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目审批(河南)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河南广播电视台通讯录”。
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目审批办理机构: 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传媒
机构与电视剧管理处
联系人: 薛小强受理地址: 郑州市纬一路2号广播大厦联系电话: 0371-65888803
办理程序: 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广播电视台开设群众参与的直播节目,须经本台
台长签署同意意见后,报省广电局审批,并报国家广电总局备案;
地(市)、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台开办群众参
与的直播节目,须经本台台长签署同意意见后,报地(市)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按有
关规定审批,报省广电局备案。
20个工作日
(一)具备“延时装置”、“储存电话”等技术保障设施;
(二)具有较高政策水平、熟练掌握有关操作技能的相对固定的编播人员;
(三)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导播、主持人、技术人员经过培训并测试合格;
(四)电话编辑、节目监制等编播人员具有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五)有完善的节目操作程序和管理规定;
(六)有处理不测情况的应对预案,各岗位责任人及其职责确定,形成完整有
效的突发事件紧急处理机制。
申请填写《广播电视直播节目审批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节目或栏目的名称、使用频率(频道)、时段及300字左右的内容介绍;
2、节目或栏目的负责人、编辑、导演、导播及主持人的姓名、职务、技术职
称;
3、“延时装置”、“储存电话”等保证播出安全的技术保障设施的型号和数量。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受理条件: 材料明细: 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