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电话报告管理工作规范_传染病及突发事件报告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9 01:07:39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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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电话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传染病及突发事件报告”。

重点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电话报告管理工作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管理,及时准确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快速有效地处理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发生状况,特制定本方案:

1.甲肝/戊肝: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甲肝/戊肝病例。

2.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

3.麻疹:10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2例及以上麻疹病例。

4.风疹:14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风疹病例。

5.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流脑病例,或者有2例及以上死亡。

6.流感:1周内,在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0例及以上流感病例,或5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或发生1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

7.流行性腮腺炎: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流行性腮腺炎病例。

8.感染性腹泻: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20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或死亡1例及以上。

9.猩红热: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猩红热病例。

10. 水痘: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水痘病例。

11. 新发或再发传染病:发现本区从未发生过的传染病或发生本区近5年来从未报告的或者国家宣布已经消失的传染病。

12. 不明原因肺炎:发生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获得上述相关疫情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在2小时内电话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统计科,同时上报院领导、卫生局防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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