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存款自查报告(精选6篇)_银行同业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 时间:2021-09-11 07:20:15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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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存款自查报告(精选6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银行同业自查报告”。

第1篇:同业存款流程

同业存款申请办理流程说明

各位金融界/企业界朋友:

顺应央行推动利率市场化政策,为全国城商行/农商行/股份制银行/村镇银行提供银行同业存款资金。

北京有几家大型银行希望向全国中小银行提供大额银行同业存款。该业务由北京某大型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负责操作/运营/管理。

现将已掌握的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进行如下说明:

一、放款对象

有同业授信额度的全国范围内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中小型股份制银行村镇银行。

二、放款额度

最低限额:每笔放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亿元以上,如为特定项目贷款,则可降至人民币一亿元以上。资金规模越大越好,但不得超过受款银行总资产的15%(不看资产负债率)。

三、放款期限

存款期为一至五年。

四、放款利息

一年利率为6%左右。

五、优势

1.无需受款行提供担保;

2.无需对受款行开展尽职调查;

3.放款速度快,签署协议后7日后资金到账; 4.不考虑受款行的资产负债率。

六、办理流程

1.资金需求银行先填写《同业存款划款申请书》,后发至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 2.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协调、安排资金需求银行与某大型证券基金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商谈同业存款基本条件; 3.待基本条件谈定后,资金需求银行需与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签订融资顾问协议; 4.之后,由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安排资金需求行与放款银行负责人见面洽谈合作细节,并完成签约; 5.待同业存款到帐后,向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支付融资顾问费用,此前不支付任何费用。

此业务可长期合作,欢迎有资金需求的银行前来洽谈!

联系人:

萧辉成***

邮箱:xiaohuicheng@126.com

牧 ***

邮箱:mulanyang@hotmail.com

融信华诚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9日

第2篇:同业存款协议书

同业存款协议书

甲方:银行XX分行

乙方:中国农业XX银行XX市分行营业部

为促进甲、乙双方业务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诚信、互利、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同业存款协议。

一、特别承诺:

1、甲方同意将一定的人民币资金定期存入在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人民币专户或甲方指定帐户中。

2、乙方承诺按照双方已签署的《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有关约定,委托甲方代付资金流额度不低于甲方在乙方的同业存款的3倍。

二、同业存款金额及存期

1、同业存款额度:以甲方实际存入乙方专户或指定帐户的实存金额为准。

2、同业存款存期:定期存款3个月。存款到期如续存,仍以3个月为期,金额以续存日的余额为准。

三、同业存款利率:

1、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存入乙方的人民币资金按乙方上级行---中国农业XX银行总行规定的同业存款同期同档次利率执行,如遇提前支取,则执行人民银行挂牌活期利率。

2、如在合同期内,中国人民银行放开并不再制定人民币存款利率,甲、乙双方将本着长期合作、共同获益的原则,重新协商同业存款利率及调整方式。

四、同业存款凭证:

1、在甲方资金到达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人民币专户后,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自到达之日起定期3个月,不另开具同业存款凭证。

2、甲方须在乙方预留相关印鉴,以便资金的支取。

五、计结息方式和本金及利息的支取方式

1、乙方同意对甲方存放的资金自到帐日起计息,计结息方式:存款按日计息,日利率=双方在存款证实书中约定的年利率/360,本金和利息到期日一次结清。如需提前支取,须在支取前七天告知乙方。

2、同业存款到期后,甲方向乙方出具本合同及相关划款凭证,乙方本着审慎和内部制约的原则,对相应资料进行审查。

3、在乙方对甲方相关资料以及甲方预留印鉴审查无误后,乙方应为甲方全额支取本金及利息,并以转帐方式 划入甲方指定的存款帐户并协助办理销户等有关手续。如到期为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银行工作日还本付息,顺延期间仍按原合同利率计息不变。

六、挂失处理

甲方的单位印鉴遗失、毁损,必须持本行公函,向乙方申请挂失,乙方受理后,挂失生效。

七、违约处理

1、乙方保证到期支付本金和存款利息,如逾期不能支付本金和利息,乙方按延期支付的实际天数和尚未支付的存款本金和利息金额,以日利率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

