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学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国家助学金实施方案”。
江苏中学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方案
为了确保我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顺利实施,规范和加强我校国家助学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可持续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0】356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并制定本方案。
领导小组:
组长:张峰
副组长:陈华柳炳桃
下设办公室:政教处
办公室成员:李芸颜中元秦学斌田超潘玲沈强孙晓红汪永宪各班班主任。
学生申请条件:
1.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7.学生需提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孤儿、残疾和烈士子女相关证明,农村和城镇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所在村或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以及能证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其他有关材料等。
8.受助学生需办理工商银行储蓄卡(必须以学生本人姓名办理)。
受理程序:学生申请——班主任审查——年级主任审查——学校领导小组认真评审,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发放办法:学校专职人员负责,家长、学生、班主任三方到位后,将助学金打入学生助学金卡中。
注:
1.补习生不享受助学金。
2.由班主任与班级评审小组(若干学生代表)评定助学金名单。
3.凡是受助的学生必须有由本人姓名(与身份证一致)的工行卡。
4.没有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及未达到规定天数的学生一票否决。
5.新疆以外户籍的学生不享受本次助学金。
6.填错《2013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扣除相应的班级考核分。
霍城县江苏中学
201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