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办证流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一般项目办证手续流程”。
许可项目名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许可项目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1卫生部第1l号令)
许可收费:工本费
许可时限:从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许可对象:公共场所7类28种行业:宾馆、饭店、旅店、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市)、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许可程序
一、受理
条件:申办人须提供以下申办材料(一式三份):
(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
1、卫生许可证申请报告
2、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3、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认可书;
4、公共场所情况登记表;
5、省卫生厅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公共场所监测报告书;
6、从业人员花名册(包括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7、卫生管理组织或卫生机构及(兼)专职管理人员名单;
8、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0、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申请复核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二年,申请单位应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提出申请,需提供如下材料:
1、申请报告;
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3、公共场所情况登记表;
4、省卫生厅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公共场所监测报告书;
5、从业人员花名册(包括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6、卫生管理组织或卫生机构及(兼)专职管理人员名单;
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8、原卫生许可证;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0、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变更经营单位名称、法人
1、经营单位申请报告;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原卫生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
(四)变更经营项目及增项
1、卫生许可证申请报告
2、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3、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认可书;
4、公共场所情况登记表;
5、省卫生厅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公共场所监测报告书;
6、从业人员花名册(包括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7、卫生管理组织或卫生机构及(兼)专职管理人员名单;
8、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0、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受理标准:提供的材料合法、完整、规范。
本岗位责任人:县卫生防疫站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受理标准查验申报材料
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给予申请人受理通知书,填写审批流程表,将申办材料转审核人员。
不符合要求的,由受理人员5日内,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许可范围,或其他原因不予受理,应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原因,同时,上报备案。
时限:1个工作日
二、审核
标准:公共场所卫生标准GB9663---9673-1996、GBl6153-1996
本岗位责任人:县卫生防疫站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审核标准进行审核
现场监督检查
符合标准的,由监督员当场制作“现场监督笔录”,并做出许可审查意见。并填写审批流程表,将材料一并移交复核人员。
不符合标准的,由现场监督员当场制作“现场监督笔录”、“监督意见书”,申办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整改、验收时间不计入许可时限,整改完成后经监督员复验,合格者作出许可审查意见,并填写审批流程表,将材料一并移交复核人员。仍不符合者于复验后次日起,依据依据两次“现场监督笔录”、“监督意见书”作出不予许可的意见,填写审批流程表送复核人员。工作时限:13个工作日
三、复核
标准:同审核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县卫生防疫站
岗位职责权限:按标准进行复核。
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复核意见后转审定人员
不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应与审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复审意见及理由,并填写审批流程表,与审核人员的意见一并转审定人员。
时限:3 个工作日
四、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县卫生防疫站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标准进行审定。
同意复核意见的,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审定意见,退回相关处室。
不同意复核意见的,应与复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填写在审批流程表上,退回相关科室。
时限:3个工作日
五、制证、发证
标准:⒈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事结果;⒉归档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⒊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本岗位责任人:县卫生防疫站
岗位职责:(1)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许可文书(含:“许可证件”或“不予许可决定书”等许可文书)的制作。相关申请材料及流程表存档。
(2)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许可结果并向申请人发放许可文书,复印一份许可文书存档并登记造册。