2、因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政策的变化及发生其他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双方无须对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八、保密责任

本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存款利率、金额等有关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及监管机构要求对外披露的除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十、争议解决

双方同意本协议下的任何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书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乙方全部支付同业存款本息完毕日止。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第3篇:同业存款合同

同业存款合同

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蔡国华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248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为促进甲、乙双方业务发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同意为甲方办理人民币同业存款业务。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特此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特别承诺

甲方在乙方开立人民币同业存款账户,并同意将其的人民币资金划至该账户中,办理同业定期存放业务。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账号:

开户行:恒丰银行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15456000105 1 第二条 同业存款金额及期限

甲方同意于 年 月 日将合计人民币 元整(¥)存入第一条指定的人民币同业存款账户中,存放期限 天,到期日为 2015年 月 日。本合同项下的同业存款起始日与存放资金实际存入日不一致的,以存放资金实际存入日作为起始日。

第三条 同业存款利率

本存款合同利率固定为年利率 %,合同期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存款利率,本合同项下存款利率保持不变。

第四条 同业存款计、结息方式

1.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实际天数×年利率÷365。

2.结息方式:本合同项下的同业存款利息自存放资金实际存入日开始计息,到期利随本清。存款期间,利息不计算复利。到期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银行休息日,则相应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或银行休息日后第一个银行工作日,顺延期间仍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利率计付利息。

第五条 提前支取、到期支取和逾期支取

1.提前支取:存款期间,甲方不得擅自提前支取本笔存款,若提前支取存款,须经乙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合同。经乙方书面同意提前支取存款的,本合同项下提前支取的同业存款利率按照支取日乙方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执行。

2.到期支取:本合同项下的定期同业存款到期,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利率结息支付。

3.逾期支取:本合同项下同业存款不自动转存。若在约定的有效期届满日本合同项下尚有甲方未支取完毕的同业存款,则逾期未支取 2 部分的同业存款利率按照支取日乙方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执行。

4.乙方应于存款到期日当日及时将存款金额的本息划入甲方指定人民币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大额支付号: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合同。未达成书面合同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2.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变更事项,经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约定支付甲方本金和利息,如乙方逾期不能支付本金和利息,则乙方应对尚未支付的本金和利息每日按照延期支付的实际天数、日利率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日期将本合同项下的同业存款存入本合同第一条指定的账户内,逾期未存入的,每日按未存入金额、日利率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 保密责任

除非法律、法规、政府或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信息,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或泄漏与对方业务有关及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但任何一方因制定、履行、修改本合同而向有关专业人士(如律师、会计师等)披露本合同相关内容除外。

第九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附则

1.本合同自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同业业务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项下的同业存款本息全部支取完毕且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已履行完毕时止。

2.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乙方: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章或同业业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2015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第4篇:同业存放(存款)协议

同业存放(存款)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存出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乙方(存入方):*****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恪守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同业存款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承诺

(一)乙方是经批准合法成立并存续的金融机构,乙方对甲方按本协议存入的款项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运用。

(二)乙方承诺本协议项下甲方存入乙方的资金不会用于与国家产业政策、宏观调控政策及中国人民银行相关文件规定相违背的项目。

(三)乙方在存款到期日及时归还本金和利息。

(四)当发生影响资信的重大事件时,乙方承诺在该事件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重大事项包括:

1.对乙方有重大影响的外部政策变动; 2.财务收支能力发生重大变化; 3.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4.其他对到期偿还可能产生影响的重要事件。

乙方承诺上述对甲方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甲方有权针对乙方披露的信息对乙方进行实地核实,乙方承诺予以配合。

第二条 同业存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一)存款金额: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小写):******.00

(二)存款期限: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年利率:****%

(四)若甲方因特殊原因要提前支取同业存款时,应提前二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存款利率按支取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布的超额准备金利率执行。

第三条 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银行:*********** 资金账号:****** 甲方指定自身存款账户,用于资金到期回划: 户名:******************** 开户银行:****************** 资金账号:************************* 同业存款的本息一律采取转账结算,通过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汇款。在汇款途径调整时,双方有相互告知的义务。

第四条 利息支付和返还

(一)自甲方资金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开始计息,利息支付采取以下方式中的第(1)种方式。

