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节选)_省委一次全会讲话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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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节选)

(2007年12月28日)

刘奇葆

搞建设、抓发展,离不开良好的环境。优化发展环境,当前要重点加强政务环境建设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对这两项工作,要严格制度,完善机制,坚持不懈抓几年,务必取得明显成效。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要抓紧编制市政、环卫、绿化、交通管理、污水和垃圾处理等专项规划,完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推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城镇要结合城镇化进程和完善城镇功能,规划建设和改造一批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停车场、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农村要结合新农村建设,突出抓好乡村规划,加强乡村道路建设,整治村院环境。要广泛开展城乡精神文明创建和爱国卫生运动,着力提高城乡居民的文明素质,养成爱卫生、讲文明、懂礼貌的良好习惯,建设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为发展服务,为提高人居质量服务。

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节选)

(2008年12月23日)

刘奇葆

要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在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09年7月17日)

刘奇葆

这次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是一次重要的专题会议。省委九届四次全会对这项工作作出部署后,我们在11个市、县开展了试点工作。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省委全会要求,总结前期工作,对全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为推进“两个加快”营造良好城乡环境。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省委、省政府为改善我省发展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我们要站在全省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坚定不移地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惠民工程。一个地方的“脏乱差”不是小事,事关群众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事关群众的安全和健康。随着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群众对环境友好、生态保护、健康安全的要求日益提高,对创造清洁、整齐、优美城乡环境的愿望更加强烈。尽快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是切实保障和 2

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承担的职责。身边的环境是不是变好了、变美了,群众感受最深切、心中最有数。合江县群众质问“县城环境问题”,许多试点市、县群众担心治理成果能否保持,都充分表明这项工作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就是践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必须树立抓环境综合治理就是抓改善民生的理念,从解决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多管齐下、全面整治,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创造发展优势、增强竞争实力的环境工程。城乡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重要构成,是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一个地方城乡环境的优劣,直接关系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直接影响招商引资的效果,直接展示对外开放的形象。要转变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就是简单打扫卫生的观念,把环境治理放到创造发展优势的高度来认识,作为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重要工作来推动。要大力改善城乡的生活和创业环境,通过政策优惠叠加环境优化,吸引更多投资项目。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搞好了,企业就能依托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响亮的城市品牌实现更大的发展,各地就能通过环境的优化,有力提升区域竞争力,增强发展的活力和信心。

(三)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完善城镇功能、塑造品牌形象的管理工程。城乡发展“三分建设,七分管理”,管理水平决定着城镇的承载功能。有的地方城市建设上得快,楼房 3

林立,但管理松懈,到处“脏乱差”,城市档次和品位低,最多就是“农村版”的城市。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既解决清洁卫生问题,更注重风貌建设,全面改进城市规划、市政设施、公共服务,强化城市建设的文化内涵和民族特色,必将极大地提升城市形象,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只有通过对城乡环境的高要求管理,优化城市整体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才能充分发挥城乡建设的效用。

(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坚持执政为民、检验干部队伍的作风工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效,体现党委、政府的治理水平,体现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作为党员干部,关心人民群众的利益,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具体事情做起。“一庭不扫,何以扫天下?”一个领导干部,如果连自己身边的环境都熟视无睹、管理不好,连打扫卫生都不愿做或者做不好,还想做什么大事、还能做好什么大事?可以说,搞不好一个地方的城乡环境,就谈不上称职合格的地方官。目前,既要克服一些干部认为环境治理是“小事”、就应付干的问题,也要克服认为是积弊多年的“难事”、就不下功夫抓的问题。要通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锤炼和培养干部作风,塑造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关系我省长远发展的战略任务,也是当前我省一项重大而紧迫的工作。在11个市、县开展试点工作和在全省初步推开以来,按试点地区、地震灾区、其他 4

地区分类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集中“攻坚月”活动,启动8个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和人员队伍建设,开展“七进”活动,广泛宣传发动,工作力度比较大、办法措施比较实,城乡面貌有改善,发展环境在优化,群众拥护、反响热烈、深得人心。要认真总结和推广试点工作经验,推动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更大成效。要坚持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与统筹城乡发展结合起来,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灾后恢复重建结合起来,着力整治脏乱差、建设洁齐美,抓紧搞好规划、建设和管理,力争通过3年时间使全省人居环境和容貌秩序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和长效机制基本健全,形成城乡容貌改观、环境管理有序、城镇品味提升、发展环境优化、居民素质提高的局面,为推进“两个加快”创造优良的发展环境,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清洁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

