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使用和监管工作的情况汇报_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工作汇报 时间:2020-02-28 22:42:02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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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使用和监管工作的情况汇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关于开展《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宣贯工作的情况汇报

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我县的物业服务行业也逐渐形成壮大起来,催生了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满足了居民对房产保值、增值和改善居民环境的需求。〘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为物业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推动了我县物业行业的科学发展。

关于开展《条例》宣贯工作的情况

(一)我县物业服务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我县的物业服务是随着房地产开发而产生的,目前,在县城内开展经营活动的有14家房开企业,开发的项目共计18个,已形成小区规模(用地4500m,住房100户以上)的项目有8个,正在开发建设中的项目有6个。2010年12月以前,我县物业管理模式,基本采用房开企业内设物管部进行管理。现注册成立的物业服务公司有3个,取得资质的仅有1家,即印江自治县多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为3级。

(二)〘条例〙宣贯工作的组织、措施落实情况

〘条例〙于2010年9月17日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颁布后,我县根据〘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宣贯工作方案〙开展了宣传贯彻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县住建局成立了宣贯领导小组,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和房管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房管所,房管所所长任办公室主任,副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成立 2-1-

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督察组和房管所长为组长的宣讲组。领导小组的建立,为〘条例〙宣贯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2、采取的具体措施。

(1)在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1月5日至2010年12月10日),将〘条例〙、〘宣贯工作方案〙和〘贵州省物业服务规范〙印发到各房开企业物管部和物业服务企业,采用翻印张贴、悬挂标语等方式进行动员。

(2)在学习培训阶段(2010年12月11日至2011年4月20日),分层次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工作,一是按省、地学习培训要求,于2010年12月26日由参加省、地学习培训的分管领导组织房管所全体工作员学习〘条例〙。二是由房管所长于2010年12月30日组织各房开企业物管部负责人,服业服务公司法人集中进行学习培训,宣讲〘条例〙。三是明确要求各房开企业物管部、物业服务企业于2011年4月20日前组织召开职工会和业主大会,学习宣传条例,并由督察组抽调人员现场指导。

(3)在总结检查阶段(2011年4月21日至5月10日)由督察组深入到各房开企业物管部、物业服务企业和小区进行检查。

3、取得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我县〘条例〙宣贯工作,因措施具体、督察有力,故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各房开企业物管部、物业服务企业采用悬挂标语,召开职工大会和业主大会和将〘条例〙翻印张贴于小区公开(公示)栏内,居民对〘条例〙的知晓率高,形成了人人

关心物业管理、社会关注物业服务业发展的浓厚氛围,促进了文明县城的创建工作。二是促进房开企业、物管公司增强了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在满足居民的物业服务要求上提高服务水平。三是推动了我县服业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和市场化发展。今年,我县新注册了成立了2个物业物管公司,并正在申报资质,多维物业管理公司依法依规开展多维国际项目、廉租住房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迈开了服业服务专业化、市场化的第一步。

当然,在〘条例〙宣贯工作中,也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一是个别房开企业重开发轻管理,其物管部随着项目的建成就名存实亡,〘条例〙宣传贯彻未能得到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二是少数房地产行业的干部职工对〘条例〙的实质内容和条文涵义的理解不够深刻,部分居民对物业管理中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意识较为保守、落后。三是宣贯形式较为单一,未能开设电视、网络专题,极大地限制了宣贯的覆盖面。针对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将在实施过程中加大力度和予以整改。

关于住宅专题维修资金的收取使用和监管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我县开设住宅维修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52001686***8,累计缴存400万有余。2011年7月以前,专项维修资金由房开企业代收,由县监管模式运作。以后,实行县住建局委托建行代收代存,由业主自行缴纳,由住建局、财政局监管的管理模式。

(二)工作开展情况

2011年7月以前,各房开企业基本上按房价2%的比例代收代存,因业主交款困难,有的房开企业按楼盘平均价位以每套2000—3000元收缴存。2011年7月5日,县住建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交存标准和办法,使用申报、支付程序、监管体制,发布了〘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印江自治县商品房及廉租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取标准〗的通知〙(印住建字〔2011〕54号),下发各房开企业,并通过电视、网络向社会公布。同时,根据〘条例〙和〘办法〙,房开企业不再代收代存,而由业主按收取标准自行缴存。在使用和监管方面,业委会或业主大会提出申请,上报使用方案,经主管部门实地勘察、审核后,发出划转通知,由建行划转到维修单位。目前,因投入市场的商品房仍在保修期内,尚未启动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措施

前期由房开企业代收代存,因标准不统一,导致业主对房开企业意见较大,因房开项目规模小,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观念较为保守、落后,难以集中召开业主大会,业委会这一组织机构未能普遍建立,对今后专项维修资金的申报、使用和监管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因业主对专项维修资金的认识浅薄,故部分主业和少数委会要求将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投资(如用于购买商铺、入股),直接分利。因此,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下步工作应以提高业主的认识为基础,以核准市场建安成本确定并公布收取标准为切入点,以规范物业管理,改善人民环境,促进和谐为出发点和归宿,采取以下具体措施如下:

1、进一步加大〘条例〙、〘办法〙的宣传力度,提高业主认识,自觉依规按标准缴存维修基金,严格执行〘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和办理程序。

2、加快业委会这一基层组织的建设。

3、探索专项资金增值的有效途径,增强其正常使用的保障力和支撑力。

附:〘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印江自治县商品房及廉租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取标准〗的通知〙(印住建字〔2011〕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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