1.按利随本清方式结算存款本息。

2.乙方于 年12月20日结算利息一次,协议到期日结清余下的本息。3.按季度支付利息,协议到期日结清余下的本息。

(二)如遇到期日为非正常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按实存天数计息,利率仍按本协议利率执行。

(三)计息方式: 利率/360天*本金*实存天数。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应经双方协调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本协议依然有效。

(二)甲方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未向乙方提供资金,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协议;自解除协议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起,本协议解除。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第三项的约定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违约条款

(一)乙方逾期不能支付本金和利息,应按延期支付的实际天数和尚未支付的存款本金和利息金额,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支付时间至本息全部清偿日止。

(二)乙方若没有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接受甲方资金,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拒收金额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支付时间至双方同意终止协议日止。

(三)甲方未按双方规定向乙方提供资金,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付金额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支付时间至双方同意终止协议日止。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双方同意本协议下的任何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通讯、联络方式

甲方与乙方之间有关本协议的任何通知应通过专人送达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专人送达自另一方签收之时视为送达;特快专递至邮寄投递自另一方签收之时视为送达。

双方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甲方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 电话:************* 手机:**************** 一方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变更,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第九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一)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乙方全部支付同业存款本息之日止。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

*****年***月***日 ****年***月***日

第5篇:存款自查报告

存款业务自查报告

为促进信用社提高存款业务内控制度建设的规范及有效性,加强服务收费管理案件防控,切实提高存款业务管理水平,实现业务可持续发展,按照市联社通知及要求,派出了3个检查小组对基层网点展开了全面的存款业务自查,检查业务笔数58500笔,涉及金额达29250万元。结合我社日常掌握情况,此次明确了自查重点项目,并对自查具体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 印、证的管理 此次对我社39个网点的检查,未发现长期不用未上缴封存的业务用章;无存在使用和保管重要业务印章的人员同时保管相关业务单证的情况;无人员变动未经主管领导批准,未办理交接.登记手续的现象;印章名称完全合规合法。二:大额款项支付管理

这次对全县网点的业务凭证进行了部分抽查,柜台大额支付都实行了分级授权和双签制度,每笔大额支取款项都进行了身份证联网核查,且预留了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主管及社主任都是按流程进行审查.,特大交易都进行了报备审批,经办人员对大额交易都进行了登记,保证了存款人的信息真实完整。

三:特殊业务的处理

对于存款的冻结.查询和扣划等业务,我社各网点都是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受理和办理的,这次抽查到挂失业务56笔,挂失当事人证件都通过公安部门联网核查系统进行核查;操作人员都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办理,不存在违规授权办理存款挂失的情况。

四:会计核算

存取款业务账务处理无乱用会计科目情况,暂未发现账外吸储,账外运营的问题;严格执行了日均存款统计制度;会计档案管理都合规达标。

五:帐户管理

各类存款账户都严格执行了开销户制度;存款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程序都是合规有效的,存款开立都实现了实名制,对所有有效证件都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对公的账户开户资料及证明文件都完整有效,对不动户都进行了久悬,余额为零的进行了销户,有效账户机构信用代码证发放率100%.新农保批量开户资金都进行了严格管理,实行了日对账制。六:存款利率执行情况

我社存款利率都是按照人民银行现行利率执行,存款的结息.付息都是按照国家利率管理制度执行的,应付利息都是按季及时计提,存款利息都进行了准确无误的计付。七:案件防控工作

我社各网点都成立了安全防范小组,对柜台业务操作人

员有明确的案件防控岗位职责要求,将案件防范工作作为了考核的重要指标,我社还成立了专项稽查大队,并制度了严格的岗位职责,为存款业务稳步经营,管理.防范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八: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

我社各网点都是按照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管理和使用的,管理流程已经全面覆盖各个环节,建立了分类汇总登记簿和分户账登记簿,重要空白凭证都账账,账证,账实相符,表内外核对无误,重要空白凭证都严格执行了入库.登记.领用.销号.作废等手续,会计主管按时定月对重要空白凭证进行了盘底查库制度.以上仅仅是我社对存款业务自查的一部分,另外还对收费管理.核算及安保措施等都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虽然暂未发现问题,但并不代表以后不会发生任何违规纰漏,所以我社将继续把持现有制度及防范措施,严格进行定期自查自纠工作,以后将更进一步加强存款业务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确保我社存款资金安全和稳步增长!篇二:存款业务自查报告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存款业务 自查工作情况汇报

