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务段临时用工计划管理措施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铁路工务段车间计划”。
铁路工务段临时用工计划管理措施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加强临时用工管理,依法规范劳务用工使用手续,构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避免发生劳动争议,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1.加强临时用工计划管理。各车间(科室)使用临时用工时,应及时向段主管科室提报临时用工使用计划,详细说明车间的定现员情况、使用临时用工的理由、岗位、人数、劳动报酬、使用期限等内容,由主管科室审核后交劳人科报铁路局审批。非年度预见性的临时性和重点性工作用工计划,应及时(原则上提前一个月)上报。
2.规范管理、依法用工。各车间(科室)要按有关规定完善临时用工各项手续,履行各项义务,避免发生劳动争议。严禁私招乱雇。对确需使用的临时用工必须经桥工段报请路局批准,并使用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用工或经劳务公司派遣的劳务工;对工作时间每天不超过4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要与劳动者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对工程发包形式的用工,—1—
必须与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企业签订发(承)包合同,不能发包给无用工主体资格的企业或自然人。
3.与劳务派遣公司新签或续签劳务派遣合同以及与劳动者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其劳务派遣合同和劳动合同文本必须经劳人科报劳卫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4.实行临时用工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路局明确规定,对未经路局批准擅自使用临时用工,或少报多用、以及虽经批准但手续不完备的,将追究段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并按每发生一人扣罚单位工资2万元。为杜绝用工不规范或擅自私招乱雇,桥工段将对违反规定用工严肃处理,对路局罚款全部由责任车间(科室)承担,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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