取审批表》

3、如何审核?

乡镇审核是否按年缴费(缴费年限),审核符合条件的子女有无参保缴费。

4、2011年11月30日,年满60周岁的人员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 2011年11月30日,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户籍老人,首先应参保登记并填写《待遇领取审批表》然后办理领取手续,从12月起发放基础养老金。乡镇审核:

1、老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是否有参保。

2、审核参保登记后至11月30日的生存情况。

十、如何办理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1、每月核查比对。村协办员上报本村当月新增死亡人员信息给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汇总上报县里,经办机构收集汇总死亡人员信息后与养老金发放人员名单进行比对,做到人死当月核减,待遇下月停发。

2、每月将发放名单在村张榜公布,由群众监督,公布举报电话。

3、每年认证一次。每年12月,要求待遇领取人员到村办理领取资格认证手续,确认其生存状况。没有通过资格认证的,县农保经办机构暂停为其发放养老金,待其补办有关手续后,从停发之月起补发并续发养老金。

十一、个人账户注销(汇编221页详解)

1、什么情况下要办理注销登记手续?(1)参保人出国(境)定居;(2)参保人户籍性质变更;(3)参保人身故。

参保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应在30日内,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2、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需提供什么材料?

(1)参保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出国(境)定居证明或户籍变更证明、银行卡(折)账户;

(2)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银行账户,医院出具的亲属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户籍注销证明),能确定其继承权的法律文书、公证文书等。

3、办理注销登记的程序

(1)提出申请 参保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到村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注销待遇审批表》一式三份。(2)村级审查

村协办员将《注销登记表》、《注销待遇审批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上报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3)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

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对村里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县农保经办机构。

(4)县农保经办机构复核

县农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计算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并在规定时日内通过合作金融机构将资金划转到参保人员(或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的指定账户上,终止其保险关系,并将有关材料留存一份保存后另一份材料返回乡镇归档备案。

十二、个人账户的转移(汇编221页详解)

1、在什么情况下办理个人账户转移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跨县转移的,转出地县级农保机构应

将其新农保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包含个人账户财政补贴储存额)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由新参保地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参保人员转移到尚未开展新农保试点地区的,其新农保关系暂不转移,个人账户做封存处理,储存额按有关规定继续计息。

2、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参保人员须持户籍关系转移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等有关材料。

3、办理个人账户转移的程序

(1)参保人持相关资料,到转入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参保表》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村协办员负责检查其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并按规定时限将《参保表》和《转入表》及有关材料上报乡镇事务所。转入地乡镇事务所审核无误后,应将参保、转移信息及时录入农保信息系统,按规定时限将《参保表》和《转入表》及有关材料上报县级社保机构。转入地县级社保机构应按规定时限向转出地县级社保机构寄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

(2)转出地县级社保机构接到《接收函》后,应对申请转移人员相关信息进行核实,符合转移规定的,于次月通过指定金融机构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划拨至转入地县级社保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注销申请转移人员参保信息。

(3)转入地县级社保机构确认转入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足额到账后,应及时告知转入人员,并进行实收处理、为转入人员记录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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