省联社***办事处:

根据《***银监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开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存款业务自查的通知》(赣银监办发[2012]127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存款业务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联社于2012年8月1日至8月28日开展了银监会提出的关于对制度建设等“二十条”存款业务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工作,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一)为了确保我县农村信用社存款业务自查工作的有序开展,县联社成立了以理事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稽核监察科,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班子成员带队下乡到各营业网点,自查工作全面开展。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下设督导和检查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包片负责对各部门、各营业网点工作开展情况的现场检查和督导。

(二)制定了《***县农村信用社存款业务检查工作实 施方案》(]**农信联社字[2012]**号),明确了此次活动的工作目标与要求,具体实施的时间与步骤。

二、工作的开展情况

按照市办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由监事长带队,抽调财务

会计、业务拓展、风险合规、稽核监察等部门人员,成立检查工作小组,机关各科室、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包片网点的检查工作,对全县]**个营业网点逐一开展了检查。各营业网点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指定了专人负责如实填报检查附表,及时形成自查报告,并对检查报表数据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负责。同时,由各班子成员根据各自包片网点带队深入基层网点督促指导。在检查过程中,及时梳理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标本兼治提出整改意见和具体整改措施,确保风险点及时排除。本次存款业务检查主要是对以下内容进行重点排查:

1、制度建设:一是存取款业务制度。对于超过5万(含 5万)大额存取款现金进行预约登记制度,超过10万(含10万)大额支取现金业务上报联社计划信贷科审批,超过20万(含20万)大额支取现金业务上报联社计划信贷科及分管领导审批,并预留客户身份信息。对于办理开户必须提供本人及其代理人身份证件。各项存取业务均建立了完善的业务操作流程和内控制度,有效防范了存取冒名业务风险。二是“四项制度”。对重要岗位人员强制轮岗(休假)、干部交流、亲属回避、员工亲属经商办企业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员工异常行为的监测分析情况及对“九种人”监督情况进行检查,按照“四项制度”规定逐一进行排查,截止]**月末,我社共有员工]**人,]**人待岗,在岗人员]**人,根据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任职达五年的网点(含分社)的主任和科室负责人必须交流,在同一岗位任职达三年的会计和信贷员必须交流,对在同一网点工作满一年的柜员必须轮岗的原则,截止到报告日,共计对**人进行了干部交流,**人进行了轮岗,**人实施了强制休假,**名员工进行了亲属回避。

2、岗位设臵:我联社共有员工**人,**人待岗,在岗人员**人,其中正股级干部**人,副股级干部**人,委派会计**人,信贷员**人,柜员****人,科员**人。基层网点设有主任1人、委派会计1人、信贷员1-2人、柜员2-3人,岗位职责清晰,业务流程科学。根据不同业务能力和岗位要求,各基层网点柜员、信贷员岗位设定了一级权限2名,三级权限1名,主任和委派会计权限为四级,符合我县实际业务发展和风险防范要求,有效达到风险有效制约和控制。

3、存款考核与问责机制:联社制定了存款考核方案,按月对每个员工进行考核,并与绩效工资挂钩。在网点大厅内重要的醒目位臵挂有《***省农村信用社“二十条禁令”》和《七不准规定公示牌》等规章制度宣传牌,有效的做到了客户对网点工作人员的监督,防止工作人员违规等经营现象发生,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损坏农信社社会形象。

4、账户管理方面:按照“网点排查100%、账户排查100%、资金排查100%”的要求,对全县所有网点的单位结算账户开销户管理、支付结算管理、印鉴管理、对账管理、异常交易行为等方面开展全面合规检查。截至2012年8月底,在检查的**个网点中,有**个网点有对公存款账户。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账户资料不全、开户单位名称与开户许可证不符、印鉴卡与开户申请书上的印章不同。针对上述检查中发

