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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团简介……………………………………………1
二、岱风文学社会徽……………………………3
三、岱风文学社章程……………………………4
四、社团活动……………………………………………12
五、社团荣誉……………………………………………13
一、社团简介
山东农业大学岱风文学社于1999年12月1号正式成立,是该校唯一跨南北东校区的最大的文学性社团,同时也是该校校A级社团。通过十年的不懈努力,岱风文学社已经发展成为了一个由中国学盟、中国作家协会诗刊社指导、共青团山东农业大学委员会领导,聚集全校精英人才的校级文学性社团。文学社主张“修炼文心,百花齐放”的文学理念,希望通过写作经验交流,文学作品赏析等系列活动提高广大同学的文学、文化素质,并真正在校园文化建设中起带头作用。
岱风文学社由校优秀教师中文系教授孙金荣教授担任指导老师。邀请中国学盟主席魏思源担任名誉顾问、聘请中国作家协会诗刊社责任编辑青年诗人蓝野等一批知名人士担任特约顾问。文学刊物定名为《岱风》。并定期出版岱风交流会报。至今文学社已经与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武汉科技大学、山东科技大学等省内外多家高校文学社建立了友好社团关系。
2009年5月,《花儿》杂志曾对岱风文学社进行过专题报道,并引起强烈反响。现岱风文学社与《花儿》杂志社友好合作,并有刘保春、景晓荣等多人在杂志社担任责任编辑。岱风文学社又马不停蹄的积极扩大社团影响力度。在2009年10月,岱风文学社又和山东电视台《新杏坛》栏目合作,推出《新杏坛》岱风俱乐部。有效的提升了岱风文学社的知名度。在十年的光辉历程里,岱风文学社发起了第一界山东省驻泰文学社团联合会和第一界驻泰高校文学论坛,这在促进泰安市内各高校之间的文学、文化交流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丰富该校的校园文化氛围,岱风文学社每周定期开展文学交流会活动,社员之间互相交流看过的好书以及自己写的文章,以便提高社员的交际能力、写作能力和文学修养。自2011年起,为了加强南北校岱风内部成员的交流,成立了理事会。并且,每年会定期组织大量的活动,扩大了岱风文学社在社会和学校的影响力。
二、岱风文学社会徽
三、岱风文学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团名称 :本社全称为山东农业大学岱风文学社 第二条 社团性质 :校团委指导、农大学生自发组织的群众性文学社团。
第三条 社团宗旨 :“挖掘自身潜力、培养写作能力、丰富校园文化”,目的是塑造自我,服务校园。
第四条 本社团的运作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相关的方针政策,自觉接受校团委学生会的指导,自觉接受校社团管理委员会会的监督.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凡是取得山东农业大学学籍,承认本社章程的学生,只要爱好文学,经过面试,均可成为本社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1、对本社工作、对各级组织机构和各级领导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2、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在处分期间无被选举权。
3、有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4、有要求本社提供信息、资料等各种活动的权利。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1、有遵守本社团章程、维护本社团权益的义务。
2、有执行社团决定的义务。
3、有交纳会员费的义务。因文笔出色而被特邀加盟的同学不必交会费。
第八条 会员的奖惩办法
1、凡在各种活动中表现出色、取得较好成绩的会员,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2、凡在本社团工作中认真负责,对本社团有较大贡献者,给予奖励。
3、凡有违反校规校纪、甚至犯法者,作开除处理。
4、凡不遵守社团章程或制造不团结气氛、影响本社团声誉者,作退会处理。
第九条 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书;
2、经校社团管理委员会审核后,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3、承认会员资格并正式注册.第十条 入会与退会应遵循《山东农业大学社团管理实施细则》中的方案:
1、非会员在一年一次的报名期间内经填表,注册,交纳会费后,即成为正式会员;
2、会员期为一年,即一年后,会员需重新提出申请加入并续交会费;
3、协会会员中途退出,将不退还会费;
4、协会不定期收取的活动费用应向社团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 本协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可参加本协会开展的一切活动;
2、可获得本协会内部资料(如会刊等);
3、可向协会咨询有关文学信息和写作技巧问题;
4、有权向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性意见;
5、有权向社团管理委员会提出有关本协会的整改意见。第十二条 本协会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完成协会的工作;
2、关心协会的工作和发展,经常提出合理化建议;
3、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
4、积极向协会提供与文学有关资料、信息,积极发展文学爱好者入会;
5、适时交纳会费。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本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十四条 本社实行社长负责制,社长由常委会选举产生,副社长由社长任命,常委会负责本社重大事务的决策和人事任免。
第十五条 常委会由一定数量的部长组成,负责本社日常事务,组织本社各种活动,并负责选举新一届社长。常委会定期召开会议。
1、会长负责对各部门工作进行统筹安排的领导;(1)监督并审核协会年度计划;(2)提名本协会各部门部长名单;(3)监督本协会的决议落实情况;(4)代表本协会做相关重要决策.2、副会长及团支书负责并管理具体的日常事务,并担当组织和开展各项活动的责任;
3、理事主要负责协助会长和副会长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第十六条 本社团北校区总社下设六个职能部门,即:编辑部,外联部,秘书处,事务部,宣传部,文艺部南校区分设下设九个职能部门,即:编辑写作部,外联部,秘书处,事务部,宣传部,信息部,交流部、网络部、文艺部、策划部。各部分工负责,协调合作。
