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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党团组织领导下,团总支指导下,健康向上的优秀学生群众组织,它代表并服务于全院同学,是全院同学开展群众性德、智、体、美、艺等各项活动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学院联系全院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学院的学生骨干队伍。
机械工程学院学生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拥护学院党、团组织的各项方针政策,完成学院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开展各项活动,为实现机械工程学院的持续发展而奋斗。
学生会要充分发挥学院联系广大青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学院全局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青年学生的利益,围绕学院的中心任务,开展适合青年学生特点的文化、科技、体育类活动,拓展学生的素质,提高职业技能,关心青年学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切实为青年学生服务,向学院反映青年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同各种违纪现象作斗争,保护和促进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第二章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会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下列权利:
1、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有权通过正当的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3、参加学生会的有关会议和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接受学生会的教育和培训;
4、会员对学生会的决议有保留和上诉的权利,但在决议生效期间必须坚决执行。
第二条
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会员必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本会的章程,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维护本会荣誉;
2、深入学习政治理论,勤奋学习专业知识,理论联系实际,提高业务能力;
3、宣传执行党组织和团总支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并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虚心学习,帮助和团结广大青年学生,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5、不搞形式主义、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要以大局为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自觉维护学校广大同学的利益,同一切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
6、学生会成员时刻注意自身形象,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任务,真正代表广大同学,真正为广大同学服务。
第三章 权力机构
第一节 学生会
第三条
学生会是由学生代表民主选举产生的常设机构,对学生代表负责。
第四条
学生会的构成学生会由主席及各部门组成,学生会主席由一人担任,各部门设部长及副部长一至两人。
第五条
学生会职责
1、密切联系学生,代表学生的利益,反映学生的意愿,沟通学生与学院的联系;
2学生会主席负责学生会的整体工作,并对学生会负责;
3、定期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讨论、审议学生会的工作计划,每周听取各部工作报告,督促学生会工作计划的实施;
4、讨论和处理学生会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5、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部长会议;
6、讨论并通过学生会机构组织和人员安排;
第二节 主席
第六条
学生会主席及其下属各部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实行主席负责制,经学生代表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主席,向全院学生负责。
第七条
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掌握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搞好学生会工作的交流。
第八条
主席在任期内实行年述职制度。经学生代表全体会议认可,可连任。
第三节 职能部门
第九条
各职能部门为学生会处理日常工作、开展活动的常设职能机构,各部由部长主持工作,对主席负责。
第十条
各职能部门设部长一名,个别部门增设副部长一名,成员若干名,学生会所属的各职能部门和学生团体以及其它组织可根据各自的不同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其组织形式。第十一条
凡受到国家、政府、学校、学院的行政处分者应自动辞职。学习成绩明显下降者应暂时停止工作,待成绩提高后可申请复职回岗。因病不适宜继续工作者,可向本会主席提出辞职。
第十二条
学生会内部机构由主席、秘书部、学习部、信息编辑部、宣传策划部、助学部、文艺部、体育部、生活部、就业部、统计部、外联部、保健部、女生部组成。
第十三条
主席职责
1.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参加并主持有关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研究确定工作计划和工作目的。
2.负责学生会工作的检查、评比、总结和情况上报,经常向上级组织汇报和请示工作,合理分配、布置学生会各部工作。
3.抓好学生会的自身建设,关心学生干部的学习和生活,关心他们在政治上的成长。负责对学生干部的考核、评比及工作方法的教授,用心培养学生干部,充分调动每个干部同学的积极性。
4.集中力量抓好每一阶段的中心工作,并监督和帮助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完成工作。
第十四条
秘书部职责
1.预算每学期学生活动经费,审核管理学生会财务。
2.负责制定并完善学生会各项制度,制作整理学生会成员通讯录。
3.审查批阅学生会各部门及各班工作的学期性计划与总结,整合后一并交于统计部整理存档。
4.配合主席主持召开学生会例会,记录学生会例会的会议要点,检查会议有关参加人员的出勤情况,并予以公示。
5.负责学生会对内公关事宜及学生会日常工作安排,监督并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协助主席处理日常事务,负责学生会各项工作的上传下达。
6.部门对应班级负责人:班长
第十五条
学习部职责
1.组织、协助并安排各种学术活动,开展学风建设,丰富同学们的学习生活,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做到寓教于乐。