现的问题,已责成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对于个人结算账户我网点严格实行实名制操作办理,并对有效身份证件实行联网核查,坚决杜绝假冒名等无效身份证件进行办理开户业务,防止虚假账户,损坏客户利益。

5、对账情况:针对银企对账问题,联社专门成立了对账中心,该中心人员不负责记账,按照与客户签订的协议,每月或每季发出对账单与客户对账,能做到对账、记账岗位分离,并能双人交叉对账。针对对公存款账户,我联社均免费为客户提供了短信签约服务,有效防范了资金风险的产生。

6、现金库房管理方面:各营业网点均设有库柜员一名,网点实行每月会计查库不得少于4次,网点负责人查库不得少于2次制度,其中月底网点负责人必查,月中抽查;每日主办会计要实行卡把两次,对柜员尾箱账实、账账要予以监督核对;按照各网点实际需求,对每个网点现金明确的限定额度,并监督及时上介,保障了网点正常运营和现金风险防范;对于柜员之间相互调剂现金,提出了各网点委派会计签字授权制度;库房坚持实行双人管库、同进同出、定期更换密码等制度。

7、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方面:建立了重要空白凭证领用登记簿,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使用(销号)登记簿,详细记录了每一张重要凭证的入库、出库、领取、销号、作废等记录,建立起百福卡等重要空白销号台帐,做到了重要空白凭证科学规范管理;并要求网点负责人每月不得少于2次

对库柜员保管的重要空白凭证进行检查,保证网点的重要凭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同时,在未使用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上,不得允许柜员等员工事先在重要空白凭证上先预留网点公章等章印,切实防止重要空白凭证流出网点,导致点经济利益风险发生。

8、印、证分管制度等方面:由领导带队到各营业网点突击检查,各营业网点均能将各类业务用章及个人名章保管妥善,没有长期不用且未上缴封存的业务用章;不存在使用和保管重要业务印章的人员同时保管相关业务单证的情况;印章名称与《金融许可证》名称相符;柜员、会计休假时办理了交接、登记手续。

9、大额款项支付管理方面:联社建立了5万以上(含)支取提起预约制度和台帐登记制度,对于大额存取,客户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才能予以办理,对于超过现金10万元或20万元以上转账需联社计划信贷科和分管领导审批。网点办理不同等额现金存取业务时,实行了不同权限级别操作制度,5万以下,实行一级柜员权限、5万-20万实行三级柜员权限、20万以上实行四级权限管理制度,有效制约和防范现金等操作风险的发生。

10、特殊业务处理方面:他人或单位查询、扣划或冻结存款账户时,均要求经办人员(两人以上)出示身份证、工作证及司法机关和其它有权部门出具的查询、扣划、冻结通知书,并复印了相关资料进行登记;对于挂失当事人和代理人均以通过公安部门身份核查系统的核查;操作人员严格按篇三:关于对中小金融机构存款业务自查情况报告.doc 广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关于对中小金融机构存款业务自查

情 况 报 告

根据省联社(倘信联办[2012]147 号)转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中

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存款业务自查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211号)的文件要求,我县联社财务部组织32个

网点会计先后历时20天,于2012年8月17日至9月6日对我县

辖内32个网点自年初以来至8月15日此阶段办理的存款业务等

内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次自查采取调阅尾箱、登记簿及凭证资

料,通过电子监控查看制度制度执行情况等方式,现就自查情况

报告如下:

一、自查慨况

我县联社是全县农村信用社独立唯一的法人机构,全辖有非

独立的核算网点32个。截止到2012年8月底,我县农村信用社

各项存款余额为273369万元,较年初增加29278万元,完成市 办下达的存款任务35000万元的84%;各项贷款余额为152806 万元,较年初净投放19183万元,控制在人民银行核定的信贷规

模内。本次自查内容包括以下12个方面:账户管理、对帐情况、现金库房管理、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印证分管制度、大额款项支

付管理、特殊业务处理、会计核算、存款利率执行情况、违规吸

收存款情况、操作风险防控、收费管理等。2008年以来,领导

高度重视案件防控工作,充分依靠员工的智慧和力量,集思广益,结合实际工作查找问题,重点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查缺补