(一)着力抓“脏乱差”整治,尽快改善全省城乡环境面貌

要突出抓好“五乱”治理。一是要解决“垃圾乱扔”问题。所有垃圾要有规范的收集设施、要有专门的收运人员、要有合理的处理渠道。二是要解决“广告乱贴”问题。彻底清理建筑墙壁、街道地面上各类非法小广告,治理广告乱贴乱画“牛皮癣”顽症。对城市建筑立面装饰、户外广告、牌匾、商店招牌及内部陈设,进行规范引导。在居民区、办公楼等处建设一批广告栏、广告橱窗,引导广告规范发布。三是要解决“摊位乱摆”问题。集中力量治理乱设乱摆、占道经商、跨门槛经 5

营等问题,清理整顿各类占道摊点等。要立足于既方便群众又促进就业,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建设一批农贸市场、商品批发市场,引导摊点入市,加强管理服务。四是要解决“车辆乱停”问题。完善交通标识、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加快停车场建设,合理设臵车辆停放区域,严格管理车辆停放秩序。对占道停车、阻碍交通的行为要及时进行严肃查处。五是要解决“工地乱象”问题。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标准化工地活动,治理违法违规建设行为。采取限时施工、加盖密封等措施,治理施工现场噪音扰民、扬尘污染、弃土污染和渣土清运等问题。

要集中开展“三个整治”。一是要集中整治乡容村貌。要治理面源污染和白色污染,加强饮用水源的保护。要结合农村公路建设,加快村社道路硬化。要实施庭院环境绿化美化,抓好“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工作,大力推广普及沼气利用。二是要集中整治交通沿线。要抓好公路、铁路、河道沿线整治规划和相关设施配套建设,重点抓交通沿线的垃圾收运处理、植树绿化、公厕建设、废弃建筑和设施清理。三是要集中整治重点部位。要整治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和秩序,集中力量整治“脏乱差”的问题。要整治和规范“裙房卡口”,加大改造力度,实现道路畅通。要对集贸市场实行标准化改造、规范化管理,做到无垃圾积存、无污水溢流、无占道经营。要治理背街小巷,集中解决道路不通畅、路灯不亮、卫生状况差等问题,不留死角、全面治理。

(二)着力抓设施建设,解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薄弱环 6

城镇基础设施和市政设施薄弱,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瓶颈和难题。要结合我省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着力完善硬件设施,提高工程建设标准,构建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网络。一是要加强交通管理设施建设。加强道路、路灯照明、停车场、交通标志等设施建设,确保行车有序、停车规范。二是要加强环卫设施建设。添臵更新垃圾运输车辆、洒水车辆、清扫车辆和垃圾桶等,加快城镇公厕配套建设和改造步伐。有条件的地方要建设村镇垃圾中转站和无害化处理场,实行“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和处理。三是要加强治污设施建设。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站(场)等设施,开展污水再生利用、垃圾无公害化与资源化综合利用等相关工作,大力提高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有条件的农村要普及沼气池和污水处理池的推广使用,推进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四是要加强商贸设施建设。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合理布局,建设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等设施,积极发展乡村超市、连锁店,满足供销需要,方便群众生活。五是要加强园林绿化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提高城镇建成区的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和绿化质量,有条件的城市要积极争创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

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设施建设,是国家扩大内需支持的重点投资方向,是新的经济增长点。要把治污环卫设施作为投资的重点内容,加强项目规划,积极争取国家支持,7

及早开工建设一批解决突出问题、当地亟需的设施项目。县城及县以上城市要尽快建设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要善于运用市场的办法解决资金难题,对可供经营的市政公用、环卫环保等设施项目,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建设运营。对已建成的设施,要尽快投入使用,管理好、运营好,发挥最大效应。

(三)着力抓规划制定和风貌改造,大力提高城乡建设管理水平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更艰巨的任务是要提升形象和品味,形成特色风貌。目前,各地城乡建设普遍缺乏特色和风格,主要是长期以来对城乡建设规划重视不够、编制水平不高、执行不严格,农村规划覆盖面低。我省灾后恢复重建效果好,就是从一开始就重视规划和风貌。转变规划观念,抓风貌改造,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一大难点,也是城乡建设的一场革命。要高度重视城乡建设规划,以规划指导建设,以规划规范管理。

要按照“四注重、四提升”的要求,抓好城市风貌的规划和建设。规划是建设的依据。突出城市风格,必须从规划抓起。一是要注重塑造风貌,提升城市整体形象。要更新城市规划理念,改变千城一面的“农村版”。要明确城市风貌定位,突出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处理好功能与品味、现代与传统、人文与自然的关系,建设宜居、生态、现代城市。二是要注重个性特色,提升单体建筑设计水平。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功能分区,编制城市重要节点、重要地段的局部规划,做 8

