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讲稿[推荐]_依法行政知识讲稿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03:22:32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依法行政讲稿[推荐]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依法行政知识讲稿”。

依法行政讲稿

第一个问题:依法行政的内涵

一、含义

什么是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进行行政管理,行使国家行政权过程中实施的具有法律意义,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行政行为的成立并执行,并不意味着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指导以及行政合同等。什么是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指行政主体依据法律取得并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行政相对方如认为行政主体侵害其权益,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请求纠正,获得法律救济,并要求行政主体承担责任,以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

二、依法行政的主体

行政主体是指具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行为,并能独立地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包括: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受行政机关的委托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组织。

具体来讲:

(一)、中央机关

1、国务院,又称中央人民政府;

2、国务院各部委,如卫生部、教育委员会;

3、国务院直属机构,如工商总局、税务总局;

4、国务院部委管辖的二级机构,如卫生部管理的医药局;

5、国务院办事机构,如国务院办公厅;

(二)、地方机关

1、省、县、乡三级地方人民政府;

2、政府的派出机关,如街道办事处;

3、政府职能部门,如省市县工商局,税务局、公安局等;

(三)其他行政主体

1、职能部门设立的派出机构,如工商所、派出所;

2、职能部门设立的经法律特别授权的内部机构,如交警大队;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如卫生防疫站、兽医站、烟草公司。

三、依法行政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的地位

以上我们通过对依法行政的含义和主体等的学习可以看出依法行政属于依法治国的一个组成部分,国家制定的8000多部法律、法规、规章的80%靠行政机关去执行,所以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也是依法治国的难点。

第二个问题:我国依法行政的基本法律框架

一、主要法律框架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依法行政的基本法律框架已形成。

1、《行政处罚法》(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和实施行政处罚,避免乱处罚、乱罚款,国家制定实施了行政处罚法。该法明确了法律、法规、规章在设定行政处罚方面的权限。

A、法律:可以设定各种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必须由法律设定。B、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C、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D、部门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2、《行政复议法》(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1999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行政复议法》,取代了1990年制定的《行政复议条例》。

该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法对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范围、行政复议的受理、审查、决定的程序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

行政复议法不仅适用于行政处罚行为,还包括其他行政行为,比如行政许可,当事人申请办理证照,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或拖延办理,当事人都可以申请复议;对于行政强制不服也可以提取复议,也可以提起诉讼。

3、《国家赔偿法》(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赔偿法》是1994年5月12日八届人大常委会七次会议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对刑事赔偿、行政赔偿两个方面做了规定。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赔偿法》还对赔偿的方式、赔偿的标准、申请赔偿的途径等内容做出了全面规定。

4、《立法法》(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推进依法治国,全国人大制定了《立法法》。对立法的权限进行了分配。

5、《行政许可法》(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国家制定了行政许可法,并于2004年7月1日实施。

6、《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法规,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政府透明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内容——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国务院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7、《行政强制法》(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为了规范行政强制行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行政强制法》,并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

8、还要制定《行政程序法》、《行政收费法》等

(1)行政程序法 这是中国政府法治建设中最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忽视程序对行政权的控制功能。我们在执法的过程中就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我们国家没有一个完整的行政程序法,目前《行政处罚法》也只是对行政处罚行为的程序进行了规定,而对于其他行政行为还没有一个成熟的程序法规范。

(2)行政收费法

《行政收费法》呼吁近十多年了。目前行政收费比较混乱,根据一记者调查,在08年时,全国有7600多件“红头文件”被作为行政收费的依据,而有法律规定的不过30余件;国家发改委2005年公布全国行政事业性收费按人均摊约为500元。收费之乱乱就乱在依据乱,缺乏一部强有力的规范收费行为的法律。

第三个问题:依法行政的目标和要求

国务院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

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合法行政 合理行政 程序正当 高效便民 诚实守信 权责统一

一、合法行政

合法行政是对行政机关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最重要的要求。意味着行政机在行使任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利的行政权力时,都必须取得法律的授权,符合法律的规定。

1、依宪行政。

“违宪是最大的违法。”

2、依法行政

(1)、职权法定:行政职权的存在必须合法。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超越法定职权范围,行使法律所没有授予的权力。没有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为自己设定法定权力以外的权力,也不得为自己免除法律规定的义务。

(2)、依据法律。行政职权的行使必须合法。

二、合理行政

遵循公平原则。同等情况同样对待。

遵循公正原则。行政机关应用自由裁量权时,不得违背法定的目的,不应受不相关因素的影响,要善意的行使。

遵循比例原则(适当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三、程序正当

“正义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和步骤去实现。”

(1)禁止不当接触:禁止行政官员在行政程序外私下会见当事人,接受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或财物。

(2)听证:公共决策应当听取利害关系人和公众的意见;达到一定数额的处罚前要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3)说明理由:行政机关作出不利决定时,必须说明作出该决定的依据、事实和自由裁量考虑的因素。比如在处罚告知(4)回避:“自己不能作自己案件的法官。”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

(5)透明:行政信息是公共信息,原则上都要公开,任何人有权获得行政信息;比如办理各种证照的条件、所需的材料、办事的程序等。

四、高效便民

遵守法定期限:比如《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许可从受理到办结为20日,我们在办理证照时就不能超过这个期限,体现了便民。

五、诚实守信

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的基础,政府作为统治者和管理者要为公民作出表率。

六、权责统一(责任行政)

“拥有权力的时候你已重任在肩,只有正确地行使你手中的权力,你才不会被肩上的重任压垮。”

法律授予了行政机关职权,同时也赋予了你责任和义务。职权换个角度说,就是职责。不依法行使职权,就是不履行义务。

下载依法行政讲稿[推荐]word格式文档
下载依法行政讲稿[推荐].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