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父引纠纷法院判决显公正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法院关于纠纷的判决书”。
赡养老父引纠纷法院判决显公正
9月11日,威远县碗厂镇巡回法庭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解决了困扰老人何从华已久的赡养纠纷,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
老人何从华现年69岁,且体弱多病。2011年因一场大病把家里的鸡、猪全部卖掉,用以支付医疗费用,病后更无力劳动,生活困难;老人一共生有三个子女,大儿子何瑞才、二儿子何瑞明和三女儿何瑞英,三个子女在老人年迈以来一直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一直让老人独自一人居住在半山坡的漏雨土房内,生活环境恶劣。法院在多方了解了老人的情况后,于9月11日专程赶往老人居住的双石村委设立了巡回法庭,审理了这起赡养纠纷,在审理案件中不仅有内江电视台的记者赶到进行采访,旁听审判的人也有200人之多,坐满了整个巡回法庭且大多数为老年人,法院在审理中认为三被告没有履行赡养义务并当庭宣判了审判结果,每年9月以前给予老人500斤谷子,100斤玉米,清油12斤,猪油26斤和赡养费100-150元,生病报销后的剩余医疗费用,审判结果不仅解决了困扰老人已久的生活问题,也体现了送法下乡普法宣传的作用,更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孝敬、赡养父母是每个公民的传统美德,也是义不容辞的法律责任。任何人都将经历由小孩、成年,老年的生活过程,赡养父母既是自己的道德和法律责任,同时也是教育自己的儿女从小树立敬老、赡养父母的思想。赡养自己的父母不但要给予物质生活上的帮助,还要给予精神的安慰,照顾好父母的生活起居,让父母安度晚年,任何人都不应该让赡养纠纷成为困扰老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