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建设局规划项目审查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城乡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市建设局规划项目审查办法
以下规划审批事项需经业务科室初审,报局分管领导审定:
(一)私人建房相关审批事项;
(二)工业园区相关审批事项;
(三)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性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建筑
设计方案;
(四)其他审批事项;
以下规划审批事项需先经业务科室初审,报局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局长审定: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是指在公开出让的商业、办公和住宅类用地
上的建设项目,下同)的规划设计条件;
(二)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性建设项目的选址;
(三)房地产开发项目及公建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
(四)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建设项目的竣工规划验收(无法
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详见《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
(五)开发区及工业功能区内7层(含7层)以上或高度不小于30
米的建筑设计方案以及单个地块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总平面方案;青年路及胡处片区所有工业项目的总平面方案;
以下规划审批事项需先经业务科室初审,报局分管领导审核,报局长审定,最后报分管市长签发: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是指在公开出让的商业、办公和住宅类
用地上的建设项目,下同)的规划设计方案;
(二)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性建设项目的建筑设计
方案;
(三)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整村改造规划设计方案以及用地面积在1公顷以上的拆迁安置的规划设计方案;
(四)城市规划区内临重要道路(红线宽度不小于36米,含公路
预留地宽度,下同)两侧用地(工业和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除外)的建筑设计方案;
(五)省级风景名胜区、省级度假区以及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村)
规划建设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选址和规划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