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解决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 努力促进教育公平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院系:财政金融学院
班级:税务1002班
姓名:苏杉杉
学号:2010030673 关注解决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 努力促进教育公平
提要: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在我国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造成了大量农村劳动力剩余的背景下,许多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并逐渐形成了“农民工”现象和问题。发展至上世纪90年代,许多农民工不再孤身漂泊,而选择拖家带口迁移,但由于农民工父母本身就生活在城市的边缘,由此“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也成为农民工涌入城市后日益突出的重要问题之一。本文将对农民工子女上学难及其中还存在的教育公平问题的现象进行归集整合并结合有关社会制进行原因分析,并努力寻求解决农民工子女上学难及教育不公平问题的策略与方案。
关键词:农民工子女 上学难 教育公平 现状 原因 解决策略
一、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的现状分析
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流动人口超过1.2 亿,随父母进城的农民工子女有近2000万。他们当中,失学率高达9.3 %。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亟待引起各方重视和解决。
(一)农民工子女的就学状况
农民工子女就学主要有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农民工子弟学校三种就学渠道,当然也有部分农民工子女处于失学或辍学状态。其中,公办学校是农民工子女接受教育的主渠道,就读于该类学校的农民工子女占75.6%,而接受农民工子女的城市公立学校目前主要有以下两种,一类是城市中基础薄弱的学校,二是城郊的乡镇学校;再者,民办学校也由于师资力量、教学质量等实力雄厚,吸引了部分家庭经济状况较好的农民工子女就学;同时,农民工子弟学校由于收费相对较低、入学手续简化等优势也成为农民工子女人学的重要途径。当然,也有部分农民工子女处于失学或辍学状态,过早的进入社会,承担起家庭的部分压力。
(二)农民工子女学上学学费高
尽管进城务工农民工的生经济条件比城市人口要低很多,他们的孩子就读于城市公立学校由于户籍的限制,比城市孩子仍要多缴纳高昂的赞助费和借读费,这些高昂的费用使得许多农民工家庭无法承担;同样,现在由于民办农民工子弟学校多依赖于个人投资造成资金不足,且不少学校办学以赢利为目的,也使得民办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学费让暂居于城市的农民工家庭在经济上难以喘息,甚至已有不少农民工子女被拒之门外。
(三)用于农民工子女的教育资源不足,导致教育质量常常难以保障
第一,用于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硬件设施不足与落后
1.公办学校容纳量有限,导致大量农民工子女学校产生。而农民工子弟学校多属于个人投资,基本设施依靠个人解决,经费来源大都来自学生学费,招生对象又是流动人口中的低收入阶层,使得其经费有限,学校的教学设施简陋,很难达到正规办学水平标准。这就导致农民工子女尽管有学可上,但享受的依然是比公办学校低得多的待遇。
2.从学校对农民工子女就学的安排组织来看,不管是公立学校还是民办农民工子女学校都存在组织不善而导致教学质量与教学公平难以实现的问题。
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农民工子女经常是“插班”或者是被‘单独编班”。由于户口不在当地,经济条件薄弱,农民工子女常被公办学校的城市学生排斥;由于父母工作流动性大,学校有时会疏于管理;由于没有学籍,成绩因此不计入教学考评,甚至无机会参加学校或当地各级政府举办的各种活动,以及“三好学生”的评选和一些体育竞赛,以上这些现象都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平等地接受教育的权利。
与此同时,由于学校规模问题,在农民工子女学校接受教育的学生也往往接受不到良好的教育。就规模而言,农民工子弟学校规模大小不等,少则几十人,多则上千人。学校的规模过大或过小,对教学安排都将带来一定困难,不利于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学校软件建设滞后。在公立学校中,有些教育领导者出于本位思想,更偏向于给正常进入学校的孩子配备强一些的师资力量,而对一些单独编班的农民工子弟班给于少一些的关注,并配备不太强的师资力量。另一方面,有些教师自身素质不高,容易对农民工子女存在歧视心里,忽略对其的教育与关注。在农民工子女学校中,教师全部实行聘任制,但真正签合同的为数极少,学校的人员管理比较松散,教师的流动性人还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不利于教学连贯性与完整性的。由于农民工子弟学校运作的特殊环境,师资水平与公办学校相比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第三,素质教育在农民工子女身上更容易被忽视。由于受到主客观两方面因素制约,在全国轰轰烈烈开展素质教育的今天,这类学校教学中还只是偏重知识的传授,忽视学生能力培养。学校缺乏教学设施,加之教师水平有限,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薄弱。由于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孩子本身受教育程度与素质的差别,在素质教育方面,处于生存和就业双重压力下的农民工子女孩子更容易只重教育形式,不重自身素质的提高,若老师不给予更高的重视,他们将在素质教育方面有更大的欠缺。
(四)城乡教育间的投入的差距