漏、剔旧补新,使制度与实际工作相符;对内管内控、工作落实

和业务流程等层面存在屡查屡犯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梳理,分类

汇总,通过查找基础管理工作中深层次的问题和漏洞,剖析根源,制定方案及时整改。

二、存在的薄弱环节及问题

(一)账户管理情况

各类存款账户都严格执行了开销户制度;存款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程序都是合规有效的,存款开立都实现了实名制并进

行3801交易码核查,对所有有效证件都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对公的账户开户资料及证明文件都完整有效,对不动户都还莫有进行

久悬处理,余额为零的进行了销户,有效账户机构信用代码证发

放率100%,新农保批量开户资金都进行了严格管理。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对长期不动户未及时催促客户规劝客户清户; 2007年以前开立单位活期账户开户资料不齐。

(二)对帐情况

2012年6月结合我县农村信用社实际情况,制订了《广北

县农村信用社对账工作实施细则》(新信联字【2012】55号)。

落实对账工作职责,充分提高对账工作质量和对账频率。吸取教

训,认真剖析历年案件形成的原因及特征,进一步挖掘目前对账

工作存在的案件隐患,做到内外员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对账

工作严禁图形式、走过场,要切实自查整改信用社对账工作中存

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杜绝一切经济案件的发生,力求达到我县制定的对账工作目标:即

1、以公存款对账回单为准,公存款月对账率应达到90%以上;

2、以存放款和社内往来对账回单为准,月对账率应达到100%;

3、以会计主管(含授权主管)登记在“工作日志登记簿”--“其他工作情况栏”记录为准,账折见面每天至少核对2户活期储蓄,日对账率应达到95%以上;

4、以催收通知单函证为准,对6万(含6万)以上的表内科目贷款双人对账,年对账率应达到90%以上,表外已核销及置换贷款其借款人死亡但有继承人的贷款双人对账,年对账率应达到80%以上;

5、以股金函证单为准,股金年对账率应达到100%;

6、以“三碰库”尾箱清单对账为准,单个柜员现金三碰库日对账率应达到100%,主管汇总碰库日对账率应达到100%;

7、以“湖南省农村信用社现金库存、重要凭(单)证、物品检查登记簿”汇总登记为准。会计查库、主任查库对账月对账率应达到100%。

各类存款账户按规定执行对账制度;定期开展结算账户对账工作,关注重点账户、大额资金频繁交易账户及其他异常账户等的对账情况;对账人员和记账严格分开程序合理;但是对账单收回率只有61%,主要原因是村委会开立的账户对账单不及时交信用社网点。

(三)现金库房管理情况

现金、抵(质)押物品及有价单证账账、账表、账实、账簿相符,金库出入库合规,现金调拨交接手续合规;现金按照规定及时入库,抵(质)押物品及有价单证纳入表外科目核算。但是个别网点存在以下问题:

1、金库设施不齐全,防潮、防霉工

作不到位等;

2、库房卫生很差,库房内外蜘蛛网、灰尘很多、很厚、长期未进行彻底的清扫。

3、未严格按执行库存限额制度,有8个网点还有库存超额现象,未及时上调头寸。

(四)重要空白凭证管重理情况

各网点都是按照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管理和使用的,管理流程已经全面覆盖各个环节,建立了分类登记簿和分户账,重要空白凭证都账账,账证,账实相符,表内外核对无误,重要空白凭证都严格执行了入库.登记.领用.销号.作废等手续,会计主管按每周对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盘底查库。.(五)印、证分管制度执行情况

各网点业务专用章及个人名章能够妥善保管,人员变动基本上办理交接、登记手续的现象;印章名称印模登记合规。柜员制的网点印、证使用属于是同一个人保管,上级监管部门是否有更好的办法进行案件控制,还有待完善和加强

(六)大额款项支付管理情况

对大额存款支付执行分级授权和双签制度;按规定对大额款项收付进行有效证件、付款依据的审查、登记和报备,存款信息真实完整。存在的普遍的问题是各网点上报领导签字不及时或补签字 ;部分网点存在大额交易登记簿登记汇出不全,缺换人复核的现象。

