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硫管道事业部获悉湖北电力行业脱硫脱硝[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脱硫脱硝改造工程管道”。
脱硫管道事业部获悉湖北电力行业脱硫脱硝
脱硫管道事业部获悉湖北电力行业脱硫脱硝工作加快部署
为切实做好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加快电力行业重点减排项目建设,省环保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力行业脱硫脱硝工作的通知》(鄂环办 [2013]62号),就全省如何推进电力企业脱硫脱硝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加强脱硫脱硝工作组织领导。要求各相关企业必须、按照时限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脱硫脱硝实施方案,落实建设资金,合理安排工期,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二是强力推进火电脱硝工程建设。要求列入减排目标责任书及“十二五”减排规划的火电脱硝改造项目务必按规定时间节点要求建成投运,所有现有火电机组脱硝改造项目须2014年6月底前完成,机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应在2014年7月1日前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规定的排放浓度限值。对于2014年6月底前未能建成投运的火电脱硝改造项目,省级减排专项资金将不再给予奖励,同时环保部门将按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新标准要求加大排污费征收和行政处罚力度。
三是加快火电脱硫设施建设与改造。要求加快小热电机组脱硫设施建设,目前未建设脱硫设施的小火电企业务必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建成脱硫设施并投入运行。进一步改造完善火电机组脱硫和除尘设施,电力企业二氧化硫和烟尘浓度2014年7月1日前达到新标准要求。推进脱硫烟气旁路取消工作。所有机组务必2014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旁路拆除工作。新审批的火电项目,一律不得设置脱硫设施烟气旁路。
四是强化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管理。对已建成烟气脱硫和脱硝设施的企业,要加强运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综合脱硝效率不低于70%。省厅将严格实施脱硫、脱硝设施投运率考核,扣减相应脱硫脱硝电价,并依具体情况对企业存在问题进行挂牌督办。
五是做好现场核查督办。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加强对火电企业的现场核查和执法监管,督促企业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确保减排项目按期建成投运并稳定运行。对于未能按本通知要求落实的企业,环保厅将不予安排减排专项资金,取消评先表彰资格,不予通过上市公司核查,同时暂停审批该企业除环境治理外的所有建设项目环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