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讲堂 田滨_法律讲堂稿件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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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法律讲堂 班级:化工122 学号:201208010226 姓名:田滨

1、列举本学期所学通识教育讲座的5个专题的题目。

①:葫芦僧判葫芦案 ②:大块吃肉大口喝酒 ③:漫谈古代讼师 ④:商鞅变法 ⑤:话说午时三刻

2、叙述某个专题的具体内容,并谈谈个人的心得体会。(不少于1500字)

答:漫谈古代讼师:古代帮人打官司的讼师的故事,以及讼师,讼棍,和我们现在律师的区别,还有就是古代法律,对于这个是怎么规定的,讲到讼师现在很多电视节目里面,都有讼师的形象,有很多电视剧里面提到讼师,不过在我们传统戏曲里面,讼师的地位远远没有,我们现在电视剧拍得那么高,比如最有名的写讼师的,一个传统剧目就叫《宋士杰》,这是周信芳改编的一个京剧,它的来源是在明末清初流传的,民间戏曲川剧汉剧,当时都有一个剧目叫《四进士》,《四进士》这个故事,发生在明朝嘉靖年间,它是讲四个进士都是少年中了进士,考中了进士,四个人都要去当官,四个人意气风发,结为兄弟,以后过了好几年,四个进士都去当官去了,其中有一个叫田伦的,他的姐姐嫁到了杨家,然后他那个姐姐,又跟她的丈夫两个人合谋,害死了小叔子,把小叔子害死不算,还把她的弟媳妇给赶出门去,把这个弟媳妇卖给一个过路人,这个弟媳妇叫杨素贞,过路人叫杨春,把她卖给他做妻子,按照古代法律同姓是不能结婚的,杨春后来也就不跟她结婚,就跟杨素贞结为兄妹,然后就替她去告状,要告倒田伦他姐姐,那是一个杀人罪,他们准备去告状的那个官,是郑州的知府,就是“四进士”当中的顾读,他们准备到知府那里去告状,结果在半路上两个人走散了,杨素贞在树林里碰到一个算命先生,那个算命先生听她讲了,这个冤枉的故事以后,算命先生就替她写了一个状子,他说你可以去告状,就到郑州顾读那里去告状,顾老爷那里去告状,那个写状子的人是谁呢,就是“四进士”当中的,另外一个(人)毛朋,当时担任了八府巡按,是专门的一个检察官,他建议杨素贞去告状,他自己是微服私访,没有暴露他官员身份,然后杨素贞跟杨春,又先后来到郑州城外的宋家客店里,那个开客店的老板就叫宋士杰,这个人原来是衙门里的刑房书吏,也是一个办事员,后来被革退,因为得罪了官府以后被革退,他在开了这个客店以后,也经常替人出点打官司的主意,所以就是一个讼师,他看了杨素贞这个状子,就教杨素贞怎么去打官司,说来也巧,他们“四进士”当中那个田伦,杨素贞这个案子,因为(是)田伦姐姐发起的,田伦知道杨素贞,现在到顾读那里去告状,就写了一封信给顾读,请他要千万包涵,同样还给了三百两银子作为贿赂,送信的送银子的这个衙役,那天晚上也睡在宋士杰这个客店里,宋士杰半夜里听见他们这两个衙役,唧唧咕咕地讲什么顾老爷田老爷,顾老爷跟田老爷,是结拜兄弟之类的话,就有点怀疑,晚上等他们睡着了,就把他们行李打开,把那封信拿出来看了一边,他因为是刑房书吏,当然很熟,然后就把这封信抄录,做了一个抄件,原件封好做了一个抄件,三百两银子,上面的银号也都记录下来,到了第二天杨素贞去告状,果然被顾读(赶出去),顾读收到了信 收到了银子,就说杨素贞是没有道理,把她赶出去,后来杨春又来,这个宋士杰又替杨春写了状子,再告到八府巡按毛朋那里,毛朋又收了状子,就传这个宋士杰来作证,在大堂上,宋士杰就揭露了,顾读接受田伦贿赂这个事情,把那封信当场拿出来读了一边,还说了这三百两银子的事情,结果顾读就被罢官,杨素贞冤案也得到平反,照理说这个案子里面,从我们今天的眼光来看,宋士杰应该是大大有功对不对,但是毛朋判完这个案件以后,是判决宋士杰唆讼,教唆人词讼,教别人怎么打官司,所以判决充军,前面这个顾读,已经打了宋士杰四十大板,说他唆讼已经打了四十大板,现在毛朋判这个案子,尽管案子已经翻过来了,照样要判他流放 