到既个性突出又整体协调。单体建筑不在体量大小,关键要有风格,风格是建筑的灵魂。许多国家大都市的建筑体量不大,但建筑有风格,年代越久越显品味。要对城市单体建筑设计进行引导和指导,改变千篇1律的状况。三是要注重色彩协调,提升建筑立面装饰美感。要如同家庭装修一样精心设计,搞好城市建筑的风貌改造和色彩搭配,使建筑色调与自然色彩相协调,形成鲜明的城市色彩基调,既不能色彩斑驳,又不能死气沉沉。四是要注重历史传承,提升城市文化品味。对有价值的历史建筑,不能轻易拆除,要精心保护承载城市文化的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要避免不伦不类的“山寨版”,不简单复制其他地方建筑样式,不盲目模仿欧陆建筑风格,不提倡取“洋名”,充分展示各地民族特色、地域风情和文化传统的魅力。

要按照“三打破、三提高”的要求,抓好村镇建设规划。一是打破“夹皮沟”,提高村庄布局水平。过去农村群众沿交通公路夹道建房,形成“夹皮沟”,既堵塞交通,又污染环境,还存在安全隐患。要像“长藤结瓜”一样离开公路一定距离布局村庄,各地要作出规定,新建公路的两侧严格禁止夹道修房。二是打破“军营式”,提高村落规划水平。村庄房屋如果一味追求横成排、竖成行,就呆板无生气,也不适用。搞好村落规划,就是要依山就势,错落有致,体现山水田园风光和自然和谐之美。成都一些地方,灾后恢复重建借鉴历史形成的“川西林盘”院落样式,就较好地突出了村落规划设计的特色。三是打破“火柴盒”,提高民居设计水平。“火柴盒”式 9的农村民居,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外出务工农民从沿海地区带回来的式样,是农民群众初始追求房屋现代化的结果。规划和建设部门要根据各地实际,帮助设计民居供农民群众选择。要把地域和民族文化融合进去,把当地传统民居特点融合进去,外观突出特色,内部优化功能,让农民群众享受现代生活。北川县重建提出突出羌族风格,不单是吉娜羌寨体现了羌文化的魅力,像平桥村这样的普通村落都融合了羌文化的元素。“三打破、三提高”的要求,在地震灾区农房重建和藏区牧民定居点建设中一定程度上得到了体现,为全省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塑造风貌特色提供了示范。其他地区要学习借鉴重灾区重建的做法,首先是各地规划建设部门要去学习,适当的时候在灾区召开全省专题现场会,全面推动“三打破、三提高”的落实。

(四)着力抓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制度化、常态化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贵在长期坚持。既要尽快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标本兼治,按照“管理职能化、队伍市场化”的要求,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深入持久开展。

要建立健全管理体系。要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纳入法制轨道,及时修改调整、研究出台有关法规制度。要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职责,研究工作涵盖的范围、涉及的部门,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职能职责,把相关工作纳入建设、环保、卫生、交通、工商等部门的履 10

职内容和日常工作。有关部门要将工作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

要加强治理队伍建设。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关键在人,要坚持“专群结合、广泛动员、形成合力”的原则,着力建好管理队伍、技术队伍、日常维护保洁队伍“三支队伍”。一是要建立职能化的管理队伍。配齐配好懂管理、会管理的管理人员,努力提高管理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实行依法管理和职能化管理。二是要建立专业化的技术队伍。积极推进执业资格制度,逐步完善专业技术岗位从业人员准入与执业的管理。要实施专业技术岗位的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计划,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质量和水平。三是要建立市场化的日常保洁维护队伍。要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逐步把管理监督与日常保洁维护两个职能分离,聘用专业保洁公司,建立竞争机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环境综合治理水平。

(五)着力抓文明行为养成,激发全民支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大力实施“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社、进景区、进家庭”的“七进”活动,营造人人支持和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要开展养成良好公共行为的系列教育和实践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卫生防疫和卫生法规知识,引导城乡居民提高环境卫生意识,摒弃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习惯。要引导城乡居民自觉爱护和科学利用公共设施,在街道社区、场镇村落集中宣传爱护公物、科学健身和保护环境的常识,培养城乡居民良好的生活习俗和文明的行 11

为方式,自觉抵制和纠正不健康、不文明行为。要开展对不良习气的舆论监督和正确引导,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对违背卫生文明和公共道德的错误言行和丑陋现象进行批评和引导,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和处罚。全社会各个行业都要动员起来,行动起来,共同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

