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电网重大事件及电网安全信息汇报规定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电网安全检查汇报”。
普洱电网重大事件及电网安全信息汇报规定范围
1.1 为保证电网的正常运行秩序,及时、准确掌握电网运行中的重大情况,根据《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云南电网《调度系统重大事件汇报管理标准》的要求,结合普洱电网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事故(事件)及电网安全信息汇报制度,规范汇报流程和汇报内容及要求,特制定本规定.1.2 本规定适用于普洱电网内各级调度机构、发电厂、集控站(变电站)。2 规范性引用文件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南方电网调度运行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云南电网《调度系统重大事件汇报管理标准》 《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普洱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试行)》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输电线路受山火影响的调度应急处置原则(修订)》 《普洱供电局事故事件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无内容与要求
4.1 事故(事件)汇报 4.1.1 事故(事件)分类
(1)电力事故包括电力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和电力安全事故。电力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2)电力事件按等级划分标准的不同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事件。
(3)除发生以上电力事故(事件)外,普洱电网内各发、供电单位发生以下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情况时,运行值班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汇报流程将情况向相关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汇报:
a.自然灾害(水灾、火灾、地震、冰冻、大风等)对电力生产造成重大影响。
b.非自然灾害(水库关闸、发电引水截流、水质污染、燃料短缺、盗窃、炸石、开矿、机械撞伤等)对电力生产造成重大影响。
c.地调管辖范围内的电厂垮坝、水淹厂房。d.由于山火对输电线路运行造成影响。
e.由于对重要用户停、限电,造成重大社会影响。f.由于基建工程工作,对电网运行造成重大影响。4.1.2 汇报的流程
4.1.2.1 普洱电网内各发、供电单位发生重大事件时,按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实行逐级汇报原则。普洱电网调度系统重大汇报流程图见附录A。4.1.2.2 普洱电网内各发、供电单位发生电力安全(事故)事件后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汇报。
a.事件发生单位的运行值班人员须在3分钟内向地调值班调度员汇报发生的时间、跳闸设备和天气情况等概况。
b.跳闸后15 分钟内,事件发生单位的运行值班人员应将一次设备检查情况、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等内容汇报值班调度员。
c.地调值班调度员收到报告信息后应在5分钟内将情况向地调领导汇报,并立即向上级调度部门报告。
d.地调领导电话或短信汇报本单位领导、同级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及有关职能管理部门。
e.地调负责统计、计算电网减供负荷和城市供电用户停电比例,如达到电力安全事故(事件)标准,地调负责人应立即电话汇报局分管领导、同级安全监察部门及有关职能管理部门;若属于二级及以上电力安全事件,地调必须在事件发生2小时内电话汇报省调。
4.1.2.3 普洱电网内各发、供电单位发生人身事故(事件)后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汇报。
a.事故现场人员在15分钟内电话汇报本单位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地调值班调度员收到报告信息后应在5分钟内将情况向地调领导汇报,并立即向上级调度部门报告。
b.事故现场人员在30分钟内电话汇报事故部门负责人。
c.事故部门负责人接到现场人员报告后20分钟内电话汇报局领导、安全监察部、人力资源部、工会。
4.1.2.4 普洱电网内各发、供电单位发生设备事故(事件)后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汇报。
a.事故现场人员在15分钟内电话汇报本单位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地调值班调度员收到报告信息后应在5分钟内将情况向地调领导汇报,并立即向上级调度部门报告。