2.协助团总支开展学期初的综合测评及奖学金的评定,负责国家奖学金、自 立自强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王克昌奖学金、山高刀具奖学金的评定,以及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评定。
3.主持召开学习委员相关会议,发布相关信息,记录会议要点,检查会议参 加人员的出勤情况,并予以公示。4.部门对应班级负责人:学习委员
第十六条
信息编辑部职责
1.负责学生会等相关活动的信息采访与报道。
2.负责整合、报道每周信息,组织学生会各部、其他学生组织、各班信息委员做好全面信息报道工作。3.负责学生活动的摄影工作。
4.主持召开信息委员相关会议,发布相关信息,记录会议要点,检查会议参加人员的出勤情况,并予以公示。5.部门对应班级负责人:信息委员
第十七条 宣传策划部职责
1.配合学校、学院的各项活动制作展板、宣传海报、条幅等。2.定期更换制定黑板、橱窗。
3.为学院文娱活动设计并布置舞台背景,并负责我院各项活动海报的设计制 作。
4.书写学院各项活动的公示,做好部内书写工具的维护和保管。
5.主持召开宣传委员相关会议,发布相关信息,记录会议要点,检查会议参加人员的出勤情况,并予以公示。6.部门对应班级负责人:宣传委员
第十八条
助学部职责
1.协助团总支开展我院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和缓缴的评定。2.协助团总支开展我院特困生评定、勤工助学岗位分配。
3.协助团总支开展我院天津低保生减免学费和红十字协会等一系列助学金的 评定。
4.协助团总支开展发放爱心被、爱心棉衣、爱心饭卡及一些政策性援助的工作。
5.部门对应班级负责人:生活委员
第十九条
文艺部职责
1.协助团总支筹办每学年的迎新晚会及其他学院内的大型晚会。2.发现、培养文艺人才,协助学院搞好各项文化娱乐活动。3.做好部内有关音像等物品的保管和维护工作。
4.主持召开文艺委员相关会议,发布相关信息,记录会议要点,检查会议参加人员的出勤情况,并予以公示。5.部门对应班级负责人:文艺委员
第二十条
体育部职责
1.组织同学参加体育锻炼,组织、举办各类体育活动,发现并培养体育人才,为参加校级体育活动做好准备。
2.组织每年校春季运动会的前期选拔及报名工作,并提前对我院的体育人才进行统一训练与培养。
3.主持召开体育委员相关会议,发布相关信息,记录会议要点,检查会议参加人员的出勤情况,并予以公示。4.部门对应班级负责人:体育委员
第二十一条 生活部职责
1.负责领取、发放我院同学的信件、邮包工作。2.负责我院宿舍卫生的监督和检查工作。3.筹办每学年的“宿舍文化节”。
4.主持召开生活委员相关会议,发布相关信息,记录会议要点,检查会议参加人员的出勤情况,并予以公示。5.部门对应班级负责人:安全委员 第二十二条 就业部职责
1.统计毕业生就业状况,将其制成调查报告并上报学生处。
2.协助我校举办招聘会,负责我院服务、工作人员的招募及培训。
3.开展学术活动,丰富同学们的专业知识和就业知识,为大家提供更多的就业知识及招聘技巧。
4.部门对应班级负责人:就业委员
第二十三条 统计部职责
1.负责我院各班的每周考勤及课外8学分的统计工作。
2.协助团总支开展我院学生来源、年龄情况的统计并上报学生处。
3.负责我院寒、暑假学生火车票的订购工作。
4.协助团总支老师完成我院学生档案的整理工作。
5.收集、整理、保存学生会的各类资料。
6.部门对应班级负责人:学习委员
第二十四条
外联部职责
1.负责我院与其他兄弟院部学生组织的相互联系和沟通,建立良好关系。
2.与外界保持良好的沟通和联络,负责我院大型活动的经费问题。
3.各类校际之间、学校与社会之间的活动组织、策划。
4.配合学生会工作,制作请柬、邀请函并发放至各学院。
第二十五条
保健部职责
1.负责我院安全教育工作,处理、应对一些突发事件。
2.组织、开展安全教育相关活动,加强同学们的安全防范意识。
3.了解我院同学的心理动向,负责开展活动对同学们进行心理疏导。
4.主持召开心理委员相关会议,发布相关信息,记录会议要点,检查会议参加人员的出勤情况,并予以公示。
5.部门对应班级负责人:心理委员
第二十六条
女生部职责
1.负责我院女生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女生自我保护意识。
2.组织我院女生对于礼仪、形体、着装等方面的培训,树立正确的审美观。
3.定期对女生进行心理辅导,以各种方式开展活动树立女生自立、自强的坚强性格。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二十七条
学生会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本内容
1、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二级学院学生会服从校学生会,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的原则;
2、学生会接受院团总支领导,同时受学生代表的监督;
3、学生会的各级组织应经常听取并认真处理下级组织和学生会成员的意见,学生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请示、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4、学生会的各级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八条
全校的学生会工作由校团委统一部署,学生会根据工作需要,做好工作分工。
第二十九条
学生会吸纳新成员履行下列程序:
1、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书;
2、根据学生申请,学生会派人进行了解、考核,经学生会全体认可确定候选资格;3、确定竞选候选人后,组织各级学生代表公开竞选;
4、确定新成员,并宣布新成员的考察期(为期一个月);
5、新成员考察进行院内公示合格后,方可正式加入院学生会组织。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三十条 对于在学院建设和发展及学生会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学生会成员,学院将授予优秀学生会干部称号并颁发奖学金;对于不执行学生会的决议,违反《学生会章程》的成员,学生会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由学院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十一条 学生会成员不参加学生会的工作,如无正当理由,均被认为自行脱离学生会,学生会将报团总支批准给予除名处理;
第三十二条 学生会成员应以身作则,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学生会的各项条例:
1、学生会成员不得有吸烟、酗酒、打扑克、打架、盗窃等严重违纪现象;
2、学生会成员不得有旷课、迟到、早退等违纪现象;
3、学生会成员在男女学生交往上要得体,不得有不检点行为;
4、学生会成员之间不得谈恋爱;
5、学生会成员不得以学生会名义进行任何营利性活动;
6、学生会成员应遵守《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
7、学生会成员必须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8、学生会成员必须带证上岗,规范学生会工作,接受同学们监督;
9、学生会成员不得有损害学校形象的行为;
10、学生会成员不得滥用职权,损害广大同学的利益;
11、学生会成员必须搞好内外团结,不得相互制造矛盾;
12、学生会成员要注意自身形象,言谈举止要文明大方,穿着整洁朴素,不穿奇装异服;
13、学生会成员发现违纪现象要积极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