三、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下真功、见实效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下更大决心,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扎实做好这项工作,为推进“两个加快”提供有力保障。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统筹联动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能不能见到成效,关键看领导是不是亲自抓、真正抓、长期抓。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臵,纳入全局工作统筹安排。党政“一把手”要带头抓点、作出示范,主动研究、解决问题,要把城市和乡村当作自己的家一样,加强卫生治理、规划管理和风貌整治等工作。各部门既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又要密切协作、各司其职,形成统筹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加大资金投入,舍得花必要的钱,一定做该做的事,办成一些能够见实效、群众能受益的改善环境的事。

二要严格督查问责,注重工作实效。开展城乡环境综合 12

治理,省委九届四次全会就作出了部署,去年以来又搞了试点活动,这次又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各地各部门认识一定要到位、工作一定要到位、责任一定要到位。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要进行严格问责,追究领导责任。要把群众监督、媒体监督与行政单位监督结合起来,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动态督导机制,采取设立举报电话、明查暗访、定期检查、突击抽查和随机复查相结合等方式,查找问题、督促整改。要实行规范化考评,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效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要自始至终注重实际效果,以群众的评价为最高标准,坚决杜绝形式主义。

三要善于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要依靠广大群众,通过宣传引导,广泛动员群众自觉投身到环境治理中来。要创新宣传方式,综合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进行立体式宣传,做到报刊上有专栏、广播电视上有专题、网络上有互动。要利用公益广告、橱窗板报、手机短信以及车站、收费站、公交站亭等公共场所的宣传设施,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要大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大力宣传取得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大力宣传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要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教育引导城乡居民转变生活方式,改善生活环境,提升文明素质,激发和调动群众支持环境治理、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同志们,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事关发展和民生的大事。我们一定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新成效,以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迎接新中国成立

60周年!14

在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2010年1月12日)

刘奇葆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表彰电视电话会议,总结2009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表彰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刚才,崇禧同志宣读了表彰决定,对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成都市、渠县、松潘县以及2位优秀环卫工人代表作了交流发言。这里,我们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向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付出辛勤努力的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表示衷心感谢!这次会议,既是一次总结表彰会,也是一次工作促进会。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希望各地各部门相互学习借鉴,发扬成绩,巩固成果,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不断取得新的实效。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立足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改善我省发展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一项全局性重大工作。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坚强领导下,全省各地认识统一、行动迅速、措施有力,相关部门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积极支持,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省城乡面貌、人居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 15

到明显改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推进“两个加快”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是促进了人居环境改善,增强了群众生活的幸福感。各地各部门从解决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通过着力抓“五乱”治理和集中开展“三个整治”,部分地方城乡环境“脏乱差”的现象有效改变。通过实施“四注重、四提升”和“三打破、三提高”,城乡环境转向净化美化,城乡形象品位有所提升。通过大力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市政设施建设,新建和改建一批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等环卫设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硬件基础得到夯实,各地群众切身感受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带来的可喜变化。可以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不仅整治了“脏乱差”,建设了“洁齐美”,而且改善了“吃住行”,提升了“精气神”。

二是促进了发展环境优化,提高了区域发展的竞争力。各地各部门把环境综合治理放在创造发展优势的高度来认识,作为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来推动。通过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地发展空间得到进一步拓展,投资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外部美誉度和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扩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对我省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发展旅游经济等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深入推进,不仅树立了四川人干事创业的良好形象,而且让国内外客商看到了四川发展的潜力优势,增强了我省招商引资的吸引力和区域发展的竞争力。

三是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提升了党委政府的执政形 16

象。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各地各部门始终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放在首位,切实解决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实事,让群众得实惠。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发挥表率作用,注重真抓实干,敢于抓难碰硬,城乡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树立了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深得人心,深孚众望、深受好评。抽样调查显示,人民群众对环境综合治理的满意度、支持率达到98%以上。

四是促进了文明意识养成,激发了全民参与的主动性。各地各部门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组织和动员全民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着力抓社会文明行为养成和文明意识提高。通过开展“七进”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实践活动,健康知识和卫生防疫知识得到广泛普及,城乡居民的文明卫生素质得到明显提高,良好的生活习俗和文明的行为方式初步形成。通过深入宣传和广泛动员,激发和调动了群众支持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为我省群众关注热切、社会参与广泛的一项重要工作。

五是促进了体制机制创新,构建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省上出台《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等制度规定,为治理工作持久深入开展提供了保障。各地普遍制定和完善了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相关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加强了治理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了管理体系。全省初步构建起党政主导、部门协同、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初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省总动员的 17

