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纪委成立乡镇案件检查协作区主要做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乡镇纪委案件审查方案”。
通许县纪委成立乡镇案件检查协作区
主要做法
中共通许县纪委、监察局
(2011年4月)
通许县从2006年开始,先后试行了以室带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以提高乡镇纪委办案能力,2009年3月,中纪委副书记干以胜同志到河南调研县、乡基层办案工作后,我县根据干以胜同志讲话和省委书记徐光春、省纪委书记叶青纯等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整合纪检监察工作资源,加大办案工作力度,通许县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在全县组建4个乡镇案件检查协作区,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主要做法是:
一、探索设置模式,核定人员编制
(一)探索乡镇案件检查协作区设置模式
按照立足实际、推进工作、整合资源的原则,根据通许县实际,科学、合理地划分乡镇案件检查协作区。将全县12个乡镇划分成4个案件检查协作区,每个协作区管辖3个乡镇,协作区工作人员集中在一个乡镇办公,办公地点分别设在冯庄乡、城关镇、厉庄乡、四所楼镇。各协作区案件检查工作,由县纪委案管室负责协调,干部管理和后勤保障由县纪委办公室负责。
(二)核定乡镇案件检查协作区人员配置
每个协作区配工作人员5名,其中:主任、副主任各1名,由县纪委常委兼任主任,县纪委副科级检查员或科室副主任任副主任、辖区乡镇纪委各调1名同志为协作区工作人员,所抽调人员脱离原工作岗位,集中在一个乡镇办公。各乡镇纪委抽调人员的工资、福利由原乡镇负责,年度考核奖惩、提拔任用由县纪委商县委组织部负责。
(三)对案件检查协作区干部实行统一管理
乡镇案件检查协作区干部的教育培训由县纪委、监察局培训计划统一安排。案件检查协作区主任每半年向县纪委、监察局进行一次述职述廉。未经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同意,不得借用、抽调、调整工作人员。乡镇案件检查协作区建立党支部,隶属于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党总支管理。
二、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监督权限
(一)明确案件检查协作区工作职责
乡镇案件检查协作区主要负责所辖乡镇的案件查办工作。具体为: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本协作区内各乡镇的案件检查工作;负责本协作区内各乡镇科级以下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本协作区内各乡镇纪委案件的综合、分析和总结汇报等工作;参与县纪委、监察局组织的大案要案查处工作;代表县纪委、监察局督办所协作乡镇的纪检监察工作;完成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强化案件检查协作区工作权限
1、监督检查权。督促检查辖管单位党政组织及领导干部落3-
协作区考评办法》等8项制度,强化对乡镇案件检查协作区成员的监督制约,促进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明确案件检查协作区工作纪律
要求乡镇案件检查协作区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和办案中要做到:严格遵守《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条例法规,依法依纪履行职责;严禁向被检查单位及有关人员透露监督检查情况,泄露机密,或与被检查人员串通,欺骗组织,干扰监督检查;严禁接受被监督、检查人员及其亲友或有关人员的宴请;严格遵守回避制度。检查人员与被检查人员有亲友及其它利害关系的,检查人员要自觉申请回避,避免造成人情案。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报;不准参与与纪检监察干部身份不相符的活动,严格遵守市委、市政府“六条规定”,严禁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学习无关的事情和娱乐活动,特别是党纪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
四、通过组建,取得工作成效
1、有效整合了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充分调动了所辖乡镇内所有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发挥组织、指挥和监督作用,解决了各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力量分散、人浮于事、职能履行不到位,特别是对主要领导干部缺乏监督等问题。
2、扩大了工作覆盖面。乡镇案件检查协作区的组建,加强了基层办案力量,及时解决了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化解了纪检监察工作中“上热下冷”的现状,实现了监-4-
督工作的重心下移、关口前移。
3、加大了纪检监察工作力度。案件检查协作区的建立,推进了案件查办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大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自2009年5月份组建以来,案件检查协作区共接受群众举报100件(次),初核案件93件,立案90件。全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了进一步落实,基层民主管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集体访和越级上访实现了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