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岁儿童健康管理实施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0到6岁儿童健康管理”。
灵寿县卫生局关于印发《灵寿县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灵寿县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附:灵寿县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灵寿县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灵寿县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0-6岁儿童保健服务是妇幼保健工作的重要内容,对降低儿童死亡率,促进儿童生长发育和健康成长起着重要作用。2011年5月起0-6岁儿童基本保健服务开始启动,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免费向全县0-6岁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使体弱儿及时得到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全县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60%,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达到50%以上。具体目标:
1、新生儿访视率》60%
2、儿童健康管理率》60%
3、儿童系统管理率》50%
二、项目实施范围和内容
服务范围:2011年项目在全县15个乡镇全面实施 服务对象:全县内居住的所有0-6岁儿童。
三、服务内容
(一)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医务人员在新生儿家中进行,同时进行产后访视。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在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地区了解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等。观察家居环境,重点询问和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等。对新生儿测量体温,记录其出生时体重、身长,进行体格检查,同时建立《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手册》。根据新生儿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对家长进行母乳喂养、护理和常见疾病预防指导。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种卡介苗和第1剂乙肝疫苗,提醒家长尽快补种。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告知家长到具备筛查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补筛。对于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缺陷的新生儿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访视次数。
二)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2针,在乡镇卫生院进行随访。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测量和发育评估。
(三)婴幼儿健康管理: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均在乡镇卫生院进行,时间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共8次。有条件的地区,建议结合儿童预防接种时间增加随访次数。随访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这次之间的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为儿童进行体格检查、做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在儿童6-8、18、30个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在6、12、24、36月龄时使用听性行为观察法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束后接受疫苗接种。
(四)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散居儿童的健康管理服务应在乡镇卫生院,集体儿童由县妇幼保健院在托幼机构依照《托幼机构管理规范》进行。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膳食、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检测和视力筛查,进行合理膳食、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病的防治等健康指导。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束后接受疫苗接种。
四、服务要求
(一)开展0-6岁儿童健康服务的乡镇卫生院应当具备服务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从事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过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按照国家儿童保健有关规范要求,开展儿童系统健康管理工作。
(二)实现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区域的全覆盖,服务区域责任归属明确,辖区服务人群不留空白。
(三)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应通过妇幼卫生网络、预防接种系统以及日常医疗卫生服务等途径,掌握辖区中的0-6岁儿童数,掌握婴儿出生信息,访视建卡。要及时掌握本辖区的儿童出生情况,获取婴儿出生信息,在婴儿出院后7天内进行第一次家庭访视,建立《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手册》,填写《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同时要加强与托幼机构的联系,了解集体儿童情况,做好0-6岁儿童的健康管理服务。
(四)向社会公示可以免费享受的服务项目和内容,使更多的儿童家长愿意接受服务,提高健康管理率。
(五)将每次保健服务的信息及检查结果准确、完整地记录在《儿童健康管理记录表》中,并定期公示享受免费服务对象的姓名和次数,纳入健康档案管理。
五、项目组织与管理
1、县卫生局负责项目实施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制定实施方案与计划,经费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工作机构与县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管理办公室一体。
2、县妇幼保健院负责项目的实施,包括人员培训,技术指导.信息管理.绩效考核等,工作机构仍公共卫生科。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儿童保健服务纳入常规妇幼保健业务管理,由县妇幼保健院和乡镇卫生院提供儿童保健服务,儿童基本保健手册由妇幼保健院落实,提供儿童基本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必须拥有接受培训合格的专职儿童保健医师和相关设备,县卫生局将对服务资格进行考核,要做好儿童基本保健信息收集上报管理工作。村卫生室应配合乡镇卫生院做好项目的调查、摸底、宣传等工作。
4、实行儿童基本保健服务手册制度,儿童基本保健服务手册,由县卫生局监制,服务手册由县妇幼保健院统一发放至各乡镇。
5、家长携带儿童凭《儿童基本保健服务手册》到乡镇卫生院接受免费儿童保健服务,提供儿童基本保健服务的机构依据《河北省0-6岁儿童基本保健服务内容》提供服务。
六、项目执行时间 2011年
七、项目实施督导和考核
(一)县卫生局将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保健项目实施作为卫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二)督导考核主要内容:项目实施单位的计划制定、组织管理、人员培训、经费使用、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居民满意度等。
(三)主要评价指标
1、儿童保健覆盖率
2、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
3、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4、居民满意度
灵寿县2011年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
组 长:胡会堂(灵寿县卫生局应急办主任)副组长:李军辉(灵寿县卫生局防保科人员)成 员:马承英(灵寿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名单
付军利(灵寿县妇幼保健院书记)
刘艳风(灵寿县妇幼保健院保健部主任)梁建芳(灵寿县妇幼保健院儿科主任)苏 英(灵寿县妇幼保健院保健部)范会英(灵寿县妇幼保健院保健部)李 君(灵寿县妇幼保健院保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