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院组织人事处《公开选拔年轻副处级干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_人事处工作方案

实施方案 时间:2020-02-26 22:09:56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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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农科委[2007] 26号

关于印发院组织人事处《公开选拔年轻

副处级干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各党支部:

经院党委研究同意,现将院组织人事处《公开选拔年轻副处级干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发动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报名参加公开选拔。公开选拔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院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具体负责公开选拔工作方案的实施。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三日

抄报:院党政领导

公开选拔年轻副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处所领导班子结构,不断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年轻人才脱颖而出,努力提高领导干部整体素质,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我院《关于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建立选人用人公正机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经院党委研究决定,进行公开选拔年轻副处级领导干部。

一、选拔职位、职数及范围

副处级领导职数3个,面向全院公开选拔。

二、报名的条件和范围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政策水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具有开拓创新和进取精神,有较强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具备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报名者为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并在正科级岗位工作3年或中级职称5年或副高级职称,身体健康的在职干部。

三、公开竞聘程序

(一)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设立院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公开选拔工作。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院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室等单位同志组成。

(二)发布公告,组织报名:时间10天

各单位召开动员会,发动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报名,并填写《院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职位报名登记表》,参加公开选拔。报名地点设在院组织人事处,电话:87884660。报名时间 6月21日~6月30日止。

(三)资格审查与公示:时间5天

由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参加公开选拔的报名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四)统一考试:时间2天 统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占总分的30%(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由院成立理论学习试卷工作小组,负责试卷的命题和评卷。笔试采用开卷考试方式进行,由院组织人事处组织,院纪检监察室监考。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担任领导职务履行职责应具备的基本理论、法律法规和科技知识,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重大决定和部署,以及运用这些知识方法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参考资料目录由院组织人事处提供)。

2、面试采取演讲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由选拔演讲、评委质询、问题答辩三部分组成。

(1)选拔演讲。面试者自己设定职位(机关或研究所副处级领导岗位)进行演讲,演讲内容包括:本人简历、工作业绩、自我评价、对设定岗位将采取的具体措施和工作的设想。每人演讲掌握在20分钟以内。

(2)评委质询。评委针对面试者的演讲提出问题,面试者进行答辩。答辩时间掌握在15分钟以内。

(3)问题答辩。主要测评面试者对副处级领导职位应具备的相关知识和能力。由评委提供固定的问题,面试者进行回答。时间掌握在15分钟以内。

(4)评委打分。评委会院有关领导、面试者所在单位的处级领导、院组织人事处、院纪委和有关处室领导、有关专家、工青妇代表组成。根据面试者的演讲和答辩,当场打分,去掉二个最高分和二个最低分,当场统计分数,并公布统计结果。笔试与面试时间拟定7月,具体时间另定。

(5)民主测评。参加演讲答辩会和民主测评的人员为:院属有关处(室)和研究所(中心、室)的代表,每单位2人,其中1人为处级领导,1人为科技干部。(具体人员另行通知)。民主测评成绩占总分的20%。

(五)公布总分:时间3天

按考试成绩占30%、民主测评成绩占20%为基数,化为100分进行统计分数,并按序排列,予以公布。

(六)组织考察:

根据应试者考试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对成绩进入前六名的人选,由院组织人事处、院纪检监察室等单位组成考察组,进行德、能、勤、绩、廉的综合考察,提交院党委研究决定。组织考察占总分的50%。

(七)院党委研究决定:

院党委根据进入前六名人选的成绩、组织考察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讨论,并决定三名拟聘任人选。另三名未聘人员如确属考察优秀,列入当年院处级后备干部管理。

(八)任前公示、聘任:时间7天

选拔副处级领导职位实行一年试用期制,一年试用期满,由院组织人事处进行考核。胜任领导职位的予以正式聘任;不胜任的予以免职,免职后按原职务安排工作。

四、纪律要求

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政策性强,涉及面宽,干部群众十分关注。在公开选拔工作中,要选拔思想作风好,公道正派,组织纪律观念强,综合素质好的同志参加具体的组织实施和评委工作。对领导和参加公开选拔具体工作的同志,要做好保密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弄虚作假、泄露考题等违纪违规人员要按党纪政纪从严查处。参加选拔者还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发现请客送礼的一律取消选拔资格。举报电话:87869482。

附:《院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院组织人事处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二日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

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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