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财务管理办法_德州学院青年志愿者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08:35:06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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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财务管理办法

为加强德州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经费管理、使用的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1.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经费用于联合会各职能部门举办活动、青年志愿者注册证工本费、各学院学生会青志部,青年志愿者协会举办的活动。

2.经费使用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联合会各部门、各学院学生会青志部及青年志愿者协会,所需物品须先报主席团相关负责人批准和签字,由主管财务的副主席统一签字后方可报销。

3.联合会各部门、各学院学生会青志部及青年志愿者协会,购买物品所开发票应严格遵守发票管理规定。

4.联合会各部门、各学院学生会青志部及青年志愿者协会,财务要定期向分管财务的副主席汇报,并登记存档。

5.分管财务的副主席对联合会财务进行学期末汇总,向团委指导老师及主席团汇报,并在德州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网站上公布,以接受大家的监督。

6.财务报销程序:各部所开发票及经费申请在活动结束一周内交财务主管同学,财务主管同学进行汇总并做好记录。

二、财务报销规定

1.联合会各部门、各学院学生会青志部及青年志愿者协会,举办活动如需经费,必须提前3天上交活动策划(策划中要包括财务预算),经分管财务的主席的批准及签字,报联合会审批。违反上述规定的,联合会一律不负责其所需费用。

2.经费结算应符合预算,若有超支,且无正当理由者,不予报销。

3.各部日常活动所购物品均须从购买地点开出国家统一正式发票、发票上需填清楚物品具体名称、单价、数量及总金额(人民币大写)等,凡填写“办公用品”、“文具”、无经手人等不予报销。

4.联合会印刷资料或刊物、“资料”等笼统字眼的不予报销。

5.发票反面必须写明部门、用须持印刷单到学校有关单位印制。印刷单必须认真填写,校外复印必须开国家统一发票,否则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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