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出卖人未达到交付条件的责任确认函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结果交付及收到确认函”。
关于房屋出卖人未达到交付条件的责任确认函
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是栋单元室业主。我于年月日与贵
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付清了合同规定款项。根据
双方合同约定,贵公司应于年月日将房屋交付于我,我于年月 日收到贵公司寄送的交付使用通知书,通知我年月日进行交接。我于年月日前往贵公司指定现
场办理交付手续。
在交接过程中,我方要求你方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
《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以确认房屋
是否具备合同第七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交付条件。
但你方以为由拒绝出
示上述证明文件中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使我方无法确认房屋是否符合合同交付条件,房屋交付无法进行。故此,我方要求你方立即履行
房屋交付义务,确认符合合同规定以便进一步办理交付手续,否
则由于贵方单方面的原因造成房屋无法顺利交付,所产生的违约责任
应当由贵方承担。按照合同第九条之规定,自年月日起,至贵方按照合同完成房屋交付程序,其间每天将产生总房
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如果你方对本函件陈述事实有异议,请在3日内给予书面
答复。否则,视同你方认可上述事实。
特此函达!
业主:
年月日
文件接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