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病历管理制度_麻醉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章程规章制度 时间:2020-02-28 04:18:08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章程规章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病历管理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麻醉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病历管理制度

第一条 门诊癌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因疾病需要长期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要建立病历。

第二条 办理病历的患者须提供下列材料:

1、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2、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4、《知情同意书》(原件)。在病历中留存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第三条 病历的首页必须由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首诊医师亲自检查患者后填写,并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首页及知情同意书填写完整并收齐各项材料后,方可由具备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

第四条 为方便病人,专用病历原则由挂号室(收费处)保存。第五条 复诊时患者凭身份证到病历保管处领取专用病历。

第六条 患者(或代办人)需凭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病历、身份证及麻醉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到药房取药。取药后由药房收回,药房在24小时内将专用病历交回挂号室(收费处)。

下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病历管理制度word格式文档
下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病历管理制度.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