充军,好在杨素贞在公堂上一看,看看这个关老爷的脸有点儿熟,那就想起来了,这个关老爷,就是给她写状子的那个人,赶紧告诉宋士杰,她说这个人就是在树林里,替我写状子的那个人,宋士杰这张嘴也是非常能讲,马上就不服,他说我不是唆讼的人,在柳树林里写状子的那个人,才是第一个讼师,才是第一个唆讼之人,再说就要穿帮了,就要把毛朋那个事情讲出来,毛朋就大笑,就把宋士杰给放了,这个故事主角实际上是宋士杰,四个进士只是这个故事的背景,四个人物的背景,所以后来周信芳改编的时候,就把它改编成叫《宋士杰》,后来还拍了电影,是很有名的一个戏,在这个戏里面,从我们现在人眼光来看,就有点奇怪,宋士杰帮人打官司,而且是帮好人打官司,而且确实帮官府破了这个冤案,这宋士杰怎么会反而要受到处罚呢,反而要挨板子,我们现在说这个是见义勇为,还应该表彰,从我们现在律师的角度来看,杨素贞还得给他一笔律师代理费,所以这个就必须要知道一点,中国古代法律对于讼师的态度,世上若无此等人 官府衙门不用设,这就是讼师在古人心目中的形象,讼师是否也有苦衷,在中国古代法律上面,讼师这个行业是不存在的,不允许有讼师,因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指导,就是官方哲学叫儒学,儒学的开山祖师爷孔夫子,他对诉讼,老百姓去打官司这件事情,非常不满意,他说起来也做过三年,在鲁国也做过三年最高法官,但是人家问他,你当法官的体会是什么,他从来不说的,打官司 裁断案件这个事情,我实际上跟别人做得也差不多,如果让我实现我的意志的话,我来做,那就是要让这个社会上,没有诉讼发生,这个说法也没人考证,但是以后历代的儒家学者 官员,因为后来考科举,当官的都是学儒家的理论,所以他们都把诉讼这件事,看成是坏事,他们到了一个地方,首先一件事情就是要息讼,就把老百姓打官司的要求,给他平息下去,息讼的办法除了政治宣传,除了道德教化,除了正面的诱导以外,很大程度上就要在制度上设定,不让老百姓轻易打官司,不让老百姓轻易打官司里面,更重要的一条,就是要让老百姓不懂诉讼之事,讼师是躲在幕后的,他不出场 不出庭,给那个当事人写状子,那个状子一看就知道是讼师写的,当然他写得很有水平,很有法律常识的,那这个官员就知道,这个是讼师写的状子,只要你没有添加情节,没有以是为非 以非为是,这个他还是认可的,但是如果你去代理的话,这个就不可以,你如果这样来的话,那就是讼棍,法官就有权力先把你打一顿,所以为什么叫讼棍就是这个道理,就是他们的屁股 腿,硬得像棍子一样不怕打,啪啪打了以后,他们每次来每次都要(被)打,只要被官员发现,你今天代的是张三,明天代的李四,抓来就要打,讼师是教人家怎么诉讼的,那官员也是反对的,说起来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讼师下场就很惨,传说在郑国春秋的时候,有一个专门替人打官司的,叫邓隙,这个是我们讼师行业的祖师爷,他就是教人怎么诉讼,老百姓有什么要打官司的就请他,大的案子他收人一件衣服,小的案子他收人一条裤子,拿人家衣服以后,拿了人家财物以后,他就教人怎么打官司,以是为非 以非为是,反正他教的办法,都是官府没有办法对付的,后来惹恼了郑国的执政当局,就把他给砍了,有的人说是资产杀的,有的人说是资产的一个接任者杀的,反正这个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讼师是蛮倒霉的,以后历史上的讼师,也都是受到法律处罚的,法律只是规定,你可以替人写那个状子,但是你在写状子的时候,你不能够教当事人,你教当事人怎么打官司,或者在这个情节上面夸大其词的,那个就是教唆词讼,那就是个专门的罪名,那就是要杖八十 就要打,最高可以判三年徒刑,尤其注意的是,不能够撰写教人怎么诉讼的书,教人怎么打官司的书,那个书是禁书,写这个书的人,一(被)发现就是判三年徒刑,在好多朝代都是充军,要判充军流放,所以中国古代的老百姓,得到法律帮助的可能性真是很少,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在文学作品当中,讼师的形象都是很差的,像《四进士》当中,宋士杰这种讼师,他尽管打赢了官司,但是因为他是在杨素贞这个案子,原来要求平反冤狱的同时,他提出顾读受贿这个事情,这个告得事情跟你没有关系的,这个就叫教唆词讼,正是因为讼师,在我们这个传统文化里面,是被主流文化蔑视的,认为这种提倡诉讼是不对的,所以在小说里面,讼师的形象都是非常非常差的,杀奸不成 