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情况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独立董事需发表的意见”。
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情况小节
1、《上交所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上市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应当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意见,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本所并公告。
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独立董事、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意见后方可使用。
超过本次募集资金金额10%以上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2、《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
二、上市公司应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包括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超过本次募集金额10%以上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独立董事、保荐人须单独发表意见并披露。
3、《深交所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上市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应当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本所并公告以下内容: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资金的时间、金额及投资计划等;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