(七)特殊业务处理情况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受理查询、冻结和扣划等业务按规定办理挂失、解挂业务,对挂失当事人通过公安部门身份证核查系统进行核查,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办理,没有存在违 规授权办理存款挂失的情况。存在的问题是,手工挂失登记簿登记欠完整,“受理处理记录一栏”大多只是登记“按规定受理挂失”字样,没有详细记载挂失内容;部分信用社有口头挂失未按时登记的情况。

(八)会计核算

存款业务账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没有存在乱用会计科目的情况;不存在账外吸储、账外运营的情况;严格执行了日均存款统计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合规。

(九)存款业务事后监督制度

我县联社已经于2012年4月成立了事后监督中心挂靠财务部,及时全面的对存取款业务执行事后监督检查,稽核部门也每季度对各网点进行业务检查审计,对发现问题做到整改问责。

(十)利率执行情况

我县32个网点存款利率都是按照人民银行现行利率执行,存款的结息、付息都是按照国家利率管理制度执行并由省联社在核心系统输入控制的,应付利息都是按季及时计提,存款利息都进行了准确无误的计付,不存在多付或少付利息现象。

(十一)违规吸收存款情况 1.全辖32个网点不存在擅自提高存款利率或变相提高存款利率的情况。全辖32个网点严格执行法定存款利率,不存在擅自提高存款利率,或以手续费、协储代办费、吸储奖、有奖储蓄、介绍费、包旅游、赠送实物(卡)等名目和方式变相提高存款利率等情况。2.全辖32个网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能够自觉遵守《商业篇四:存款自查报告

关于《吉林省农村信用社存款业务

自查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联社对现金存款重点业务环节风险自查要求,切实加强营业部重点业务风险管控,提高管控风险并促进结算工作合规有序的发展,营业部按照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具体自查情况如下:

一、自查业务环节情况

对现金库房排查中未发现违规现象,能够对库房钥匙做到平行交接、库字随用随动,不存在长期不用在库尾箱情况,无在途资金不及时入账现象,营业终了柜员尾箱实物换人复点,严格进行双人封包。自查中无经办员挪用、占压客户资金行为,办理来账挂账能够及时处理,能够做到业务处理及时正确。办理冲销业务时客户签字确认,并由内勤主任审批确认。柜员办理定期提前支取时能够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办理,无办理提前支取后再进行冲销处理情况,重要空白凭证能做到账实相符,管理人员能够定期对重要空白凭证进行检查,信用社主任能够按季度对业务印章按表外和实物核对。对账能够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并且能够达到100%对账,有效的降低了对公账户的风险点。能够按照省联社下发的《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来执行收 费。

通过自查营业部在日常工作中流程操作还是存在问题,不能把流程制度做细做好,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会计结算制度进行业务处理,加强操作规程和内控制度管理,把自查中的不足问题积极整改,做到整改结合,加强日终封包规章制度,有效规范操作流程,不流于形式,认真组织柜员学习相关制度要求,有效的提高工作水平。、江源区联社营业部

2012年8月31日篇五:关于开展存款业务自查自纠工作的总结

关于xx农信联社开展《三个公约》一个《承诺》 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为坚决贯彻执行中国银行业协会下发的《中国银行业存款业务自律公约》、《中国银行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自律公约》,及xx省银行协会下发的《xx省银行业协会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和xx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人共同签署的《xx市银行业关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健康发展的承诺书》精神,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经营理念,合规开展各项存款、个人住房贷款及银行卡等业务,切实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积极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杜绝金融信誉风险,近日我联社依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三个公约》一个《承诺》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此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职责,明确具体目标。我联社就自身的《三个公约》一个《承诺》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本身是一敏感而影响深远的主题,对我联社而言此项工作开展的成功与否将可能直接影响到未来的市场竞争力问题,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和大意,为此联社领导极其重视,专门成立了以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目标和部门责任人及由联社合规等部门组织全辖各分支机构对《三个公约》一个《承诺》中的情况和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同时明确此项工作意义和具体目标,加强社内员工开展存款及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的自律行为,坚决杜绝高息揽存和违反监管部门人个住房贷款政策。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环境。一方面加强对全县信用社员工开展《三个公约》一个《承诺》的宣传教育,增强服务意识、服务理念合规意识、合规理念,为提升服务质量及合法合规公平竞争打下坚实的基础。组织全体员工反复学习《中国银行业存款业务自律公约》、《中国银行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自律公约》、《xx省银行业协会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金融法律法规、业务操作规程和金融业务知识,通过采取专题学习、辅导讲座和岗位培训等方式方法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效果,以强化全员的思想认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员工的整体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标准,建立我联社健康的企业文化。另一方面加大对社会公众和客户的宣传教育力度,形成农村信用社和社会互动,争取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为营造和谐金融环境提供有力的社会保障。县联社组织相关部室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服务公约的,特别是经顾客举报属实的,要采取措施,或调离原岗位,或给予其它相应处罚。