b.事故现场人员在30分钟内电话汇报事故部门负责人。
c.事故部门负责人接到现场人员报告后20分钟内电话汇报局领导、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
4.1.2.5 发生人身、设备、电力安全事故(事件)后,在不影响故障处理的情况下,地调值班调度员应将信息以短消息的形式向地调领导及地调各专业负责人汇报。4.1.3 汇报要求
4.1.3.1 电话或短信汇报内容主要有:事故(事件)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现场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电网减供负荷或者发电厂减少出力的数值以及对用户的影响。
4.1.3.2 发生下列事故(事件)后,地调当值调度员应按上述流程进行汇报,地调负责人还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详细向省调报告:
(1)地区电网内大面积停电、对重要用户停电。(2)110kV及以上主设备严重损坏。(3)误操作事件、违反调度纪律事件。(4)省调要求以书面形式报告的其它事件。
4.1.3.3 发生三级和有人员责任的四、五级电力安全事故(事件)后,地调负责人应在事件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安全监察部汇报。
4.1.3.4 发生下列(事故)事件后,县调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详细向地调报告,需要转报省调的,由地调负责人请示局分管领导后上报:
(1)发生自然灾害或非自然灾害,对电力生产造成重大影响时。(2)本县电网内大面积停电、对重要用户停电。(3)误操作事件、违反调度纪律事件。
(4)电力生产场所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火灾事故。(5)地调要求以书面形式报告的其它事件。
4.1.3.5 上级调度有权向下级调度及其运行值班单位了解情况,下级调度和相关运行值班单位应如实汇报。
4.2 电网安全信息汇报规定:
4.2.1 发生断路器跳闸的单位,现场值班人员须在3分钟内向管辖设备的值班调度员汇报所跳断路器的名称和编号、跳闸时间、天气、电压、电流的变化等故障概况。事故后15分钟内,应将一次设备检查情况及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动作情况等内容汇报管辖设备的值班调度员。
4.2.2 属于省调管辖的设备发生事故时,现场值班人员须在5分钟内向地调值班调度员汇报所跳断路器的名称和编号、跳闸时间、天气、电压、电流的变化等故障概况。一次设备检查情况及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动作情况等内容向省调汇报后及时向地调汇报。
4.2.3 电网非正常解列:发生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地区性电网联络线(母线、变压器等)故障跳闸,造成地区电网与系统解列后电网独立运行或瓦解,不论是永久性故障还是瞬时性故障,地调值班调度员应立即向地调领导汇报,地调领导及时以电话形式将信息向分管生产局领导、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领导汇报,局分管生产领导及时向局主要领导汇报。在不影响故障处理的情况下,地调值班调度员应将信息以短信的形式向地调领导及地调各专业负责人汇报。地调统计、计算电网减供负荷和城市供电用户停电比例,若达到电力安全事故(事件)标准,则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试行)》、《普洱供电局事故事件管理办法》流程汇报。
4.2.4 发生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母线短路故障,地调值班调度员应立即向地调领导汇报,再继续故障处理,地调领导及时通过电话方式将信息向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领导汇报,生产技术部领导及时向分管生产局领导汇报。在不影响故障处理的情况下,地调值班调度员应将信息以短信的形式向地调领导及地调各专业负责人汇报。4.2.5 发生主变跳闸事故时:
4.2.5.1 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主变压器故障跳闸,地调值班调度员应立即向地调领导汇报,再继续故障处理,地调领导及时通过电话方式将信息向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汇报,生产技术部领导向分管生产局领导的汇报。在不影响故障处理的情况下,地调值班调度员应将信息以短信的形式向地调领导及地调各专业负责人汇报。地调统计、计算电网减供负荷和城市供电用户停电比例,若达到电力安全事故(事件)标准,则按相应流程汇报。4.2.5.2 若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主变压器故障跳闸,地调值班调度员应立即向地调领导汇报,再继续故障处理,地调领导及时通过电话方式将信息向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汇报;若主变为永久性故障,生产技术部领导及时向分管生产局领导汇报,其他情况次日早会上通报。在不影响故障处理的情况下,地调值班调度员应将信息以短信的形式向地调领导及地调各专业负责人汇报。