工作格局,确保了治理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实践证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惠民工程,是创造发展优势、增强竞争实力的环境工程,是完善城镇功能、塑造品牌形象的管理工程,是坚持执政为民、检验干部队伍的作风工程。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干部存在畏难松懈情绪,缺乏持久推进、不断创新的思想准备,认识没有完全到位;二是个别地方“五乱”现象回潮,突出问题整治推进不力,工作没有完全到位;三是一些地方对治理薄弱环节没有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细化分解任务,责任没有完全到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重在常抓不懈,贵在持之以恒。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到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劲头不松,把这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和基本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的决胜之年,保持全省经济“巩固回升、加快发展”的势头,顺应人民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新期待,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九届七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继续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集中精力“抓创新、求拓展、建机制、促深化”,着力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城乡面貌和人居环境治理水平、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这里,我提四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坚持把治理“五乱”作为基本要求,在增添设施、夯实基础上下功夫。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首先还是要抓好“五乱”治理,推进治理工作从繁华街市向背街小巷延伸,从中心城区向乡镇村庄延伸,从治标起步向标本兼治延伸,确保不出现回潮反弹,不留空白和死角。要针对城镇基础设施和市政设施薄弱的难题,重点抓好城乡治污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加大城乡环卫设施建设力度,添臵城乡环卫硬件设施,因地制宜地做好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处理工作。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抓住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的重大机遇,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设施建设投入,构建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网络。

第二,坚持把风貌塑造作为重要内容,在体现特色、提升水平上下功夫。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到现阶段,风貌塑造既是工作难点,也是工作亮点。要继续按照“四注重、四提升”的要求,加大城镇街道立面清理和风貌打造力度,提升城镇形象和品味,推动风貌建设再上新台阶。要坚持“三打破、三提高”,抓好村镇和村落规划建设,体现山水田园风光,打造民族地域特色。要狠抓城郊结合部、“城中村”、边远偏僻乡镇和村庄等薄弱环节的治理工作,逐步实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风貌整治的“全覆盖”。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积极稳妥推进,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所谓“形象工程”。

第三,坚持把典型引路作为有效手段,在示范带动、创先争优上下功夫。创新方法载体,实行典型推动,是打开工 19

作局面、巩固治理成果的有效举措。要以实施“五十百千示范工程”为抓手,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治理工作。要尽快完成示范市、县、乡、村的申报审批工作,在全省抓紧启动5个城市、10个县城、100个乡镇和1000个村庄的示范工程。要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发挥好典型引导作用,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大力表彰先进典型,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勇创一流。要适时曝光突出问题,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发现整改,狠抓反面典型,严肃问责处理,营造坚持不懈、真抓碰硬推动工作的氛围。

第四,坚持把常态治理作为根本保证,在创新机制、完善制度上下功夫。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按照“管理职能化、队伍市场化”的要求,不断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制度化、常态化。要健全管理机制,进一步理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管理体制,强化对治理工作的职能化管理,切实解决当前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无机构、无人员、无经费”等问题。要健全监督机制,把群众监督、媒体监督与行政单位监督结合起来,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动态督导机制。要健全法规政策和制度保障机制,抓紧做好修订《四川省城市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前期调研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推进治理工作提供政策制度保障。

同志们,今天的总结表彰大会,标志着我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入新的阶段。我们要倍加珍惜成果,倍加振奋精神,倍加扎实工作,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开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新局面,为推动我省“两个加快”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节选)

(2010年11月17日)

刘奇葆

要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着力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要适应城镇化快速推进的新任务,大规模开展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培训,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确保城镇发展的科学性和高水平。要坚持“四注重、四提升”,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风貌和品位。

在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09年7月17日)

蒋巨峰

大家通过观看专题片,听取省建设厅和成都市、遂宁市、阿坝州松潘县的发言,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有了更直观、更鲜活的感受。刚才,奇葆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对在全省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作出了周全周密的工作安排,强调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下真功、见实效,请大家深入学习领会,认真抓好落实。一要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按照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全面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制。要对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检查,对完成目标成效突出的,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对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佳、未完成目标责任的,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工作,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力有序进行。二要加强协调配合。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复杂工程。各地各部门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组织者和执行者,要强化大局意识和协作精神,加强相互间的沟通和交流,协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对治理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制定方案,协同配合,逐项加以整改。三要强化督查落实。为加大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监督,省政府将定期和 22

不定期组织联合工作组,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指导和督查。各地各部门也要严格履行管理职责,抽调相关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这里,我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对实际工作的推进提几点要求。

一、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们四川是一个山川秀美、自然环境非常有特色的省份。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在治理城乡人居环境和容貌秩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事业有了较快发展。特别是去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11个试点市、县先行一步,大胆探索,按照城镇“七好”、农村“四好”标准,深入开展治理“五乱”,城乡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观,人居环境状况有了较大改善,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全省面上推开提供了有益探索和经验。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一些地方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脏乱差”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特别是在一些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城乡小街小巷、集贸市场、建筑工地等的环境问题还比较严重。从我省与人居环境密切相关的生活垃圾处理率和生活污水处理率两项指标的统计资料来看,截至2008年,我省县城生活垃圾处理率为23.09%,比全国平均水平低8.57个百分点,排在全国第二十四位,在西部12省(区、市)(按区域经济带划分)排在第九位。全省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为13%,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8.59个百 23

