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体育彩票通讯员管理办法()修订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通讯员管理办法通知”。
安徽体彩宣传员管理办法(试行)
(2016年6月修订)
为加强我省体育彩票宣传工作,促进全省体育彩票相关信息的交流与沟通,制定本制度。
一、录用条件
各市分中心必须推荐1-2名同志为安徽体彩宣传员。宣传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体育彩票事业,有较高的思想觉悟。2.熟悉体育彩票业务,熟悉体彩基层工作,熟悉彩票相关政策,了解行业发展动态,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3.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摄影能力。
4.具有一定的新闻敏感性,善于捕捉宣传热点信息。
二、岗位职责
1.积极为当地媒体和省中心写稿和组稿,提供体彩相关新闻线索,按规定完成稿件任务。
2.积极主动了解、掌握、反映分中心的工作动态;及时收集、整理、报道本单位、本地区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先进的管理、销售工作经验、个人典型;经常深入销售网点和市场,及时反馈销售市场动态和彩民的意见建议等有关情况。
3.协助分中心主任编制年度宣传经费预算,制订营销宣传工作计划;策划重大营销宣传活动;参与中心大额宣传经费使用建议及研究等。
4.加强与当地市、县体育行政部门的联络与沟通,掌握本市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等情况,利用体育自身资源宣传体育彩票品牌、体彩玩法、公益活动等。
5.负责与当地新闻媒体的日常联络工作;做好分中心与省中心在体育彩票信息方面的交流工作。
6.负责分中心日常舆情监测工作,定期向分中心领导、省中心宣传部反馈监测情况;遇有舆情事件,第一时间向分中心及省中心汇报并按要求处置。
三、任务与要求
1.宣传员每月须向省中心宣传部报送稿件不少于2篇,全年报送稿件数不得少于25篇;稿件可为自写稿(不少于10篇/年),也可为当地分中心工作人员、网点销售人员或彩民供稿。
2.稿件内容:①中奖宣传类。来稿要兼顾竞彩、超级大乐透、高频玩法等各类玩法;②公益活动类。与体彩相关的公益活动,体彩网点的诚信、感人事迹,公益金使用情况等;③工作研究类。对市场营销、管理、宣传等各项工作进行研究、讨论、评析等;④经验交流类。对先进的营销经验、突出的销售成绩,创新的管理模式、办法等进行总结,对营销管理工作的问题、困难进行分析、反思等。⑤网点推广类。对优秀网点、有特色的网点进行宣传推广,对体彩网点新的营销推广模式、好的做好进行宣传;收集网点对销售工作的意见、建议等。⑥征文及其他类。按要求上报的征文类稿件;其他类型与体彩相关的稿件等。
3.稿件的要求。①各分中心每年报送的稿件,必须有中奖、公益类的内容;②分中心所属网点中出500万元以上大奖的,通讯员应于第一时间将网点的地址、电话、联系人、采访网点销售人员的第一手信息等迅速提交省中心宣传部;③对于未中奖、中小奖的故事,可以突出其趣味性、引导性强的亮点,以花絮等形式进行撰写;④各分中心每年对先进网点的宣传稿件不得少于4篇。⑤分中心开展的各类自主营销活动、公益活动,必须有稿件上报省中心宣传部。⑥中奖及活动消息类稿件要求400-800字/篇;其他类稿件600-1200字/篇。
4.重点稿件应及时报告宣传部,以便提前预约媒体。确保稿件刊发的时效性。
四、发稿程序
1.各分中心向所在地市级以下媒体供稿,由宣传员审核后按分中心要求发稿。
2.各分中心向省级合作媒体、《安徽体彩》、“安徽体彩网”等投稿由宣传员审稿、编号后发往省中心宣传部,所发稿件经省中心宣传部审核后,统一向各类媒体推荐。
3.分中心在省级媒体所发稿件,由省中心统一进行登记、统计;分中心在国家级媒体所发稿件,须由发稿人统计(填写刊发媒体、时间、版位、标题、作者等)后,报送至省中心宣传,以便于进行考评与奖励。
4.宣传员自行在国家级、省级非体育类、体彩类、省中心合作媒体发表的稿件,由各分中心统计后按要求报送到省中心宣传部。
五、培训
宣传员是体育彩票对外宣传的喉舌,在全省体育彩票宣传和信息工作中起着桥梁与纽带的作用。因此,各分中心都要高度重视通讯员的培养工作,有目的、有重点地培养骨干力量,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省中心每年将举办1-2次通讯员培训班,聘请一些资深编辑和记者讲课及新闻稿件评析,帮助宣传员提高新闻写作、摄影、摄像及活动策划、营销能力。
六、考评与激励
1.省中心将建立宣传员档案,对宣传员基本情况和平时撰稿、组稿等情况进行记录。
2.经宣传部审核并在《国家彩票》、《中国体彩》杂志、《中国体育报》、《中国体彩报》、《新安晚报》、《市场星报》、《安徽体彩》、“中安在线”、“万家热线”、“合肥在线”等媒体上发表的稿件,即视为录用,除媒体支付的稿酬外,省中心另外给予适当稿酬奖励。各分中心宣传员或其他工作人员直接在国家级、省级党报上发表的体育彩票新闻作品,每半年由通讯员统计后上报宣传部,经核实后,可获相应的奖励。
奖励性稿酬每半年发放一次。具体奖励标准按《安徽省体彩中心宣传稿费发放办法》执行。
3.省中心按年度开展优秀宣传稿件评比,每年评选出优秀宣传稿件一等奖5篇,每篇奖励500元;二等奖10篇,每篇奖励400元;三等奖15篇,每篇奖励300元。
4.省中心每年开展宣传员评优活动一次,由《中国体彩报》颁发优秀通讯员奖状,省中心颁发奖金。年度评选优秀宣传员一等奖2名,颁发奖状,奖金为1000元;二等奖3名,颁发奖状,奖金为600元;优秀奖5名,颁发奖状,奖金为400元。
5.各分中心通讯员的投稿数量和质量将作为分中心年度宣传工作考核内容之一,达不到投稿数量要求的分中心,省中心将在相应考评分中扣分;排名前3位的分中心,省中心将在相应考评分中加分(具体扣、加分办法另行通知);省中心每月将对各分中心投稿情况进行通报一次。
6.对于在年度考评工作中排名后三位的宣传员,省中心将给予通报批评;对于连续两年在考评工作中排名后三位的宣传员,省中心将要求分中心予以调离(延迟两年工资晋升)。
7.分中心宣传员调整后,分中心应于当月报省中心宣传部备案。
七、本办法自2016年8月1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