屠夫走投无路求讼师,讼师出恶招,明天早晨谁到你们家来买肉的,你把他拖进去一刀砍了,把尸体放在你老婆身边不就完了吗,儿子打父亲 儿子为脱死罪求讼师,讼师出奇招,喀察一口把那个儿子耳朵给咬下来了,然后说好 现在你到衙门去吧,在清朝人俞蛟写过,一个叫《梦厂杂著》的笔记小说,这个里面记录了很多讼师的故事,有些故事都是把讼师写得很惨,这里面讲到新昌县,有一个陈讼师很有名,一直是写状子,在当地是最有名的讼师,说到新昌县有这么一件事,有个屠夫发现自己妻子跟别人通奸,他那天晚上一怒之下就冲到房间里,就是要杀奸,结果一刀砍下去,那个奸夫跳起来逃走了,把自己妻子杀死在床,那个奸夫逃走了,我们上次讲过的,古代杀奸要杀双,两个人必须在一起,因为法律规定的允许杀奸是在,奸夫奸妇于奸所登时杀死,要在那个行奸的地方当场杀死,那必须两个人在一起,当场两个人在一起,现在一个人不在,那个屠夫吓坏了,赶紧去找这个陈讼师,陈讼师说你也蛮有钱啊,他说我这个是救你一命,你要给我多少多少银子,那个屠夫当晚凑了很多银子,送到他家里,然后那个讼师轻飘飘地跟他讲,那不是很简单嘛,明天早晨谁到你们家来买肉,你把他拖进去一刀砍了,把这个尸体放在你老婆身边,不就完了嘛,然后这个屠夫千分万谢地去了,第二天一大早就等在门口,第一个上门的顾客,把他拖进来一刀砍了,翻过来一看,被他杀的那个无辜者是谁呢,是陈讼师的儿子,这是一个报应的故事,它就是说这个讼师,设这样的毒计,所以结果就是现世报,马上得到报应,这部小说里面另外提到一个讼师,是吴江县的叫郦允恭 郦讼师,说这个讼师也是专门挑唆词讼,(这种事情)做得多的,他们当地有这么一回事,有一个老子打儿子,老爸讨厌那个儿子,打那个儿子,结果这个儿子居然敢跟老爸对打,一拳打过去,把老爸两个牙齿给打落了,牙齿打落了,这个老爸就到衙门里去告这个儿子,那不得了 你把老爸打成伤的话,从法律严格意义上你殴父见伤,那就是(忤)逆罪,那是死刑啊,所以那个儿子吓坏了,儿子吓坏了,赶紧去找这个讼师,找这个郦讼师,郦讼师说你这个罪大了,他说你不得了了 你是死罪啊,那个儿子也吓坏了,那个儿子已经跟爸爸分家过了,家里也有钱 自己有钱,郦讼师说这样吧,你把家产都给我 都算给我,写一个纸给我,你这个家产值多少都给我,那个人也没办法,“哗哗”赶紧写一个给他,给了他以后,他说好你过来,我贴着你的耳朵,这个不能讲给别人听的,我要轻轻地告诉你,等到那个儿子凑过来,喀嚓 一口 他根本没说话,喀嚓 一口,把那个儿子耳朵给咬下来了,然后说好现在你到衙门去吧,他(儿子)说我这耳朵疼得要命,我这耳朵被你咬(掉了),我怎么去打官司,你就如此如此一说,那个儿子就不怕了,把这个耳朵简单包一下回家去了,到衙门去跟他老爸对峙,他老爸跟县官讲,他说这个不孝儿子,昨天打我 把我门牙打掉了,这个儿子只是在下面哭 假哭,这个县官说好小子,你敢把你老爸打成这样子,为什么要打你爸,他说不是不是大人,我不敢揭露父丑,这个事情不好说,他说你这耳朵怎么回事,他说昨天老爸教训我的时候,用牙咬我耳朵,把我耳朵咬下来你看到没有,所以我疼了以后,我被他咬了疼了,所以头一拧,这个头撞在他的门牙上,把他门牙撞掉了,这个县官一听 一拍桌子,你这个老爸也太不像话了,你教训儿子是可以的,你怎么像虎狼一样,虎毒还不食子呢,你怎么可以咬你儿子呢,他说以后不能这样做了,不能这样教训儿子你知道吗,把这老爸赶回去了,这个郦讼师诉讼的本事确实是大,这样的案子也能(翻)过来,但是他的报应呢,《梦厂杂著》里面写他的报应也很大,他赚了这么多钱都是白赚,他老婆跟别人私通,把他的钱都送给了奸夫,最后卷了他们家所有的家产,背夫潜逃 人都不见了,郦(讼)师结果是穷困潦倒而死,这个是古代小说里面讼师的形象,大部分都是这样的恶讼师形象,好一点的有没有,偶尔也有一两个,清(朝)人(曾六如的),笔记小说里面提到一个湖州,也是浙江的一个讼师,这个讼师形象就比较好,叫疙瘩老娘是个女讼师,女的当讼师古代很少的,她居然是个女讼师,因为她办事很行,我们叫很辣手,所以大家就叫她疙瘩老娘,有一年她办一个案子,有一个妇女,年纪很轻 