分点,居全国第十八位,在西部12省(区、市)(按区域经济带划分)列第六位。两个方面的数据在全国尚处于中等偏下水平,在西部也并不领先。特别是去年发生的汶川特大地震,又对我省城乡人居环境和容貌秩序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和破坏。这些问题的存在,与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是不相协调的,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生态省建设的新要求是不相适应的,也严重影响着我省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影响着我省历史文化大省的形象。

城乡环境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良好的城乡环境是群众的精神需求、利益需求和发展需求;与一个地区的投资环境息息相关,良好的城乡环境有利于营造地区发展优势,加快推进开放合作;与一个地区的文明程度息息相关,良好的城乡环境反映着一个地区的人文氛围。从这个角度说,保护环境就是满足群众需求,营造环境就是发展社会生产力。

我们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的需求。当前,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城乡环境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我们要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实现全面小康,营造良好的城乡环境是前提。各地各部门一定要站在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切实履职尽责,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把这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实现城乡环境整洁、规范、优美、24

和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作出新的贡献。

二、注重“三个结合”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它不是一项孤立的单项工作,更不是一项短期的专项行动,我们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坚持统筹协调,注重“三个结合”。

一要与加快灾后美好新家园建设相结合。要将城镇供水、污水处理、市政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灾后恢复重建与环境治理工作结合起来,从规划环节开始到设计、施工,都要着眼于解决好影响和制约城乡环境的突出问题。要综合利用灾后建筑废弃物,实现灾后建筑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使受灾地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力争使灾区走在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前列。要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相关基础设施项目与国家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的政策措施对接,力争取得国家政策支持。要结合灾后恢复重建,着力解决在节能减排、污染治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加强全省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道路、桥梁、供排水、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夯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硬件基础。

二要与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成都是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试验区,我们又选择3个市作为省级试点,17个市(州)还各选择1个县开展市级试点。在这种大背景下,我们要以统筹城乡的理念来谋划思路、思考问题、解决难题,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契机,大力推进城市 25

供水、燃气、污水和垃圾处理及公共交通向农村延伸,进一步增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覆盖面和对农村的辐射带动能力,同时要防止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等种种环境问题危害群众健康。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管理民主”的要求,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尤其要在农村饮水安全、生活污染治理等方面多下力气,深入研究农村垃圾、污水处理的途径和办法,改善农村生活方式,从整体上提高农村环境质量。

三要与生态省建设相结合。这些年我们在生态省建设上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要紧紧抓住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这个契机,认真落实关于建设生态省的决定,大力推进生态县(市、区)建设。要注意与生态功能区划相衔接,以规划为龙头,调整和优化农村生产力布局,转变农村发展方式,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生态县建设重点在农村,关键在乡镇,各地要按照“发展生态经济、整治城乡环境、保护自然生态”的要求,科学规划,务实推进。同时,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开展生态村、生态家园、各类型生态小区和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饭店等“生态细胞”工程建设,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生态省建设的重要基础。要把这些不同层次的创建活动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载体予以大力推动,力争今年建成5个省级生态县,明年要争创2至3个国家级生态县。

三、实施重点突破

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到2011年底,全省所有县级以上城市、80%的乡镇、60%的村庄达到“四化”标准;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污水处理率等主要环境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和西部地区领先水平。为了让人民群众尽快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我们进一步明确,今年下半年,要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矛盾比较突出、通过加强管理等措施就能够得到改善的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在此基础上,再进入攻坚治本阶段,实现治理工作的主要目标要求和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这一总体目标要求,选准突破口,细化措施,扎实推进。

一要坚持以点带面。从现在开始到今年年底,要在地震灾区和试点城市已先期启动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市场环境治理、城乡交通秩序治理、城镇绿化及容貌治理等专项行动攻坚月活动,集中治理城乡环境“脏乱差”,在城镇切实做到“垃圾不乱扔、广告不乱贴、摊位不乱摆、车辆不乱停、工地不乱象”;在村庄切实做到“垃圾不乱扔、污水不乱排、杂物不乱堆”。同时,启动城镇、村庄容貌改造,有序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社、进景区、进家庭” 的“七进”活动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二要抓紧制定治理规划。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既要抓紧时间进行,使治理工作尽快取得实效,又要确保治理工作的严肃性、有序性。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抓紧制定和完善本地本部门的治理整体规划,编制(修订)并严格执行市容、环卫、污水和垃圾处理、市场 27

