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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乱设摊”顽症需要综合治理
城市管理中的“乱设摊”问题,虽经多年整治,仍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是广大市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市容环境治理中的难点。本文从“乱设摊”的现状和原因分析入手,提出综合治理的对策意见。
一、现状分析
(一)客观因素
一是城市化进程加快,地域扩大,人口增长,软件管理跟不上。快速增加的城市面积,给城市管理带来了困难。一方面城市的软件管理跟不上城市建设的发展需要,另一方面城区人口增长速度快而商业网点却没有与之相匹配。以浦东新区为例,经过15年的开发开放,城市化地区已从1993年40平方公里,扩展至现在的120平方公里。据今年6月份统计:现在浦东的户籍人口是180万,流动人口100万(还不包括未申报的外来流动人口)。人口增长比1993年增长一倍多。一方面大量居民到浦东居住,而浦东的软件管理却没有与之相匹配,建设与管理相对矛盾突出。
二是城区改造步子大,商业网点相继动迁或拆除,消费市场跟不上。据统计,原沿江老城区共有菜场34家,经过旧区改造和土地批租动拆迁,拆除了24家,还有10家改为超市和其他经营场所。由于新的商业网点建设并没有随着城区建设而完成商业布点,或布局不合理,居民住进新居后生活必备商品无处购买。而“乱设摊”和夜排档一方面经营成本很低,另一方面也迎合了一部分消费低下者的需要成为一个新的消费市场。
三是外来流动人员的聚集和增加,为“乱设摊”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目前,浦东的外来流动人口有100多万,这些人要生活、要工作、要吃饭,大多是文化水平低、没有技术的人。占马路设摊便是他们的首选目标。据现场了解:一个外来人员早市光卖一元一碗的豆浆,一个月的收入就可累计收益4500元。据此,他们还会动员更多的家乡人到浦东来赚钱。外来人员的聚集,自然摊头也会更多,市容环境也就更糟。
(二)主观因素
当前,造成“乱设摊”管理未有实质性效果有众多因素,但主要原因有三个。
第一是城市管理的“条和块”在责任和管理上仍有扯皮现象。治理“乱设摊”是一项综合治理工程,它涉及到政府和社会的方方面面,政府职能部门是“条”的管理,社会及各街镇则是块的管理。特别是当“乱设摊”一旦形成问题后,各街镇只是简单地管理或取缔,无法从根本上采取治理的措施。而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条”,在主动配合“块”的管理上还不够。如工商、食品药监、环保等部门往往措施到不了位。尽管也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章,下达过不少行政文件,但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原因也有三个:一是“乱设摊”管理责任界面不清。二是“乱设摊”人员结构复杂。三是“疏堵并举”没有做到位。这三种因素的存在,给“乱设摊”的存在提供了条件。
第二个原因是城市管理的资源没有有效的整合。在对待同一个“乱设摊”的治理问题上,条与块的管理各行其道,互不相干,没有形成一种加强对“乱设摊”管理的合力。从管理学角度来说,是一种政府管理资源的浪费。这种浪费带来的负面效应,就使“乱设摊”人员有机可乘,成为一直延续至今的“管理顽症”。
第三个原因是管理依赖执法。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同属于城市管理范畴,从大概念上都是一种管理。但是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是有区别的,两者各有其职各有其责,分工不同。当然也不能相互替代,相互依赖。从浦东新区管理现状来看,执法主要由城管大队负责,在治理“乱设摊”问题上依赖城管大队比较多。但在行政管理上对治理“乱设摊”思考的少,尽管去年城管体制有了改变,管理权下放到了各街镇,但人员配备依旧,加之“乱设摊”时间长、面广、量大,使得大多执法机构因执法力量不足而无法实施有效的执法。这也给“乱设摊”的存在留下了生存的空间。
二、治理对策
(一)加强和发挥“块”的优势
1、各条设在“块”里的部门都要服从“块”的指挥。作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街镇是“块”的主管部门,它是辖区范围内城市管理的协调主体。在“块”上,街镇就是城市管理的指挥部,在具体工作安排上具有管理资源和调控手段两大管理优势。同时,街镇还有管理与安排下岗职工和无业人员就业,维护本地区社会稳定的责任。因此,必须整合资源,加强市容环境管理。这两项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尤其是就业和再就业工程的推进,无疑为市容环境管理减轻了压力,也是有效遏制“乱设摊”顽症的源头所在。
2、政府一块的财政要成为对街镇城区管理经济的一种经济支撑。从城区管理的现状来看,街镇的管理基础、管理队伍、管理设备和管理能力都还跟不上现代城市快速发展,因此需要投入。但是街镇作为相对独立的一块财政,在执法的人员、装备和配置上还是要靠街镇牵头、配合、整合来完成的,“条”的优势显然不如街道。
3、宣传和发动工作,“块”比“条”的作用更大更广泛。街镇最接触基层,街镇最了解群众,街镇的宣传和发动远远比“条”的作用大。所以城市管理需要街镇干部、居委干部,甚至于楼组长来进行宣传和发动,这就是一种全民参与城市管理全覆盖的基础。实践证明:街道各级领导对辖区内的环境管理重视程度越高,发动的面越广,参与的人员就越多。街镇的财力投入的多,措施越得力,城区的长效管理就做得越好。
(二)整合“块”的资源
1、整合执法资源。在城市管理中,处罚“乱设摊”违法经营行为的相关部门涉及多家,有工商、食品卫生监督、城管、环保、交警等执法部门,因此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综合整治,这在块的管理上,街镇是最有优势来整合执法资源,实行综合执法的。
2、整合管理资源。在日常管理中,块的管理资源比条的管理要多,这样有利于城市管理工作的开展,如各条设在各街镇的管理部门比较多,有城管署、房产办、派出所、工商所、城管分队以及各类协管员等。因此我们在块的管理当中必须紧紧依靠街镇,整合块的管理资源来做好城市长效管理。只有依靠街镇来牵头协调和实施,块的市容环境管理才能做得更好。
3、综合治理的几个具体问题。根据上述情况,解决马路上“乱设摊”的问题,以街镇为主,街镇就是“司令部”,各条在“块”的部门必须听从街镇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同时做好疏、堵管理成本的分析。街镇要提出疏导方案,从无序到有序,再从有序到规范。对不准设摊的地方坚决禁止和取缔。在解决“乱设摊”源头管理上,条要规划好商业网点和商业业态的合理布局。要通过政府行为来收购房产开发商的一些商业网点、调整布局,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购买的需求。
4、整合执法资源。街镇和“条”要切实把突击整治与日常管理结合起来、日常固守与网格化管理结合起来,牵头的主体仍应是街镇。面上整治管理,城管大队要与各分队的整治相结合,各城管署的道路管理与街镇的小区道路管理相结合。在执法中各街镇要发动干部、市民共同参与市容环境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