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药市场监管情况的汇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县农药监管情况汇报”。
关于农药市场监管情况的汇报
为加强农资管理,经中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2004年12月成立了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种子、农药、肥料市场管理、质量监督、宣传贯彻农业法律法规等工作。
2009年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农药管理水平,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扎实推进农药监管年活动,按照农业部等十部委《关于打击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的通知》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中牟县2010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中牟县2010、年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专门成立了领导组织,明确了目标、责任、任务。具体做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局组成由局长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农业行政执法、植保、农产品质量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具体做好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日常开展工作。
(二)加大宣传,增强法律意识。一是深入开展打假维权法制宣传活动。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3月15日和12月4日分别在中牟大厦前同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职能部门共同举办打
假维权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农民咨询400余人次。中牟县电视台新闻频道专题进行宣传报道。二是加大对禁止生产销售甲胺磷等剧高毒农药的宣传力度;全年分两次在中牟县广播电台利用14天时间进行宣传报道;向社会公布农资打假热线电话(0371-62195119);向全县农资经营单位(户)各门店发放“关于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甲胺磷等剧高毒农药的通知”400余份,悬挂全国禁止销售、使用剧、高毒农药宣传条幅20条。举办全县农药生产企业、农药批发户培训会议一期,参加人员50余人,发放学习资料50余份。出动流动宣传车利用农村集市、庙会,深入到农村进行广泛宣传,向农药经营户和农民发放《农药科学选购和安全使用宣传册》和《购买放心农药简明挂图》、《郑州市农业局公告》等宣传资料4500余份,与农药生产、经营单位(户)签订禁止生产销售高毒农药、假劣农药承诺书400余份。通过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农药市场监管年的良好环境。
(三)突出重点、严厉打击。针对农药生产、销售和使用具有季节性特点,采取宣传教育和举报查处相结合、集中检查和暗访相结合,对全县农药生产企业、销售单位进行排查,不漏一门一店。重点对县北环路农药农资批发市场及仓库,尉氏、新郑与我县交界处等重点区域进行严格监控,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剧高毒农药和假劣农药违法行为。
全年共出动执法车辆120辆次,执法人员510多人次,协同工商、质检等职能部门集中整顿农药市场1次,检查农药生产企业7家,排查农药经营商户400余家,立案查处农药案件179起,其中高毒农药案件6起,收缴郑州市禁用农药320公斤,捣毁农药制假窝点2个。
大蒜药害发生后,农业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向县委、县政府做了专题汇报,迅速成立了受害大蒜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并要求执法大队依法调查此案,执法大队自2010年2月24日起,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始终把此项工作做为重中之重,共调查农药经营户11家,制作询问笔录15份,询问受害农民1026户,制作询问笔录1026份,抽取土壤、蒜苗样品3000余份,丈量受害面积 3499.7亩。大蒜药害发生后,执法大队3月1日将农民使用的白色无标签农药送农业部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郑州)进行检验,3月12日农业局组织省、市有关专家进行受害蒜田现场鉴定。经初步调查,认为案情重大,涉及农户较多,邀请河北省农业司法鉴定中心对我县大蒜受药害原因进行司法鉴定,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调查处理,同时协调县物价局对我县大蒜受药害面积进行损失评估,及时向工商管理部门发函,建议吊销段聚伟、杨春燕、丁麦亮3家的营业执照。执法大队为维护我县蒜农的合法权益,做了艰苦卓有成效的工作,现农药经销商段聚伟、杨春燕、丁麦亮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对构不成刑事犯罪的,农业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针对我县大蒜药害事件,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加大了对全县农资市场,特别是农药市场的监管力度,对全县农药市场进行集中整顿,逐户进行排查,与每个农药经营户签定了禁止生产销售剧高毒农药和假劣农药承诺书400余份;并对全县农资经营户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秩序的通知》。目前,我县农药经营户较多,经营地点比较分散,农业执法力量有限,由于《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农药经营前置审批权取消,农业部门无法准确掌握农药经营户数量、分布,给农药市场监管带来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