我国现行的义务教育还不成熟,还带有明显的二元特征,比如在义务教育投资上,国家的教育经费严重地偏向于城市义务教育,2008年城市义务教育人均经费4015元,而农村只有900元,2009年小学升初中的升学率,农村为91%,城市为100%。可见,同样是祖国的花朵,由于在现行体制中存在着各种以身份为特征的障碍,他们会因为自己的出生区域不同而享有不同的受教育权。在师资力量,学校设施等方面,城乡之间也存在巨大差异。
二、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原因分析
形成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的原因复杂,总体上说,是由于我国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人口流动量大量上升与固有的户籍制度及将与制度之间形成矛盾,我国现在在教育上投入不足引起的教育资源紧张及相关政策在执行不利等原因造成的。
(一)公立学校容纳量有限,民办农民工子女学校发展缓慢,教育资源的提供跟不上农民工子女对于教育的需求。
由于我国教育资源的紧缺,公办学校大都是按照学校学区内常住人口的数量设置班级容量,根本没有为流动人口预留容量,在公办学校辐射不到、流动人口密集的区域,所以当大量农民工子女随其进城务工父母进城后,面对教育需求突然胀大的状况,城市公立学校无法提供足够的教育资源,这就导致了农民工子女入学难问题的出现和私人投资的农民子弟学校的出现。而应需产生的农民工子女学校由于办学水平达不到标准,一时得不到政府的承认与有效的引导管理,也处在发展缓慢状态。这两发面的原因就导致教育资源的提供跟不上农民工子女对于教育的需求,农民工子女接收不到合理并且公平的教育。
(二)现行义务教育法与人口流动迅速之间的矛盾。
我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户籍就成了享受义务教育的主要依据,而城市农民工子女具有明显的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相分离的特点,这样一方面跨地域的流动使流出地政府不便对这些流出本地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就学情况进行监控;另一方面,当外来学童随父母流动时,并没有也不可能将户籍所在地应对其投入的教育经费带到流入地,流入地政府既无义务也不可能投入大笔教育经费完全承担众多外来人口子女就学的责任。这种地方负责的管理体制,使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对待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上处于一种“无责任”的境地,消解了政府管理、支持和资助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积极性。
(三)相关政策执行不力。
虽然各地都对城市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政策,但是实际执行中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还有比较严重的城市本位观念,对于农民工子弟学校的管理没有明确的全国统一的教育行政管理机构专门负责,这类学校几乎处于自发办学状态,比较混乱。各地相应的财政拨款也往往被挪用为当地公办学校的发展。也有部分地区不但不对这些学校进行财政补贴,改善教学环境,反而以地区、部门利益为重,动辄以办学规模太小、条件太差等不合规 范为理由将学校关闭,不给予其合法的办学地位,全然不顾流离失所的学生。
三、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解决策略
如今,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是一个有关于教育公平的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它影响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城市的建设和发展、社会的稳定、教育公平、社会公平的实现。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不能仅仅归结于城乡二元模式的长期存在、义务教育体制的缺陷等原因,而从“政府行政作为”层面入手,应是目前最现实最有效的考虑。政府应采取充分利用公立学校资源、加快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建设与管理、大力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吸引本地就学、增强户籍与义务教育体制的相互适应性、解决法规与政策实施之间存在的矛盾等相应措施尽快解决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努力促进教育公平地实现。
(一)从措施的采取层面看
第一,充分利用公立学校资源,扩大公立学校的教育容纳量。
在公办学校还可以成立专门招收农民工子女的班级,以便扩大公立学校的教育容纳量,满足庞大的农民工子女教育的需求。另外,公办学校可以利用闲置的教育资源,解决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问题。当生源数减少时,可将其实验设备、图书、等硬件设施支援给农民工子弟学校。城郊结合部的一些分散的村校被撤消、合并后的教育资源可以将其改造为民办公助学校,专门招收农民工子女,并制订政策鼓励和支持公办学校的富余教师流动到民办的专门招收农民工子女的学校任教。
第二,加快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建设与管理.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建设。我们应充分认识到农民工子弟学校是一个过渡时期的产物,在一定时期内有存在的必然性。根据当前情况应当明确农民工子弟学校审批标准,给予其合法身份和一定的优惠措施,同时因势利导,加强对农民工子弟学校的监督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学校与其联手办学。从而打破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间的壁垒,为早日实现城市教育一体化奠定基础。
