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执法岗位职责(精选4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城建办岗位职责”。
第1篇:城建监察执法程序
城建监察执法程序
城建监察人员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视情节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城建监察人员,对情节简单的违法行为,可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告知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依据和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城建监察人员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除依照《行政处罚法》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外,应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1、登记立案。城建监察人员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应给予行政处罚的,必须登记立案,并立即制止,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附相关材料,报委托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调查取证。对于立案的案件,应当组织2名以上人员调查取证。调查取证包括勘验现场,询问当事人或证人、收集证据,勘验现场,询问当事人或证人应当笔录,笔录经在场人员、当事人或证人核对无误后,应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3、告知。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当事人要求陈述、申辩的,应当听取。
4、提出处理意见,案件调查终结,应当作出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依据违法事实、案件性质、法律依据提出处理意见,报委托的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审定。
5、听证。在作出停产停业、吊销资质证书、较大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依法组织听证。
6、作出处罚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7、送达。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被处罚人。
8、城建监察队伍对实施当场处罚的,结案后2日内应将案件材料等报委托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有权立即予以纠正。
9、城建监察人员发现城建违法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并责令当事人改正;当场不能改正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有继续状态的,应当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可以暂扣其使用的工具和物品;对继续强行建设的违法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可以当场采取措施,责令恢复原状。
第2篇:城建执法班子分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我叫王学辉,现年29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城建监察执法大队韩城中队长。我是一名退伍军人,四年的军旅生涯磨炼了我做事认真、不畏艰难,勇挑重担的良好素质,这次竞聘对我来说是一个机遇,但更重要的是一次挑站,我这次竞聘的职位是:副大队长或副教导员。
自2006年到执法大队工作以来,从一名普通监察员到中队长,我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技能有了很大提高对城建执法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就目前违法者在接受处罚时的表现大致可分为六种(1)以文明执法方式方法得当的支持配合型(2)要求减少罚款的讨价还价型(3)抓住我们执法人员举止言行不够规范而纠缠不休的强词夺理型(4)自称有特殊情况或有熟人有关系软磨不成硬顶撞的胡搅蛮缠型(5)自称没有违法.故出言不逊甚至谩骂的顽固对抗型(6)养家糊口难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满不在乎的穷困潦倒型;违章对象后五种类型的表现,反映了我们执法人员与被处罚者之间的矛盾,体现了执法的难度,体现了讲究执法艺术的客观要求,在不降低执法力度的前提下,讲究方式方法,尽可能取得被处罚者的理解与配合,使我们每个执法人员几乎每天都要面临并回答得颇具难度的问题。
因此,在日常执法中,我一直要求自己及队员执法要讲技巧,方式要灵活,言词要得当,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运用法律法规。我始终坚持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通过四年的努力,我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能够根据现场态势处理问题,做事情要公,做人要正,是我一直遵循的原则,我有信心做好副大队长或副教导员工作,请领导相信我,请大家支持我。
这次竞聘无论成功与否,我都会服从安排,恪尽职守的干好属于自己的一每份工作,谢谢大家!
第3篇:城建监察执法巡查制度
一、城建监察执法人员上岗执勤巡查前要整理着装,检查装备,带齐有关法律文书、收费票据和罚款单据。
二、城建监察执法人员在规划区域内、对责任书中主要职责进行巡查,切实履行职责,并在辖区重点路段保持不间断巡查,提高巡查密度,避免巡查盲区,严禁对发现的违章行为视而不管,造成管理疏漏。
三、对各类违法行为应在违法行为发生后24小时之内及时发现并查处。
四、城建监察执法人员值勤巡查时须遵章守纪,坚守岗位,不做与执勤无关的事情,工作细致认真,严格执行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
五、城建监察执法人员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执法程序办事,纠正违章时,应按照法规,讲明道理,文明执法。
六、城建监察执法人员查处违章时,规范填写法律文书,严禁使用不符合法定程序的单据。
七、城建监察执法人员应将罚款和暂扣物品在当天上缴入库,不得挪用和擅自处理。
八、城建监察执法人员应爱护交通工具和有关装备,保持联络畅通,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并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九、城建监察执法人员执勤时,举止端正,文明执勤,做到“三理”(纠正违章有理、宣传教育讲理、处罚尺度合理);“四心”(调查核实要细心、说服教育要诚心、对方不服要耐心、纠正违章要公心);“四不准”(不准打人、不准骂人、不准搜身、不准体罚)。
十、城建监察执法人员巡查执勤后要按时填写巡查工作日志及有关文书,便于备查。
第4篇:水利执法分队岗位职责
水利执法分队岗位职责
水利执法分队在大队长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一、副队长职责
1、组织水利执法分队人员学习水利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2、组织开展长江河道、防汛抗旱、水资源、水利工程等水利执法和检查工作;
3、接受和处理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涉河建设、行洪安全、水利工程等方面的投诉、举报和反映; 4、查处全区水行政案件;
5、及时上报水行政执法的有关材料、资料、信息和各种报表;
6、完成大队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队员职责
1、协助执法大队队长及副队长开展水利执法工作; 2、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巡查工作;
3、做好执法检查巡查的执法登记、案件文书、信息上报等;
4、完成大队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协管员职责
水利协管员在水利执法分队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积极学习水利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 2、协助水利执法的检查、巡查工作等;
3、在水利执法检查、巡查中,做好录音、录像、摄影等取证工作;
4、按照水利执法登记制度,对开展的水利执法工作及时做好登记、统计任务;
5、完成大队长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