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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营造良好
依法行政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强行风建设,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发展改部门形象,促进我委行政执法职能到位, 营造良好依法行政工作环境,根据《中共哈尔滨市委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哈发[2007]6号)、《哈尔滨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哈尔滨市行政效能监察规定》、《哈尔滨市营造良好依法行政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营造良好依法行政环境为目的,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作风不良,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行政问题,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发展改革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促进依法行政,行风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法治环境。
二、实施范围
委内各处室及所属单位,重点投资处、经贸处、稽查办、社会处、农经处、工业处、财金处、能源处、交通处、高科技处、外资处、前期处、世行办、地区处、动员办、规划(政策法规)处及委所下属单位:粉煤灰管理办公室、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
三、工作目标
——通过学习和培训,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理念、水平和能力显著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运行、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和处理各种矛盾的能力不断增强。
——严格执行‚八项制度‛,杜绝推诿扯皮,勒拿卡要,门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发生。转变机关作风,创新服务理念,端正服务态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努力培养素质优良,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廉洁高效行政执法队伍,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
——做到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行政执法职责清晰,行政执法文书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合法,行政执法依据准确,行政执法决定适当,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规范,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工程项目招投标等制度实施,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件的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审核把关、集体讨论、听证、送达、归档装卷及行政公示、公开等各项规章制度,形成规范、科学、长效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四、工作任务
(一)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法律法规。一是深入学习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增强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律权威观念,培育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民主法制意识、爱国意识、保密意识、社会责任感意识及国家安全统一意识。二是学习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规范行为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依法行政方针政策、基本理论和省、市人大,省、市政府有关依法行政条例和规章,理解和运用依法行政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三是继续深入学习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投资管理、规划、计划、财政金融、产业结构调整、自主创新、节约能源、能源安全、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综合法律水平。
(二)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和干部职工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一是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按照省关于《黑龙江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黑龙江省持证执法和监督规定》和哈政法发[2006]3号文件的要求,组织委内干部领导特别是执法人员进行了2007年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以全面提高我委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水平,做好我委审批、核准、备案、复议、诉讼等工作。二是培训结果力争90%以上合格。三是积极参加国家和省、市举办的‚行政执法‛和‚‘五五’普法‛等内容的法律培训。通过培训使我委干部职工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质内容;行政处罚、行政服役法的相关内容的理解与适用;行政执法行为、执法主体及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审查与监督;行政执法责任与执法过错追究制;行政执法效能监察与公示制度的等问题的认识、掌握及运用。
(三)结合法制实践,大力推进本系统法制建设。一是根据《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等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抓紧梳理执法依据,及时清理、修改、废止不适应形势要求的行政执法依据。完善和执行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二是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围绕投资管理、规划编制、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能源发展、资源节约、项目建设管理以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方面开展立法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做好与国家发改委等部委有关法规的衔接。三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制度,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积极探索提高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程序和效率的新机制。利用行政复议的过程来化解矛盾。建立信访信息系统,并实现互联互通。四是加强法制制度建设 , 保障各项工作依法推进。紧密结合发展改革系统工作职能 , 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实施《哈尔滨市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稽查暂行办法》、《哈尔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暂行办法》、《哈尔滨市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条例》、《哈尔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批、核准、备案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律顾问、政务公开制度、信访制度,实现互联互通。
(四)强化行政行为的监督,明确执法职责。一是继续完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建立健全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违规举报制度,以监督工程招投标活动为重点对政府投融资重点建设项目加强管理。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备案审查、行政执法投诉、执法情况统计等各项监督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重点按照《哈尔滨市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办法》和《哈尔滨市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稽查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大对重大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监督,通过使用政府赋予的各种职能和手段,及时预防和纠正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按照‚查、帮、促‛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监督和协调服务的双重作用,加强对政府投融资项目的监管,确保政府投融资的使用安全和效益发挥,促进重大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五)开展宣传、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一是通过委门户网站、报刊、电台、电视等媒介,及时发布我委营造良好依法行政环境工作信息,建立社会监督举报机制。健全政务公开目录,并向社会公开,扩大重大项目公式范围。二是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活动,集中治理行政违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查处、纠正越权执法、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勒拿卡要及办事难等违法违纪行为。
(六)建立行政问责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一是根据《哈尔滨市行政机关领导问责暂行办法》,明确行政责任追究责任,对典型的违法行政案件予以公开纠正并及时召开行政责任追究经验交流会。二是制定《市发改委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和《哈尔滨市市发改委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五、工作实施和安排
开展营造良好依法行政环境工作从 2007年4月开始实施 , 到 2007年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4月30日)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营造良好依法行政环境工作方案》,确定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
建立组织机构。成立以党委书记、主任孙智力为组长的营造良好依法行政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法规处。法规处在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牵头营造良好依法行政环境实施工作,各行政执法处室和工作人员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负责责任制的具体实施。
做好宣传。充分利用电台、报刊、网站等专栏,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情况和典型事例报道,形成营造良好依法行政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阶段(5月8日一 9月30日)
实施方案。委所属处室及下属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 , 明确营造良好依法行政环境目标任务和考核要求 ,并组织考核。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 , 确保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
开展阶段性督促检查活动。营造良好依法行政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在方案实施中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处室或本单位的营造良好依法行政环境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检查,及时总结交流经验,鼓励先进,督促后进。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0 年6月—2010年11月)组织验收。营造良好依法行政环境领导小组将对全委营造良好依法行政环境系统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向营造良好依法行政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营造良好依法行政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将在此基础上进行全面总结 , 评选市发改委营造良好依法行政环境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 并进行表彰。
六、工作检查考评机制
(一)内部评议考核的要求
1、营造良好依法行政环境工作的评议考核要遵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公正对待、客观评价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考核的标准、过程、结果在内部公开。
2、考核的周期和考核的主体
营造良好依法行政环境工作法责任评议考核周期为2007年4月—10月,营造良好依法行政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为考核主体,每年对各处室营造良好依法行政环境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3、考核内容
评议考核的内容主要是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包括:
(1)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规定;(2)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权限;(3)行政依据是否合法;(4)行政程序是否规范;
(5)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适当;(6)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情况;(7)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情况;(8)行政执法的其他情况。
(二)考核程序
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先由各责任处室和责任单位进行自查自评。在此基础上,再由委员会营造良好依法行政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听、看、查、问、评相结合的方法,对各考评处室分组进行考核评议。具体步骤是:
1、查看有关行政执法文件、台帐和书面材料;
2、随机抽查行政许可卷宗;
3、由考核小组依据《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考评标准》进行集体评议打分。
(三)考核结果应用根据考核结果,委营造良好依法行政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每年考核评议优秀处室和执法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同时将考核评议的结果与我委争创满意处室和优秀公务员结合起来,与年度目标考核挂钩,确保行政责任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处室要把这项活动做为重点工作来抓,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根据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结合我委行政执法和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重点工作和整治内容,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及时部署启动工作。
(二)注重协调,密切配合。营造良好依法行政环境工作任务重,涉及范围广,各处室要立足本处室工作职责,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对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要以全委工作大局为重,以自身业务为基础负责实施,同时与其他处室做好配合,协同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严肃纪律,务求实效。此次活动要力戒形式主义,对各类违法行政和作风不良等行为,要从严处理。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四)总结经验,及时整改。要及时总结营造良好依法行政环境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在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整改,堵塞漏洞,强化管理措施,建立常效机制,为营造良好环境奠定基础。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