第四章 干部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凡在本社工作认真负责,扎实肯干的社团干部将被推荐参加社团活动积极分子评奖,并给予一定奖励。
第十八条 对本社工作不能尽职,丧失工作热情或无能力继续担任干部者,经常委会讨论决定处理事宜。
第十九条 干部的选拔选举本着重点培养和社员推荐相结合的原则,择优选取录用,并欢迎社员自荐。
第五章 职能机构
第二十条 本社团南北校区共下设九个职能部门,各部门分工如下:
编辑部:(1)编辑组 文字编辑组负责本社团的稿件编辑工作,择优刊登上报或推荐给其他社团刊物。网络编辑组负责本社团网站的维护及版面设计。用网络的语言,实现相互的交流,共同进步。并负责网页上文学作品的搜集与整理,以社团内刊形式发布。
(2)写作组 需有较高的文学创作功底和鉴赏能力,负责创作和审评稿件。
秘书处:主管档案,整理工作计划和会议内容。负责本社团的文学创作出版工作,出版刊物。
文件工作组:负责起草社团的各项工作条例和制度 会议工作组:负责会议记录
策划部:负责广泛收集各种文学类比赛信息,组织策划创意,活动策划等。事务部:负责协助组织搞好每次活动,筹备和场地布置,维持活动秩序等实践性工作。
负责海报通知张贴、会场布置、活动摄影以及晚会的后台控制等工作。
网络部:负责本社团网站的维护及版面设计。用网络的语言,实现相互的交流,共同进步。
外联部:负责本社团的对外联络工作。树立社团形象,联系各类对象,及校内外兄弟社团。负责社团的对外交流,扩大社团对外影响力,以及通过多种正当途径为社团活动筹措资金。
财务部:负责社团的财务管理,做好报销记录。以及社团财务的预算工作。
宣传部:是让外界了解本协会的窗口,其职责是宣传协会的各项活动信息,负责本社团各种形式的宣传,举行各种讲座及讨论,办诗会等等.交流部:分为书籍管理组:负责统计社员的可借书籍,以及社内的公共书籍,以及书籍流动情况的管理,负责定期举行社内的交流会。文艺部:负责各次演出的文艺表演工作 人事部:负责人事考核与调动
第六章 协会制度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最高权利机构为会员大会。在每学年协会纳新结束后一周内及每学期结束前两周内召开。会员大会召开期间将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成员,宣布协会有关事宜,公开协会财务帐目及资金使用情况。
第二十二条 会长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由全体会员2/3以上通过方可决定(会长资格参考《山东农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中有关规定)。会长罢免由理事会提出罢免意见,经校社团管理委员会、校学生会审核,校团委批准后通过;由校社团管理委员会提出的罢免意见,由校团委审核通过。
第二十三条 部长级以上的任免需由理事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通过方可决定。副部长的任免由部长提名,会长通过后决定。各部门干事任免由部长决定。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实行分工合作制,在切实做好本部门的工作的同时,也要支持和协助其他各部门的工作。
第二十五条 每完成一次活动后,各部门均要进行工作总结,并将总结书交至秘书处。
第二十六条 例会制度:
1、视工作需要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副部级以上会议;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由相关会议负责人决
3、与会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因故不能到会者必须事先向此次会议组织者请假。
4、无故三次例会不到者按自动退会处理。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内部的干事会议,由部长自行召开,会后将会议记录交由秘书处整理。
第二十八条 协会的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各项工作活动。第二十九条 协会工作人员的违纪处分:
1、会议公开批评;
2、向社团管理委员会上报会议讨论结果。
第七章 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协会主要经费来源:
1、会员会费缴纳;
2、外联赞助;
3、本协会合法收入,如作品稿酬,比赛奖金等。
4、协会推荐社员好的作品在相关杂志发表,60%为个人劳动所得,40%为社团经费。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收取会员会费为每人每年10元。第三十二条 协会的财务管理制度:
1、协会的资金任何人不得铺张浪费或用作与协会工作无关的用途。
经费的主要用途:(1)协会日常办公费用;
(2)必要的会议宣传活动场地租借费用;(3)协会刊物及信息印刷费用。(4)举办活动,费用另行收取。
2、协会的财务由外联部统一管理。
3、协会的存折和帐簿由外联部保管。任何资金的存 取或报销均需由会长批准(会长无法行使,可由团支书代理)。
4、使用协会资金必须有报销凭证。报销凭证 上必须有资金经手人的签字方可报销。
5、协会帐目明细表定期对全体会员公开,保证经费使用的透明度。
6、会长(团支书)、财务管理人、经手人对各项经费开支负连带责任。
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 会会议提出终止决议。
第三十四条 终止决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同意,并进行严格的 财务清算。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到上级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后即为终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阐述,定义和规范了协会的有关事务,并且仅在协会内部有效。
第三十七条 岱风文学社应根据协会自身的发展,召开会员大会,经全体会员2/3以上讨论通过后方可修改本章程。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山东农业大学岱风文学社。
第三十九条 社团管理委员会享有纠正协会章程的权利。第四十条 本章程自社管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四、社团特色
一:社团活动
1、驻泰高校文学交流会
2、原创情景剧大赛
3、泰城高校旅游征文
4、岱风开讲诗剧《雨巷》
5、走向春天天外村采风
6、冬之韵青春诗会
7、校园网络文学大赛
8、好书推荐
9、岱下学风高校联合征文
10、“在一起、在路上”校园征文比赛
11、“拾忆拾光、素春未央”文学创新比赛
五、社团荣誉
岱风文学社自1999年成立以来,荣获校三星级、校最具魅力社团、泰安市优秀文学社团奖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