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招募简章(材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三支一扶志愿服务”。
2012年克州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计划简章
为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2012年我州面向社会公开招募9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为期两年的“三支一扶”活动。
一、招募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就高、就近,适当照顾贫困生和零就业家庭”并举的原则,重点招募基层单位急需专业和回生源地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1、招募对象为我州生源区内、外普通高校应、历届三年择业期内(2010年至2012年)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已落实就业岗位的毕业生。支教岗位大学生需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少数民族毕业生同时要取得全国汉语水平中等C级以上证书);支农、支医岗位大学生所学专业需与农、林、牧或医疗卫生相关或相近;扶贫岗位大学生所学专业需是基层所需专业。
2、报考人员需为克州户籍。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募范围:
1、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1 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2、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新疆、品行端正,热爱基层事业,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纪守法,无犯罪前科,政治历史清白。
(三)招募岗位(共90名)
阿图什市30名、阿克陶县25名、乌恰县20名、阿合奇县15名。
三、招募程序 主要有: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岗前培训与聘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岗位,不得多报。
2、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 7 月2 日— 7 月8日10:00-8:00(均为北京时间,双休日不休息)。
3、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者须持本人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与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支教岗位)、同底版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考生所需《报名表》可在报名点咨询或领取。
考生应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报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2 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按规定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地点:各县(市)人社局。
5、报名和笔试费: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40元,共55元。
6、考生报名经确认、资格审查后,于2012年7 月 16日至7月18日到各县(市)人社局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1门,即公共科目。笔试语种为汉语。
笔试时间:
10:00—11:30(北京时间),9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
2、试卷命制:试卷由克州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命制。
3、笔试日期和地点:2012年 7月21日举行。考生在各自报名的县(市)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5、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6、笔试成绩公布:2012年7月23 日,在州人才市场、各县(市)人社局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7、招募人员名单确定和公布: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招募职位1:1的比例确定招募人员名单。
(三)体检
体检按招募岗位拟招募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人员,由 3 克州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2年8月9日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于2012年8月13日在州人才市场、各县(市)人社局进行公示。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务必提前1天持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与1张1寸彩色照片到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报到。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提出要进行复查的,经克州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招募。
(四)考察
克州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
(五)岗前培训
对笔试、体检合格拟招募人员,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工作,培训时间8月21日至8月24日,为期4天(岗前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拟招募人员务必于8月20日持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
(六)上岗时间
8月30日前,由各县(市)人社局举行新招募大学生出征仪式,统一组织上岗。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克州纪检、监察机关对招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招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凡参与招募工作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原则执行,凡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严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视情节严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招募的,取消其招募资格。
五、相关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克州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08—4222969(克州人社局)举报电话:0908—4222009(克州监察局)
克州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Ο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