三、审慎存款经营,严格遵循公约要求。现我联社将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作为其主要经营业务和盈利手段,因此为保证我国银行业依法合规经营,维护银行业合理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共同抵制行业内不正当竞争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银行业健康运行和发展。《中国银行业存款业务自律公约》第十二条规定“会员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存款业务,不得以下列形式吸收客户存款:„„”。但近期我社也从个别客户处了解到,确实存在某些银行为扩大市场占有率,缓解资金压力,存在以贴息、现金奖励、高息揽存、赠送物品 等方式变相吸收存款的违规行为。审视我联社的存款来源,主要途径有:

1、长期良好合作的老客户自愿存款;

2、客户经理吸收存款;

3、地域优势产生的就地居民存款。客户经理吸收存款的主要方式是下乡或者深入居民积极主动地宣传国家金融政策和省联社及我县联社的存贷款制度,同时全辖开展优质文明服务竞赛活动,柜台上不断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以标准化和微笑服务吸引客户自愿存款,即经自查未发现违反《中国银行业存款业务自律公约》的行为。

四、继续规范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严防信贷风险。我联社针对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已相应制定了《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个人住房(商业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在办法中明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抵押物管理,规范抵押登记及审批流程,落实了抵押物价值评估和抵押登记手续,以确保抵押权合法有效。在自查中未发现有客户经理违反《中国银行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自律公约》、《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个人住房(商业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监管要求,干预或者影响个人住房贷款市场秩序,损害其他银行合法权益的行为,在办理此类贷款业务过程中也未发现有突破或变相突破监管利率底线或价格底线招揽客户。

三、明确方向,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监督。现在,银行业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对行业自律行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谁能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的服务,谁便能赢得客户赢得市场,为此我联社今后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强业务经营行为监督:

1、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合理存款计划,减少无谓的经营障碍。

2、提高客户服务质量,加大市场宣传力度,以老客户带新客户为主要吸收存款途径,不断巩固和扩大客户资源。

3、完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管理办法,加大社内和客户双线监督力度,加大违规惩处力度,坚决杜绝违法违约放贷等违反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

第6篇:存款自查报告

关于《吉林省农村信用社存款业务

自查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联社对现金存款重点业务环节风险自查要求,切实加强营业部重点业务风险管控,提高管控风险并促进结算工作合规有序的发展,营业部按照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具体自查情况如下:

一、自查业务环节情况

对现金库房排查中未发现违规现象,能够对库房钥匙做到平行交接、库字随用随动,不存在长期不用在库尾箱情况,无在途资金不及时入账现象,营业终了柜员尾箱实物换人复点,严格进行双人封包。自查中无经办员挪用、占压客户资金行为,办理来账挂账能够及时处理,能够做到业务处理及时正确。办理冲销业务时客户签字确认,并由内勤主任审批确认。柜员办理定期提前支取时能够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办理,无办理提前支取后再进行冲销处理情况,重要空白凭证能做到账实相符,管理人员能够定期对重要空白凭证进行检查,信用社主任能够按季度对业务印章按表外和实物核对。对账能够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并且能够达到100%对账,有效的降低了对公账户的风险点。能够按照省联社下发的《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来执行收

费。

通过自查营业部在日常工作中流程操作还是存在问题,不能把流程制度做细做好,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会计结算制度进行业务处理,加强操作规程和内控制度管理,把自查中的不足问题积极整改,做到整改结合,加强日终封包规章制度,有效规范操作流程,不流于形式,认真组织柜员学习相关制度要求,有效的提高工作水平。

、江源区联社营业部

201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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