农民工子弟学校的管理。教育行政部自要加强对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常规管理,这不仅包括对办学者办学行为的管理,还包括对教师的教学行为和学生的学籍、学习质量等的管理,是一个完善的管理制度。同时要加强对它们的督导评估,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符合农民工子弟学校特点的评价、监测指标体系,并把其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体系之中。使他们由地下转为地上,由无证转为有证,由无序转为有序。要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全面推行教师聘任制,激活用人机制,拓宽农民工子弟学校教师来源渠道,利用一些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到学校任教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
第三,大力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吸引本地就学。解决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根本在于实现儿童教育权的平等。我国的义务教育发展地区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农民工之所以把子女带到城市,就是为了子女能够接受城市的较高质量的教育。这就要求国家应把教育投资重点转向农村和边远地区,大力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增加教育机会,缩小质量差距,吸引一部分儿童在本地就学。
(二)从体制建设层面看
增强户籍、义务教育体制的相互适应性。
关于迁移人口的教育如何安排处理的问题,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也许能给我们某种启示。在法国16岁以下的适龄儿童,无论国籍是否为法国,都能够享受跟当地孩子同样的教育机会和权利,不管这些儿童有没有合法的身份。法国人的观念是,对社会来讲,这些外来人口既然来了以后更有可能在这里,教育是最好的融入渠道,同时现在让他们受教育也避免了未来可能产生的失业,犯罪问题。美国实施的是教育凭证制度,用来鼓励学校之间的竞争,即由户口所在地的教育管理机构给学生发放就学凭证,学生可以用它在异地学校上学,学校则拿收到的教育凭证向政府兑换教育拨款。这就对移民子女给予了一视同仁的教育机会,坚持了公平性原则,同时也避免了未来可能产生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在我国,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为城市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成为城市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他们是城市的合法纳税人,按照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他们理所当然应该获得城市的公共福利,其中也包括利用城市的教育设施的权利。因此,政府要充分认识农民工子女就学与城市长远发展的关系,改变单纯把外来人口儿童入学问题看成包袱的思想,树立人口流动观,并采取一定措施,将观念落实于实务,真正实现公平原则:
一方面要建立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登记卡制度。登记卡应各地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家长都有,当人口流动时,登记卡连同流动人口的暂住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一起经有关部门检查登记,作为随时入学的依据,减少入学手续上的繁琐,避免政策不健全造成的教育机会不平等和剥夺教育权现象发生。
另一方面要将人口流动观与合法纳税人以的福利结合起来建立财政流动观,对于地方间财政划拨制度做出一些适应于人口流动速度加快的变更,要将农民工子女教育本应享有的社会福利随其流动划入相应管辖部门并作为其在迁入地区受教育应享有的福利享用。同时也可
在教育经费中专门分类设立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经费专项拨款,用于资助农民工子弟学校或招收农民工子女的学校,改善其办学条件与质量。
(三)从政策执行层面看
加大政策执行力度
在制定了相关政策执行之后,执行是很关键点的一步。
第一,我们应先在全社会建立人口流动观与之相关的财政流动观。首先应在政府官员中建立这种观点,认识到人口的流动需要财政的流动及时配合才能保证每个为社会贡献的公民享有应享有的福利。其次,在人民群众中建立这种观念,以增强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
第二,加大执行力度,建立相应的赏罚制度。在执行相关政策过程中,要坚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本,对于相应执行部门建立一定的赏罚制度,把执行成果计入部门绩效测评标准。
第三,加强各部门间的联系,通力合作。
一方面,要加强流入地、流出地教育部门之间的沟通,明确各自在流动儿童少年教育管理中的职责,将其就学管理落到实处。
另一方面,要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并且密切联系、通力合作。公安部门做好本地区流进、流出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及时向教育部门提供有关情况,人事、劳动部门应禁止经商办厂或从事其他劳动的组织或个人使用童工,物价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学校收费情况等。
四、总结
总之,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处理和解决好这一问题,不仅关系到农民工子女的健康发展,也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问题,关系到中国社会的稳定和未来的发展,从“政府行政作为”层面入手,应是目前最现实最有效的考虑,各级政府必须群策群力,深化改革,真正解决这一社会性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