4.2.6 发生线路跳闸事故时:
4.2.6.1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发生瞬时性或永久性故障跳闸,值班调度员应立即汇报地调领导,再继续故障处理,地调领导及时通过电话方式将信息向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分管生产局领导的汇报。在不影响故障处理的情况下,地调值班调度员应将信息以短信的形式向地调领导及地调各专业负责人汇报。地调统计、计算电网减供负荷和城市供电用户停电比例,若达到电力安全事故(事件)标准,则按相应流程汇报。
4.2.6.2 110kV电压等级线路发生瞬时性故障,值班调度员应立即汇报地调领导,再继续故障处理,值班调度员在完成有关故障处理后应立即汇报地调领导,地调领导及时通过电话方式将信息向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分管生产局领导的汇报。在不影响故障处理的情况下,地调值班调度员应将信息以短信的形式向地调领导及地调各专业负责人汇报。地调统计、计算电网减供负荷和城市供电用户停电比例,若达到电力安全事故(事件)标准,则按相应流程汇报。
4.2.6.3 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发生永久性故障,值班调度员应立即汇报地调领导,再继续故障处理,地调领导及时通过电话方式将信息向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分管生产局领导的汇报。在不影响故障处理的情况下,地调值班调度员应将信息以短信的形式向地调领导及地调各专业负责人汇报。地调统计、计算电网减供负荷和城市供电用户停电比例,若达到电力安全事故(事件)标准,则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试行)》、《普洱供电局事故事件管理办法》流程汇报。
4.2.6.4 35kV或10kV线路发生瞬时性故障跳闸,除重要供电线路外,其余不需汇报,次日调度早会上进行通报。
4.2.6.5 35kV或10kV线路发生永久性故障跳闸、或发生永久性接地故障时,重要供电线路需立即汇报地调领导,其余线路跳闸时值班调度员在完成有关故障处理后应立即汇报地调领导。对供电影响大的线路,地调领导及时汇报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领导,其余情况次日调度早会上进行通报。
4.2.7 设备缺陷:设备发生一般缺陷,负责设备运行维护人员汇报相应调度机构备案,调度在次日早会上通报;若发现紧急或重大缺陷,且危急人身、电网、设备安全运行需采取停电或转移负荷等措施时,设备运行维护人员立即汇报地调值班调度员,地调值班调度员立即汇报地调领导,同时设备运行维护人员立即汇报本生产部门领导,设备运行维护部门领导立即汇报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汇报局分管生产领导。值班调度员将信息以短信的形式向地调领导及地调各专业负责人汇报。
4.2.8 输电线路发生山火时,线路维护部门应立即将山火发生地点、受影响的线路、火情、现场天气情况(特别是风向)汇报相应调度机构,并积极联系当地防火办在现场采取灭火、控火措施,线路维护部门应同时将现场情况汇报生产技术部。值班调度员接到汇报后,若属于省调管辖的线路,应立即将山火情况汇报省调值班调度员,同时电话汇报地调领导,并按《输电线路受山火影响的调度应急处置原则(修订)》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理。在不影响故障处理的情况下,地调值班调度员应将信息以短信的形式向地调领导及地调各专业负责人汇报。
4.2.9 其他要求:
4.2.9.1 线路永久性或瞬时性故障跳闸处理完毕,相关保护、自动装置、故障录波、雷电定位数据的信息收集汇总完毕后,调度员及时将相关故障信息通知该线路的运行维护单位,要求运行维护单位进行故障查线,查线单位每天工作前必须向管辖该线路的调度机构申请,当天工作结束后,必须向调度员汇报当天查线情况。
4.2.9.2 设备发生故障后,若故障影响到地调直调(直供)用户或普洱城区正常供电时,值班调度员应及时将故障简况通报客户服务中心95598坐席员。
4.2.9.3 当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发生动作不正确时,值班调度员在不影响故障处理的情况下,立即汇报地调领导,造成严重影响的情况,地调领导及时汇报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其余情况次日调度早会上进行通报。在不影响故障处理的情况下,地调值班调度员应将信息以短信的形式向地调领导及地调各专业负责人汇报。
4.2.9.4 设备发生故障,故障录波装置启动后,变电值班员应立即打印保护和故障录波动作报告并传真或通过OA报送地调保护组人员,原件在15天内报送地调。5 检查与回顾
普洱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负责对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每月将存在的问题在部门分析会上进行总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