环境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及交通管理等专业规划。地震灾区的治理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还要围绕三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的目标,结合城乡住房和城乡环境、市政等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落实到具体建设项目。

三要注意方式方法。从试点市、县的治理情况看,在治理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具体的矛盾和问题,比如在解决摊位乱摆时,会触及一些摊贩的直接利益;在进行污染整治时,会触及一些企业的直接利益。因此,我们在治理过程中,既要下决心、动真格,又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既把好事办好,又要注意不引发大的矛盾。

四、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主导和群众主体的关系,我们是倡导者、组织者,当然也承担了大量的建设任务,但要真正取得长久的实效,还是要靠广大人民群众,要靠人民群众主体到位。

一方面,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统一规划,明确界定政府组织实施和群众自主实施的项目,对该由政府实施的要全力推进,更好地发挥引领作用。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让广大群众了解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意义,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尤其要带着感情做好相关群众的工作,赢得广大群众的真心拥护和支持,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城乡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另一方面,人民群众是环境综合治理和建设的直接受益 28

者,要创新形式和载体,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要引导群众从身边的事情做起,从能做的事情做起,养成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良好行为习惯,组织开展适宜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公益性活动,让广大群众在参与各类活动的过程中升华思想、陶冶情操、提升素质。比如,我们可以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发动农民群众对直接受益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按照“一事一议”政策规定投工投劳;可以探索如何在农村建立竞争机制,促进群众以至专业保洁公司加强环境治理。再比如,我们还可以发动和组织广大农民群众在村庄内外、道路两旁、河道两岸、房前屋后及庭院内部等非耕地资源广泛开展植树造林,有条件的镇村还可以因地制宜地建设一些供农民休闲健身的公共绿地,等等。

同志们,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思路,创新方法,扎实工作,努力实现城乡环境的新突破,以崭新的城乡面貌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同志 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系列重要批示和指示

2008年8月1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在《每日要情》第158期上批示:请为适时推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作准备。

2008年12月23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009年2月18 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赴甘孜州调研途经雅安市天全县时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公路沿线的整治工作,重点清理沿线环境的“脏、乱、差”,抓好沿线的整治规划和沿线相关设施的配套建设。

2009年2月21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在松潘县调研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时作出重要指示: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发展环境、改善人居环境的惠民工程。要扎实抓好试点工作,根据不同地区的情况,突出地方特色,搞好示范带动,探索成功经验,完善工作措施,推动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扎实有序开展,尽快见到成效。要在全省大力推广阿坝州川主寺镇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成功经验,搞好全省小城镇建设和环境综合治理。要加强城镇规划建设,科

学编制市政、环卫、绿化、交通管理等规划,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加强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停车场、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要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做到垃圾不乱扔,广告不乱贴,摊位不乱摆,车辆不乱停,工地不乱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从灾区抓起,与灾后恢复重建,特别是城乡住房、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重建紧密结合起来,搞好配套建设和管理,使灾区走在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前列,发挥示范作用。要加强城市管理和保洁等专业队伍建设,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和爱国卫生运动。要落实责任,加强管理,严格问责,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努力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

2009年3月4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在新浪网《四川合江县电视台播民众质问书记县长短片》上批示:领导干部就是要积极关心群众关心的问题,敢于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勇于接受群众的批评,一个地方的脏乱差不是小事,事关群众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事关群众的安全和健康,党委和政府要抓要管,要真正解决问题,要接受群众的检验,让群众满意。四川全省都要积极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制定规划,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尽快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清洁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

2009年3月7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在《关于贯彻落实奇葆书记在上重要批示的报告》上批示:城乡环境综

合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队伍、设施、制度、问责和人的观念变革要同时进行,自始自终都要注重实际效果,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要以群众的评价为最高标准。

2009年3月16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在绵阳市北川县调研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时,又进一步强调指出: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全面部署,督导检查,严格问责。

2009年6月12日至15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在眉山、宜宾、泸州、内江市调研时指出: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要总结和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在全省深入展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整治脏乱差,建设洁齐美。要高水平规划,城市规划要把追求现代化和保持传统结合起来,建设靓丽、现代、生态城市。村镇规划要打破“夹皮沟”,提高村庄布局水平,实现道路畅通村镇整洁;打破“军营式”,提高村落规划水平,体现山水田园风光;打破“火柴盒”,提高民居设计水平,突出地域民族特色。通过“三打破、三提高”,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高起点建设,加强城乡道路、城市绿化、路灯照明、交通标志、地下管网、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完善硬件设施,提升服务功能。政府要对城市建筑和立面装饰进行管理和引导,注重风貌建设,提升城市品位,塑造城市形象。要高要求管理,规范户外广告、店招和灯光管理,规范交通秩序和车辆停放,规范市场摊位摆放,规范建筑工地管