19岁,结婚了以后,18岁嫁到男家只结婚了一年,老公(得)伤寒就死掉了,这家人家非常有钱,这个女的自己也蛮有钱,嫁妆也很多,她就想改嫁,她不想在这儿守寡守下去,但是你要改嫁的话,按照当时法律规定,公公必须要同意的,也就是男家必须要同意,男家不同意,你这个改嫁就比较麻烦,如果男家都不同意的话,你要改嫁的话,你的嫁妆都不能带走,你这个嫁妆要留在男家,不要说把丈夫的财产带走,你要空身改嫁可以的,你带过去的嫁妆都要留在男家,这个女的又不愿意丧失财产 不肯,所以她希望能够自由改嫁,现在公公不许自由改嫁怎么办呢,就要官府来判,那她怎么写状子,她不知道怎么告状,去找疙瘩老娘,疙瘩老娘一听说她有钱,要了她一千六百两银子,一千六百两银子,然后写那个状子,前面为某某事,下面恳请青天大老爷,公判云云,写在那里,当中主要的,我们法律上叫主文,就是关于诉讼理由的主要文字,只有十六字,一个字一百两,这十六个字是这样(写的),这句话什么意思,这十六个字什么意思,这句话就是,她如果在这个家庭守寡的话,上面有一个,精力还很旺盛的孤身男人,下面又有一个,刚刚成年的小兄弟,她处在这两个男人家里,而在中国古代法律上严格规定,如果公公与媳妇通奸的话,我们一般民间叫趴秽的,碰到这种情况,双方都是死罪,都要杀头的,而这个叔叔,就是她去世丈夫的弟弟,如果跟她结婚的话,双方也都是死罪,中国古代这个法律很奇怪的,就是弟不能娶兄嫂,兄去世 哥哥去世了,这个嫂子 寡妇,弟弟不能够娶这个寡妇的,如果是哥哥没有结婚,弟弟去世了,这个弟弟的媳妇,哥哥也不能跟她结婚,所以她如果处在,这样两个男子的家庭里面,就有可能发生命案,万一我能够守住,他们守不住怎么办,所以她给官员提出这样一个难题,所以这个县官看到这个状子以后,立马就判 允许改嫁,而且带着嫁妆马上改嫁,怕出人命案子,这是一个不安定因素,这个家庭里面,有不安定因素在里面,疙瘩老娘写的状子,十六个字 一个字一百两银子,但是确实达到效果,这个案子给她了了,总地来说,中国古代的文化不主张诉讼,官方哲学希望老百姓,不要通过法律形式,来解决自己的权益争端,它希望老百姓能够自己解决,不要来烦扰官司,因为政府的主要功能,中国古代这个政府的主要功能,是维持政府本身的统治,维持朝廷的统治,政府不是为老百姓做主,理论上有些官员在那里讲,这个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那是我们今天的观点,古代没有的,我是替天子,我不是替老百姓作主,我是替天子 替皇帝,放牧 牧民,管理你这些老百姓,老百姓像羊群一样是我放牧的对象,我放牧的对象,我对他们的要求就是他们要听话,而且他们不要互相打来打去,他们打来打去最好也不要跟我有关,这样一来,讼师就成为政府的一个直接目标了,讼师老是在教民间(老百姓),怎么打官司 怎么打官司,所以政府为了息讼,它首先就要治讼师,但是老百姓总是要打官司的,打官司总是缺乏法律常识,总是要依靠讼师,所以讼师就处在这样一个,尴尬的境地,只有那些胆子最大的人,非主流的读书人,没有进入主流渠道的这些读书人,而且还必须是,带有泼痞性质的这种,就不怕打的那些读书人,才敢于去做讼师,这种文化,(因此)中国后来,接受律师这个概念是比较困难,所以我们现在社会上有很多人,对律师这个概念,也是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总觉得这个律师都是为钱服务的,都是谁出钱他就替谁说话,这种观念都是我们这个传统文化的影响,我们传统对于讼师的这种蔑视的态度,漠视的态度,已经法律上打压的这种态度的一种反映。

个人心得体会:我从本节课中了解到了古代法律对于劳动人民的压迫,以及讼师卑微的地位,在古代官僚对于普通老百姓的剥削。与此同时也可以看出生活在当今社会的我们是公平与公正的,以及现代律师的地位的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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