理和渣土清运,切实做到垃圾不乱扔、广告不乱贴、摊位不乱摆、车辆不乱停、工地不乱象。要加强队伍建设,建设好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两支队伍。要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形成一整套包括管理机制、监督机制、激励机制和工作问责制等在内的工作机制,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积极创造舒适优美的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2010年10月8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在《宜宾市受到省、市表彰的61名优秀环卫工人致奇葆书记的信》上批示:感谢广大环卫工人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作出的突出贡献。清洁环境是一项关系民生和发展的大事,需要我们付出坚持不懈的努力,有环卫工人作为骨干,有全社会人人参与,四川一定能够打造和保持一个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

2010年11月15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在省委督查室《关于对温江区江安河部分河段环境综合治理暗访情况的报告》上批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向基层延伸、村庄延伸、向盲点死角延伸,攻坚破难,一抓到底。

2011年1月30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关于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行动集中治理阶段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上批示:很好。坚持不懈、紧抓不放,持续深入。

2011年4月8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在省城乡环境治理办《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网络舆

情专报》(2011年第4期)上批示:选择严重者公开曝光,促进整改。

2011年7月6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在《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近期工作安排的报告》上批示:同意这个总体安排,赞成扎实推进。

2011年7月16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在《政协四川省委办公厅报送的函》上批示:这份视察报告很好,提出了一些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应努力推动解决。建议修改后公开见报,并请各级政协每年都安排此项专题视察。

2011年8月4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在政协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报送的函》上批示: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值得注意,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坚持巩固提高、深入持久。

2011年8月9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在成都市委、市政府《关于赴南宁、重庆学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上批示:希望成都市加倍努力,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到一个新水平,扎扎实实地把成都建设成为现代化生态田园城市,为全省城市建设做出样子。

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巨峰同志

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系列重要批示和指示

2009年3月18日,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巨峰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要与生态省建设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灾区恢复重建相结合。在实际工作中,要城乡统筹,优化完善规划,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市政设施、环保设施建设;要着眼群众文明养成,大力推行新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行为方式;要树立主体意识,大力调动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参与整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实现城乡环境整洁、规范、优美、和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作出新的贡献。

2009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巨峰在接受《四川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既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重大举措,也是加强环境保护的重大机遇。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环境质量的同步改善;注重将城市环境整治的理念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扩展,同时要防止城区污染向农村乡镇转移;强化城市对区域经济的带动作用,充分利用城市的资金、技术和人才等优势,支持农村污染防治工作。

2010年1月13日,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巨峰对城乡环

境综合治理作出重要批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效明显,成绩巨大,深得人心。从各地情况看,有三个方面的情况值得重视:

1、县城污水处理厂已建成的比重低,有的虽建了污水处理厂,但未配套雨污分离系统,成效不理想,有必要进一步强化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尽快实现每个县城都有雨污分离相配套的污水处理厂;

2、已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包括企业的,相当部分运行不正常,有的成了应对检查的摆设。为节省运行成本,不处理偷排污水的现象屡见不鲜,应强化监督、严肃法纪;

3、农村的面源污染治理是个量大面广、十分艰巨的工作,需作长期努力,既需要在设施建设上加大建设力度,更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形成人人重视的思想基础,需要有一个全面的工作规划和方案。建议在新的一年中,将上述三项纳入工作重点,并注重研究体制保障和机制创新,形成内在动力和制约机制。

2010年7月6日,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巨峰在《关于城乡综合治理“除陋习、树新风”专题报告》上批示:在大力加强卫生习惯养成的同时,是否可在环卫工作的体制、机制创新上再作些探索和学习借鉴。

2011年2月15日,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巨峰在省委宣传部、省委外宣办《网络舆情专报》第27期《网友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出现反复,呼吁创立长效机制》上批示:要注意机制创新和制度规范,以建立长效机制。

2011年4月11日,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巨峰在省城乡

环境综合治理办《关于全省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机制情况的报告》上批示:这项工作抓得好,不仅可以解决农村的面源污染问题,而且对农村居民现代生活方式的养成也十分有益。要坚持并不断深化、完善,把实事做好,把好事做实。

2011年7月4日,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巨峰在《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近期工作安排的报告》上批示:好!注重机制创新,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请对全省环卫工人的收入状况加以把握。若明显偏低,应研究解决之策。(对保洁公司的员工,如收入明显偏低,也应依法依规进行干预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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